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一些詐騙分子盯上了老年人和他們的養老錢,為了維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全國政法機關正在開展打擊整治養老詐騙的專項行動。央視新聞頻道《法治線上》欄目推出與此相關的系列節目,通過典型案例,揭露與養老有關的詐騙手法和騙局,提高老年人的防範意識。今天刊載第二期節目《打擊養老詐騙之警惕“養老保險 以房養老”騙局》。
為應對養老需求,不少老年人會選擇購買養老保險,然而有些人卻對此動起了歪腦筋,聲稱有關係、有門路。以代辦養老保險為幌子,專門針對有養老保險需求的老年人實施詐騙,廣東順德的廖女士就經歷了這樣的詐騙。
好友聲稱有門路 可幫忙辦理養老保險
家住廣東順德的廖女士一直想通過一次性補繳養老保險,來辦理退休手續,這樣就可以按月領到養老金。但是在查詢過相關養老保險政策之後,廖女士發現自己的年齡和條件並不符合相關規定,廖女士為此十分發愁,於是她就跟好友徐某説起這樁煩心事。徐某告訴廖女士,他在社保部門有門路,可以幫廖女士解決這個問題。
佛山市順德區公安局北滘派出所民警 陳志豪:
徐某告知被害人廖某,以佛山市某貿易有限公司的名義一次性購買30萬元的社保,就會每月有三千元的社保養老金收入。
聽到這個消息後,廖女士喜出望外,於是,她當即轉給對方30萬元。之後,廖女士就開始耐心等待。為了讓廖女士安心,徐某還推給她一個黃姓男子的微信,並稱這個叫黃某賢的男子就是社保局的工作人員,有任何問題都可以跟他説。
為了繼續讓廖女士匯錢,這名叫黃某賢的社保局工作人員還告訴廖女士,徐某給她辦理的是最高額度的社保,現在投得越多,之後領取的養老金就越高。滿心期待的廖女士此時並沒有想到,她已經陷入了一個精心設計的騙局當中。在等待了一段時間後,仍然沒有等到結果的廖女士又有些著急了,於是她開始不斷催促徐某和黃某賢,但二人仍然以各種理由拖著。發現上當受騙的廖女士,最終決定向警方報案。
警方調查發現,徐某並沒有為廖女士辦理任何養老保險,就連那名叫黃某賢的社保局工作人員也是他自己扮演的。最終徐某因涉嫌詐騙罪,被移送起訴到順德區人民法院。
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法官 吳瑞青:
經過民警偵查,其實黃某賢的微信,他的實名登記人就是被告人徐某,而且這個微信裏邊收到的錢,也轉到了徐某的微信和銀行卡裏面。
經查實,截止到2020年12月25日,廖女士向徐某名下的微信、支付寶、銀行賬戶和佛山市某貿易有限公司的銀行賬戶,共先後匯款188萬元。
法院經審理認為,徐某的行為已經構成詐騙罪。2022年5月,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判處被告人徐某有期徒刑十二年,並處罰金20萬元,同時責令其退賠詐騙所得財物。
廖女士怎麼也沒想到,認識多年的好友竟然會騙自己。其實在此類詐騙案件中,這種“殺熟”的套路時有發生,那些相信所謂的關係和門路的人,往往是上當受騙的高危群體。廣西南寧的一位老人,被陌生女子搭訕後,因為輕信對方所説的可以通過門路辦理社保,落入了對方的陷阱之中。
陌生女子搭訕 聲稱可幫忙多領退休金
何先生的奶奶今年70多歲了,視力有些不太好,那天一個人出門,被一名陌生女子搭訕後,錯把對方認成了自己的一個老熟人。這名陌生女子“套話”成功後,聲稱可以幫忙開具“養老證明”,每月能多領500元的退休金。老人一聽有這好事,當然高興,卻沒想到自己已經落入了對方的圈套。
這名女子跟老人説,自己出來辦事,要買一輛電動車,但是錢沒帶夠,先借老人的錢用用,第二天就還給她。老人沒有猶豫,這一取就是4000元。在交談中,女子了解到老人身上還有兩百元現金,竟然連這點錢也沒有放過。第二天,老人前往約定好的地點等了一上午,卻遲遲不見有人來,老人這才發覺自己被騙了。這4200元錢,是老人辛辛苦苦攢下的養老錢,因為這事老人一下病倒了。
何先生向當地派出所報了案。這個“憑空出現”的女子到底是誰?怎麼僅憑“一面之交”就取得了老人的信任呢?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吳圩派出所副所長 蘇強:
嫌疑人利用趕圩日,到各小區閒逛,所謂的尋找目標。就利用她是女性,還利用她會講本地話的這種熟悉條件,針對的是孤獨的老人,就上前去搭訕,説自己是政府工作人員。
據老人回憶,犯罪嫌疑人拎著一個紅色塑膠袋,穿著一身運動裝,而且身材比較高大,根據這些特徵,民警展開了仔細排查。
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吳圩派出所副所長 蘇強:
因為她作案的特點、時間選擇很特殊,因為圩日有很大的特點,早上很早,到中午基本結束。她能趕著早上的來的話,應該是周邊不是很遠的人。
此外,考慮到犯罪嫌疑人詐騙手法非常老到,僅憑三言兩語就取得老人的信任,民警判斷這名女子很可能是個“老手”。經過進一步梳理,民警發現一名淩某女子,與這起案件犯罪嫌疑人的特徵非常吻合。
南寧市公安局江南分局吳圩派出所副所長 蘇強:
這個女的身高、體貌特徵的確跟嫌疑人很相似,我們就直接去跟她正面接觸。後面到她家,她當時應該是在山裏面做工,家裏很湊巧就找到她當時穿著的衣服。
見民警找到府來,犯罪嫌疑人淩某很快就承認了自己的犯罪事實。近日,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對這起案件進行了宣判。
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趙慧玲:
本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淩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虛構事實和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根據被告人犯罪的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判決被告人淩某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
警方提示
此類以代辦養老保險為幌子實施詐騙的案件,詐騙分子利用的就是老年人不熟悉相關政策規定,同時希望通過門路、關係等不正當渠道獲得養老保險指標的心理,實施精準詐騙。
對於這類騙局,公安機關提示,老年人一定要提高防範意識和學習相關政策法規,不要聽信所謂的關係和門路,需要辦理養老保險的相關業務一定要按照政策規定,通過正規渠道進行申請辦理。
虛構項目 以高額收益為誘餌實施詐騙
“老有所依”是每個人都嚮往的事情,隨著養老方式的多樣化,除了每個月的養老金之外,“以房養老”也成了熱門話題,而一些不法分子也開始打著以房養老的幌子對老年人實施詐騙,他們以零成本、零風險、穩定高額收益為誘餌,將不明真相的老年人一步一步帶進了精心設計的騙局當中,不少老人因此錢房兩空。
這起案件的被害人是家住北京市朝陽區的劉先生,對他實施詐騙的是一名叫柴某的男子。劉先生説,這個柴某是通過電話跟他聯繫的,自稱是北京某資産管理公司養老服務板塊的負責人,想推薦公司的“以房養老”項目給他,還表示可以提供到府服務。由於劉先生對於這家公司的以房養老項目有所耳聞,因此就信以為真。
這個誘人的以房養老項目究竟是怎麼回事呢?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裴冀鵬:
這個以房養老服務的模式是被害人將自己的房屋作為抵押向他人借款,借得的大額錢款投入這個公司,今後這個公司負責這筆借款的返本付息,並且每年還能給被害人劉某某大概6%的收益作為養老金。
通過測算劉先生發現,如果用自己的房屋參加這個以房養老項目,每個月可以拿到上萬元的養老金。幾番思考後,劉先生最終下定決心加入了這個以房養老項目。隨後柴某找來了兩名放貸人,在柴某的安排下,劉先生和兩名放貸人分別簽訂了一份300萬和一份200萬的房屋抵押貸款合同,很快500萬元的貸款匯入了劉先生一家的賬戶內。此時的劉先生並不知道,他正在一步一步落入柴某的圈套之中,隨後柴某提出,按照以房養老協議,這500萬元的貸款要轉入到公司的理財賬戶進行統一投資,於是他用POS機分九次將這500萬元貸款全部提走。
然而一個月過後,到了該返利的日子,劉先生並沒有收到所謂的養老金,反而收到了兩名放貸人的催款通知,要求他儘快支付貸款的利息,這時的劉先生才感覺到出了問題。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 裴冀鵬:
劉某就反覆聯繫柴某,最終是聯繫不上,他感覺到自己被騙,所以就報警了。
接到報案後,北京朝陽警方迅速展開偵查,發現劉先生通過房屋抵押貸出來的錢並沒有進入這家資産管理公司的財務系統,而是被轉入了柴某自己控制的賬戶中。、此外,兩名放貸人與這家公司也沒有任何關係,他們是柴某以介紹房屋抵押貸款業務為由騙來的,誤以為劉先生需要貸款,這才與劉先生簽訂了房屋抵押貸款合同,並將500萬元打進了劉先生一家的賬戶內。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刑二庭法官助理 裴冀鵬:
抵押貸款的放貸人實際上是由被告人柴某某通過微信群找的這個放貸人,不是正規抵押給相關的金融機構,而是他們自己找的,有可能是小貸公司或者是第三方的個人。
最終經法院審理,柴某因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十四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十八萬元。
通過這起案件我們發現,以房養老騙局不僅危害極大,而且整個騙局環環相扣,十分隱蔽,老年人一旦輕信,就可能房財兩空。
對於以房養老這類騙局,警方提示,老年人一定要提高警惕,尤其要認清以房養老的性質,不要陷入誤區,如果需要辦理,一定要通過正規渠道。
公安部刑偵局權威提示公安部刑偵局侵犯財産案件偵查處二級調研員 王華:
首先要有一個基本的認識,就是以房養老本質上是一種保險産品,是一種消費而不是投資理財,不會有高收益。最簡單的識別方法就是排除法,正規的以房養老業務,只能由正規的保險機構來辦理,在辦理的過程中不會出現借款合同、房屋買賣合同、理財合同等,老年人可以向有關保險公司諮詢了解有關保險業務。
轉自 / 公安部刑偵局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