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監會"喊話"支農:對涉農不良貸款給予更大容忍度
- 發佈時間:2015-03-05 07:58: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近年來,儘管我國農村金融服務有所加強,但農村金融仍然是薄弱環節,“三農”融資難問題依然十分突出。而隨著今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目標的提出,現代金融的支援與保障也顯得異常重要。
近日,中國銀監會正式發佈《關於做好2015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指出要執行好現有各項農村金融服務政策和有扶有控的差別化信貸政策,不斷加大“三農”信貸投放力度,以充分發揮信貸資金對農業增産、農民增收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推動效應。
金融補給
增加支農信貸資金來源
“"三農"問題是我國經濟結構調整中一定要重點解決的問題,而對於金融機構而言,這一領域又是其適應和把握新常態的機遇。”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中國光大集團董事長唐雙寧在接受媒體採訪如是指出。
事實上,在“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援農村”試行十多年後的今天,農村金融資源被“抽血”的局面仍未根本改觀。有關數據顯示,2014年,我國經營性貸款中的農戶貸款只有5.36萬億元,僅佔各項貸款總額的6.6%。其中,大型銀行的縣域機構貸款遠低於存款,有的縣域分支機構的存款甚至只有20%用於當地貸款。
在這份向銀行業以及銀監會直接監管的信託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下發的《通知》中,明確指出要“在有效提高貸款增量的基礎上,繼續擴大"三農"專項金融債發行規模,努力實現涉農貸款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平均水準”。
記者注意到,此次金融監管“一刀切”的方式被明確“擯棄”。監管部門提出,應當嚴格區分金融機構和類金融機構,針對不同類型金融機構和不同類型金融業務,確定不同的監管標準、程式和方式。即使對同類機構的不同風險程度,也要採取差別化的監管措施,實行扶優限劣政策,促進農村金融持續健康安全發展。如對涉農不良貸款給予更大的容忍度;結合涉農貸款季節性特點,對涉農貸款佔比較高的縣域法人金融機構實施彈性存貸比要求;支援符合條件的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行“三農”金融債;優先對涉農貸款開展資産證券化和資産流轉試點等等。
按照規劃,今後監管部門將加強機制建設,積極搭建“事前有承諾、事中有監測、事後有考核”的支農服務監管框架,並探索實施涉農信貸投放與監管評級、市場準入的“雙掛鉤”政策。
保險“開道”
激活農村金融服務鏈
事實上,除了一般金融機構,隨著國家大力推進現代農業發展,農業保險作為金融支農的重要一環,亦必不可缺。
日前,保監會聯合財政部、農業部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保費補貼型農業保險産品條款擬訂工作的通知》,明確將進一步提高此類農險的保險金額。根據相關時間表,保險公司將在4月30日前完成新老條款對接,並重新報備監管部門。
而在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民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吳焰看來,保險機制對於農村金融的作用遠不至如此。就在正在召開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三次會議中,吳焰向全國政協提交了三份提案,其中就提及了以保險機制激活農村金融服務鏈。
在名為“關於以保險機制激活農村金融服務鏈 服務推進農業現代化”的提案中,吳焰提出,保險機制在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激活農村金融服務鏈、優化農村金融環境等方面可發揮重要作用。
吳焰認為,保險機制首先可化解有效抵押物不足的問題,完善面向農村的金融服務鏈;其次,保險機制還可降低信貸違約概率,增加農村信貸資金的有效供給;最後,構建多元化的信貸風險分擔機制,優化農村金融環境。
為此,吳焰也從加大對農村銀保互動機制的支援推動力度;進一步明確農業保險保單質押的法律地位;適當提高農業保險保額和賠償標準;鼓勵支援國有骨幹保險集團延伸農村金融服務鏈等方面提出了建議。“在實現中央財政補貼險種保險金額覆蓋物化成本基礎上,逐步將土地租金和人工成本納入保障範圍,實現生産成本全覆蓋,真正讓農業保險保全保足,更好地發揮融資增信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