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銀行擬引進戰投謀求上市 12.65%股權40億元掛牌
- 發佈時間:2014-08-25 09:22:54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孫毅
記者從上海聯合産權交易所獲悉,廣州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份10.5億股股權8月20日起掛牌轉讓,股權對應總股本股比為12.65%,掛牌價格為40.0365億元,折合每股價格3.8元左右。這是加拿大豐業銀行表態收回2011年9月發出的收購要約之後,廣州金控再度掛牌廣州銀行相關股權。值得注意的是,區別於前次面向境外戰略投資者,廣州金控本次對受讓方資格條件鎖定在境內內資企業法人。業內分析認為,隨著廣州銀行相關股權掛牌的再度啟動,其上市之路或將再度提速。
前6月大賺17億元
廣州銀行1996年成立,註冊資本為83億元人民幣,其是在原來的46家廣州城市信用合作社基礎上組建起來的股份制商業銀行,前身為廣州城市合作銀行。2009年,廣州市政府幫助其剝離不良資産,獲准更名為“廣州銀行”。
公司官網數據顯示,近年來,廣州銀行各項業務發展速度遠高於廣州地區同業平均水準。截至2013年底,公司資産總額3047億元,資本充足率12.26%,核心資本充足率11.51%,不良貸款率0.03%,不良資産率0.01%,撥備覆蓋率超過300%,是國內資産品質最好的銀行之一。
從掛牌資訊看,廣州銀行的經營業績也較為穩健。公司2012年營業收入和凈利潤分別為49億元和27億元,到了2013年分別增長到56億元和31億元。截至2014年6月30日,廣州銀行實現營業收入31億元,凈利潤17億元,所有者權益提升至157億元。以2013年12月31日為評估基準日,公司資産總計3047億元,負債總計2896億元,凈資産賬面價值為150億元,轉讓標的對應評估值為40.026億元。掛牌價格較此評估價值略高。
掛牌資訊顯示,本次轉讓標的總股數為10.5億股,單一受讓方最少受讓3000萬股,增幅為1000萬及其整數倍。由於本次轉讓標的總金額為40.0365億元,折合每股單價為3.813元,該單價即為最低出讓價格,意向受讓方報價不得低於該價格。
廣州金控“二進宮”
廣州銀行為國有控股的大型金融機構,廣州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以63.99%的持股比例牢牢把握控股權,廣州市廣永國有資産經營有限公司持股26.16%,遠遠高於第三名以後的股東。
除了前述兩大股東外,其餘股東所持股份比例均較低,廣州市廣永經貿有限公司持股1.89%,廣州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持股0.6%,其餘諸如佛山市華銀集團有限公司、廣州匯華投資有限公司、廣州市越秀國有資産經營有限公司、廣州市東山國有資産經營有限公司等持股比例均在0.1%到0.3%附近。
根據交易提示,本次交易轉讓方“廣州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原名“廣州國際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于2013年12月23日通過工商變更登記更名。亦即本次廣州銀行的股權轉讓方為控股股東廣州金控。通過本次轉讓,廣州金控的持股比例將下降到5成附近。
公開資料顯示,早在2011年8月,廣州金控就曾掛牌轉讓廣州銀行19.9%的股權,意在挑選優秀的戰略投資者助力廣州銀行“引資、上市”。掛牌時間不長,加拿大豐業銀行通過對廣州銀行盡職調查,以46.67億元的價格高調摘牌,然後等待中國相關部門的審批。然而,時隔三年,豐業銀行卻于近期在官網透露説,因情況發生變化,收回2011年9月發出的收購要約。這也就意味著,上次股權掛牌並沒有成交,從而直接導致了廣州銀行的引資之路就此折返。於是才有了本次廣州金控“二進宮”再度掛牌廣州銀行股權。
區別於前次面向境外戰略投資者,在本次掛牌中,廣州金控對受讓方資格條件鎖定在依法設立並有效存續的境內內資企業法人。如受讓方為境內金融機構,應當治理良好,內部控制健全有效,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社會聲譽良好,最近兩年無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和因內部管理問題導致的重大案件,還需要滿足銀監會規定的其他審慎性條件。
廣州金控也同時允許境內非金融機構接盤,但需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或有效的組織管理方式,具有較強的經營管理能力和資金實力,財務狀況良好,最近3個會計年度連續盈利,年終分配後,凈資産達到全部資産的30%(合併會計報表口徑),除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權益性投資餘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企業凈資産的50%(合併會計報表口徑)。
引援或意在上市
今年5月,廣州社科院發表藍皮書指出,廣州將加快做強做大廣州銀行、廣州農商行兩家銀行,通過提高資本充足率、優化股權結構、優化治理結構等措施,並力爭五年內實現公開上市。其中尤其提出,對廣州銀行來説,要在絕對控股的前提下降低國有資本控股比例、擴大控股規模,進一步增強競爭實力。
業內人士分析指出,阻攔在廣州銀行上市路上最大的“絆腳石”則是高度集中的國有股權。
“目前廣州銀行的前三大股東中,廣州金控、廣永經營、廣永經貿分別持有廣州銀行63.99%、26.16%和1.89%的股權。這三家公司均為廣州市政府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按照相關規定,股份制銀行要成功上市,政府單一股權原則上不得高於30%。比如,南京銀行前十大股東中,南京紫金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的股份佔比僅為12.73%。這就要求廣州銀行在上市之前需要將政府持股稀釋到30%以下,同時引進財務投資者和戰略投資者。
廣州銀行此前也曾公開表示,股權結構的目標是形成廣州市政府相對控股、一至兩家戰略投資者和眾多財務投資者共同組成均衡的股權結構。隨著豐業銀行作為戰略投資者計劃的落敗,此次掛牌廣州金控也有意向戰略、財務兩方投資者拋出“橄欖枝”。
前述人士稱,從這次掛牌資訊來看,一方面持續增長的業績為股權的順利轉讓奠定了基礎;另一方面,不再嚴苛的受讓方資格也為成功轉讓創造了條件。隨著相關股權掛牌轉讓的再度啟動,廣州銀行謀求上市的腳步或將提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