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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貸比考核取消箭在弦上 銀行有望“有錢任性”

  • 發佈時間:2014-12-17 00:31:05  來源:中國證券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明江

  權威人士日前向中國證券報記者透露,相關部門已經將《商業銀行法》的修改建議方案上報,並等待進入全國人大常委會正式的修改法律程式,其中或涉及到取消存貸比考核。由於《商業銀行法》的修改可能至少需要半年以上的時間,不少專家和銀行業內人士預計,在“過渡期間”相關部門有望再次調整存貸比的計算口徑。

  與此同時,市場對於明年全面開啟降準週期的預期愈發強烈。這樣看來,商業銀行有望在2015年“既有錢又任性”。

  取消存貸比硬性考核大勢所趨

  “實話實説,作為傳統的商業銀行,在利率市場化和網際網路金融的雙重衝擊下,我們今年的存款增長遇到較大困難。存款增長乏力又制約信貸投放,真的是‘雪上加霜’,我覺得目前的存貸比考核機制有必要改一改或者取消掉。”李陽(化名)是長三角地區一家股份制銀行分行行長,他相信希望存貸比考核取消的銀行同業絕對不在少數,“自己絕對不是一個人在戰鬥”。

  根據中國銀行業協會和普華永道最新發佈的《2014年中國銀行家調查報告》,銀行家對於監管指標的設定及監管實際運用方面存在一定微調的需求,尤其是在存貸比指標方面。《報告》還顯示,存貸比指標已經連續三年評價最低,其在科學合理性、實用性和靈活性三方面評價均低於4分。

  如此看來,存貸比可謂是銀行家們“最不鐘意”的監管指標之一。數據顯示,今年以來,商業銀行的存貸比指標不斷逼近監管“紅線”。銀監會最新數據顯示,2014年三季度末,調整後存貸款比例(人民幣)為64.17%(注:2014年7月1日起,銀監會對商業銀行存貸款比例計算口徑進行調整。)。截至2014年三季度末,工、農、中、建四大銀行的貸存比指標為65.2%,全國性股份制銀行的貸存比約為71%。

  專家表示,從歷史經驗來看,存貸比在管控流動性風險、控制信貸過快增長、維護銀行體系穩定方面均發揮一定的積極作用。但是,近年來我國銀行業經營環境、業務模式、資金來源已經發生變化,部分商業銀行面臨資金來源穩定性下降、資産流動性降低、資産負債期限錯配加大、流動性風險隱患增加等問題,對於取消存貸比有著強烈訴求。

  目前看來,這個“最不鐘意”的指標或許真的要退出歷史舞臺了。知情人士透露,未來存貸比指標,將不再作為銀行業硬性的監管指標,而是作為一個動態的監測指標。“對於這一點,幾個相關部門早就已經達成一致,取消存貸比硬性考核是大勢所趨。”

  銀監會副主席王兆星此前撰文指出,時至今日,存貸比起到的實際作用主要是約束銀行的信貸擴張,而不是流動性管理。也就是説,存貸比的存廢問題不是一個流動性管理問題,而是信貸管理問題。為此需要回答三個問題:一是放棄存貸比監管後,資本等監管指標和商業銀行自我約束機制能否有效約束信貸擴張?二是是否允許不同業務模式的商業銀行存在和鼓勵市場細分,如專注或主要經營存款的銀行、貸款的銀行、中間業務的銀行、財富管理的銀行等?三是存貸比監管客觀上起到了限制過度期限錯配的作用,新的流動性指標,如凈穩定資金比例能否有效填補取消存貸比指標後留下的空白?

  王兆星認為,如果上述三個問題都能得出肯定的答案,就可以放棄將存貸比作為監管指標,而遵循國際慣例將其列為監測指標,進一步放鬆管制,釋放金融活力。

  “過渡期”有望再調整口徑

  期盼多年的時刻終於要來臨了。但是,中國證券報記者諮詢多位法律界人士了解到,《商業銀行法》的修改須經過提出、審議、通過、公佈等四個程式,一般而言,整個過程至少需要半年甚至更久。對此,不少專家和銀行業內人士預計,在《商業銀行法》修改完成之前的“過渡期”,相關部門可能再次調整存貸比的計算口徑。今年11月19日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提出“增加存貸比指標彈性”就是埋下了伏筆。

  近期有市場傳言,人民銀行調整金融機構各項存款和各項貸款統計口徑,主要包括:將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放款項從“同業往來(來源方)”調整至“各項存款”,對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存放款項從“同業往來(運用方)”調整至“各項貸款”,並由此帶來“同業往來”統計口徑縮小。

  中國民生銀行首席研究員溫彬表示,將同業存款視同一般存款,計入存貸比分母,符合銀行資産負債結構的變動趨勢。“此前同業存款佔比不大,只有不足10%。而現在同業存款佔比已經超過15%,有的銀行已經超過20%,達到一定規模的時候,就有貨幣創造的派生作用。”

  民生證券研究院執行院長管清友也預計,“增加存貸比彈性基本符合市場預期。外匯佔款低增長和銀行資産負債業務多元化的新常態之下,存貸比的再次調整只是時間問題。”他預計同業存款將按來源計賬細分,非存款類金融機構同業存款納入一般性存款。

  作為銀監會高級顧問、原工商銀行行長的楊凱生並不贊同簡單取消存貸比,但是他認同在現行法律框架下,監管機構對存貸比指標的執行可以有所作為。他認為,在不突破現行法律規定的前提下,監管部門可以就有關業務統計口徑作出必要的解釋和規定。在2014年6月,銀監會發佈《關於調整商業銀行存貸比計算口徑的通知》,其實質內容就是縮小分子項(貸款),擴大分母項(存款),降低銀行的存貸比數值。央行日前也對金融機構的有關統計口徑作了一些調整。在一定程度上這都增加了監管操作的彈性。在不斷深化改革的過程中,有關的調整空間依然是存在的。

  釋放空間降低實體融資成本

  即便徹底取消仍需時日,但增加彈性已然明確,再加上市場對於明年全面開啟降準週期的預期愈發強烈,商業銀行有望在2015年“既有錢又任性”。

  簡而言之,“李陽們”再也不用擔心“有錢不能花了”。當然,銀行並非就真的“任性”了,因為這也將有利於增加小微、三農等實體經濟領域信貸投放,進一步降低社會融資成本。

  交通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連平認為,當前商業銀行正面臨著存款增速放緩、資金成本上升的問題,75%的存貸比考核極大的限制了商業銀行發放貸款的能力,對存貸比進行適當的改革有助於貸款利率的下行。

  比如,交通銀行三季報數據顯示,9月末該行存貸比已達到73.92%(6月末、上年末分別為72.37%、73.40%),逼近監管“紅線”,業內人士預計這有可能制約交行未來的信貸增長。建行三季報顯示該行存貸比壓力凸顯,9月末存貸比為72.02%,較年初提升1.09個百分點,直逼75%的監管線,分析人士預計這將對該行貸款投放能力構成約束。

  管清友表示,“存貸比計算口徑調整能夠釋放較多的可貸資金服務於實體經濟。如果把非存款類金融機構的同業存款也納入一般性存款計算,理論上最多能夠釋放7.4萬億元信貸資金。”但是,考慮到銀行資産端業務相應調整、實體信貸需求疲軟以及央行信貸額度控制,實際可釋放的人民幣信貸或不及預期。

  華融證券分析人士也認為可增加的信貸規模可能非常有限。實際貸款額度的增加,一方面取決於存貸比計算口徑調整後,商業銀行可貸額度的增加,另一方面也取決於實體經濟的貸款需求是不是增加。理論上,如果將12.65萬億元理財産品計入分母(存款),則僅此一項,銀行增加可供額度9.5萬億元。這種情況下,存貸比將不再構成商業銀行放貸的障礙。但是,即使有如此巨量游離于存貸比考核的理財産品存在,理財産品也大多用於日常流動性管理方面,銀行在信貸方面仍缺少足夠的存款。況且,在經濟下滑、不良和壞賬損失增加的情況下,商業銀行對信貸比較謹慎,即使存貸比不存在障礙,對實體經濟的新增貸款也可能不及預期。

  楊凱生直言,要保證中國經濟發展、企業經營能夠獲得持續的資金投入,出路只能是加快金融改革,那就是要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加快調整直接融資和間接融資比例,加快銀行信貸資産證券化,努力使銀行的資産具有流動性,使銀行的資産規模不再無限擴大等。靠取消存貸比不僅解決不了問題,在現在的條件下,相反還有可能加劇既有的這些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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