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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信貸按揭成本或降低

  • 發佈時間:2014-10-16 06:34:45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胡愛善

  近日發佈的央行、銀監會文件(“央四條”)提出,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發行住房抵押貸款支援證券(MBS)、發行期限較長的專項金融債券等,用於增加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貸款投放。同時,開展房地産投資信託基金(REITs)試點。

  據了解,早在2005年建設銀行就發行了國內首單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産品,可隨後市場反應不大,MBS並沒有得到發展。此次MBS重回大眾視野,將給目前房地産市場帶來什麼變化?業內普遍認為,這在一定程度上會降低銀行的信貸按揭成本,拓寬信用投放的資金來源,銀行對大批剛需入市就有了按揭的資金保障。

  金融體系完善足以支撐MBS發展

  所謂MBS,即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指銀行把貸出的住房抵押貸款中符合一定條件的貸款集中起來,形成一個抵押貸款的資産包,利用這個資産包定期發生的本金及利息的現金流入發行證券,並由政府機構或政府背景的金融機構對該證券進行擔保。發行券商會將這個過程所産生的本金與利息支付給MBS的投資者。

  據悉,早在2005年,由建行作為發起機構的國內首單個人住房抵押貸款證券化産品——“建元2005—1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支援證券”進入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但此後市場對此反應不大,且金融創新市場環境不成熟,MBS沒能得到發展。為何此次又重啟了MBS?中信建投地産首席分析師蘇雪晶認為,相比2005年的市場環境,如今的金融創新環境和金融體系的完善都足以支撐MBS的發展。英大證券研究所所長李大霄也認為,儘管政策在放鬆貸款上進行了救市,但這個力度依然不夠,銀行要有足夠的資金投放到住房信用上,還需要借助其他的金融工具,MBS就在一定程度上給銀行“放水”。“2005年時的市場需求還不夠,如今是當年的一倍,需求足以支撐這個事物的發展”。

  由於MBS的基礎資産是銀行的房貸,是一筆相對標準化的資産,便於評級,因此在市場上流通也便於投資者去購買。在深圳市啟元財富投資顧問有限公司投資總監汪鵬看來,MBS有利於銀行分散房貸的資産風險。“把基礎資産打包發行出去,讓多家金融機構購買,風險就可以由多家機構來共同承擔。”汪鵬認為,銀行把房貸資産發行出去,就可以騰挪更多的空間做其他的業務,有利於其業務的多元化開展。

  德信資本董事長陳義楓認為,MBS是央行新政裏的重大亮點,MBS對房地産進行資産投放解決了資金來源,如今中國的銀行主要靠儲蓄來投放房地産,而MBS有可能成為未來的主流,其潛力不容忽視。“這是拋開銀行鬧革命,直截了當地投資房地産,MBS和REITs兩項創新有著深遠的意義”。

  短期內效果可能不會很大

  央行新政目前的意圖明顯,通過MBS或住房貸款專項金融債,提高金融機構個人住房貸款投放能力,並且指出其要專門用於增加首套和改善型普通自住房貸款投放。

  有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房屋貸款按揭餘額約20萬億,其中超過3年期的約佔90%。絕大部分3年前購買的房産評估市值已遠遠超越剩餘貸款餘額。MBS若開閘,銀行只需將這部分貸款餘額的優良部分(如四個一線城市)拿出來進行證券化發行,其發行規模應可達萬億。

  也有人擔心,如果MBS的發行規模大了,房地産金融的市場化是否會將泡沫風險轉移?有專家認為,MBS的基礎資産是房貸資産,資産品質較好,一般不會有太大風險。

  從長遠來看,MBS和住宅專項金融債均有利於拓寬銀行業進行住房信用投放的來源,可多位業內人士認為,短期內效果可能不會很大。戴德梁行研究分析指出,由於MBS期限較長,基礎資産較低的利率難以吸引對收益性有較高要求的投資者,往往令銀行發行MBS面臨較大壓力。另一方面,發行MBS需要一系列的配套措施作為保障,但當前我國金融市場並不完善,且國內可借鑒的經驗缺乏,基於MBS本身對監管機構、擔保機構、按揭貸款資産包以及産品本身的定價機制等層面的高要求,其規模化推出仍需時日。深圳一券商分析師認為,住房貸款資産證券化是個趨勢,但其市場機制、運作模式都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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