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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有“內鬼” 儲戶錢包怎安全

  • 發佈時間:2015-05-15 08:30:50  來源:中國民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孫毅

  人們去銀行辦理各項業務要小心了,在金融類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可以是假銀行假員工、真銀行假員工、真銀行真員工……總之真真假假讓人分不清楚。近期爆發了多起銀行非法集資、違規貸款案件,表明這不是偶然事件,銀行急需進行風險控制流程再造。

  即使銀行員工打著“銀行”的旗號,客戶也得分清“李逵”和“李鬼”。中新網報道,浙江杭州一家國有銀行的前員工騙走多名客戶多達上億元存款。經調查,此員工在2010年就被銀行辭退了,卻依然以“客戶經理”的身份,私刻公章,夥同他人以辦理高息存款為由,誘使客戶交出資金(包括銀行卡、密碼、身份證),並偽造銀行承諾函,吸收儲戶資金,並卷款潛逃。

  非法吸儲的例子並不少見,相比起個人以及某些民營機構以高息騙取客戶存款而言,打著“銀行”的旗號招搖撞騙,更難讓人識破。

  有些“李鬼”裝成正規銀行。《中國企業報》報道,某人利用虛假的手續申請成立了“南京盟信農村經濟資訊專業合作社”,把營業場所裝潢成銀行的模樣,其周邊還有各家正規銀行,“假銀行”從外觀上看幾乎“以假亂真”,更加方便吸收社會存款。

  而在浙江杭州國有銀行的例子中,涉案人員可能是持著“前員工”的身份,利用以往的人脈關係“到府服務”。

  有些“李鬼”則確實是銀行的員工,他們對銀行貸款業務的各項政策和操作流程很熟悉。浙江一家媒體報道,某銀行信貸員工作多年,手上掌握了大量銀行客戶的存貸款資訊。其看著手中的資源,便動起了歪腦筋。該銀行信貸員憑藉信貸員的身份以個人名義,借做轉貸為名向儲戶非法吸收存款,累計金額達到3億元。

  因銀行員工違規甚至涉嫌犯罪而把銀行推向風口浪尖的事件並不少見。平安銀行廣州分行流花支行的前副行長梁峰,用借新還舊的方式詐騙客戶、親戚、朋友的資金達3000萬元;浦發銀行鄭州分行二十一世紀支行前副行長馬益江夥同他人非法吸存累計總額達到63.95億元。

  這些騙局通常都以高息為誘惑,行騙者編造開發房地産、建珠寶加工廠等投資項目,勾結、串通銀行工作人員和社會人員,誘騙存款。此外,有銀行員工借理財之名私賣外部産品,造成儲戶損失的事件。集資初期,按時足額兌現承諾本息,在集資擴大到一定規模後,便秘密轉移資金或攜款潛逃。

  這樣的事件出現,讓百姓防不勝防。而且存款丟得容易,回得艱難。近年來,存款丟失案件愈加頻繁,“回頭錢兒”卻寥寥無幾,相關單位互相推諉早已司空見慣。在多數案例中,銀行多會表明案件係員工個人行為,與所在單位無關,或者推到“臨時工”身上。更有銀行以“冒領人提供的儲戶姓名、開戶時間等個人資訊是因儲戶洩露所致”為由,將責任推給儲戶個人。

  《經濟參考報》報道,早在2012年5月,銀監會就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和從業人員不得從事民間借貸違規擔保和非法集資活動。其中,包括不得以變相提高存款利率或向存款經辦人和關係人支付費用或佣金等方式違規吸儲,不得以各種形式參加非法集資活動等。但金融部門在人員管理上存在著很大的漏洞,此類案件頻發也反映了當前銀行業面臨著很大的內控與聲譽風險。

  《廣州日報》報道,清華大學金融工程研究所主任韓軍指出,要杜絕此類事件,銀行急需進行風險控制流程再造。如要求銀行客戶經理拉存款時必須給客戶進行風險評估,同時要求客戶對存款存在哪進行核實等。“這樣至少會減少90%的銀行員工非法吸儲事件”。

  而涉及客戶和銀行的責任,中央財經大學金融學院國際金融系主任張碧瓊在接受《中國産經新聞》採訪時表示,員工也好,“臨時工”也罷,都是銀行聘用的員工,操作也是在銀行的系統上進行的,屬於“職務行為”,銀行應該對員工的行為承擔一定的責任。目前銀行的這種做法可以説很不負責任,但苦於相關的法律不夠健全,所以也沒有更好的辦法加以懲罰。這就需要國家在相關法律方面進一步明確。只有切實完善合同監管,建立健全可疑交易監測系統等,才能真正解決存款被盜問題。同時,銀行作為資金的託管方,要樹立正確的服務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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