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一批持卡人在網路平臺上投訴某股份制銀行信用卡未經自己同意擅自開通收費項目,每個項目每月收費8元~20元不等,大部分人發現時已收取兩三年甚至更久。從內容上看,針對該銀行信用卡的投訴多與“私自扣款”有關。很多客戶表示,自己也不清楚這些收費項目到底是幹什麼的,稀裏糊塗就被扣了錢。
幾乎所有在網路投訴的持卡人都表示,自己不清楚當初怎麼開通這些服務的,沒有主動申請過。持卡人普遍反映,該銀行信用卡每月收取這些項目的續訂服務費前後,都不會再向持卡人發送任何短信、微信,更沒有電話提醒,收費只在當月帳單體現。由於日常刷卡消費都有即時提醒,因此很多人查看信用卡帳單就是大致掃一眼,不會看得很仔細。
對於相關銀行被投訴的“私自”扣款現象,法律界人士認為,銀行在正式收費前應明確徵得消費者同意,比如要求消費者短信回復確認,不回復則不收費。每月扣款前後應向消費者發出提醒,並明確告知退訂方式。此外,銀行應在手機APP、微信小程式等電子渠道設置自行停止收費項目的選項,為消費者提供對等的便利。
信用卡收費事關眾多消費者的切身利益,銀行應該更多站在消費者立場考慮,提供更加細緻的服務,減少客戶的誤解。涉及收費的産品一定要細緻週到地説明提醒,收費項目退訂的渠道也應更加便捷。不要讓客戶覺得銀行是在細節處“耍小聰明”設陷阱,銀行光明正大地掙錢才是正道。
(責任編輯:易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