央行首次登出支付機構《支付業務許可證》
- 發佈時間:2015-08-29 09:10:23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馬藝文
昨天,央行宣佈8月24日依法登出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支付業務許可證》。這是全國首例《支付業務許可證》登出事件。央行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擅自挪用客戶備付金、肆意損害消費者權益和破壞支付市場秩序、存在重大支付風險隱患或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機構,人民銀行將“零容忍”,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依法處理,絕不姑息。
據悉,浙江易士企業管理服務有限公司成立於2007年10月,于2011年12月獲得《支付業務許可證》,獲准在浙江省開展多用途預付卡發行和受理業務。
央行在行政執法中,發現該公司存在大量挪用客戶備付金、偽造變造交易和財務資料、超範圍經營支付業務等重大違規行為,嚴重擾亂了市場秩序,損害了消費者合法權益,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根據《中國人民銀行法》、《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央行依法登出該公司《支付業務許可證》,並向公安部門移交其涉嫌犯罪的證據及相關資料。
央行有關負責人強調,支付機構經營必須堅持依法合規,不能觸碰監管紅線。保障客戶備付金安全是人民銀行對支付機構實施監管的重中之重,不得挪用客戶備付金是各類非銀行支付機構經營的一條紅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