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電話賣保險當心過猶不及
近來,有網友反映自己的車險離到期還有一個月,已頻繁接到各類車險推銷電話,不勝其擾。這一情況引發廣泛討論,不少人表示“苦電銷久矣”。
作為保險銷售重要渠道,電話銷售打破了保險公司與潛在用戶之間的物理區隔,可以有效提高産品到達率,在一定程度上建立品牌知名度。客觀上看,電話銷售發揮了推廣産品、建立客戶聯繫等積極作用。但由於電銷過程中的不當操作,不少消費者將電銷與騷擾電話畫上了等號,企業的美譽度也因此受到影響。
電銷在一定程度上的確是有效的銷售途徑。過去一段時間,很多險種通過電銷方式取得了不錯的業績。儘管成績背後是“大水漫灌”“廣撒網式”的粗放操作,無數消費者為此抱怨,但實實在在的收益讓一些險企對這種“有棗沒棗打三桿子”的電銷行為保持默許態度,在業績壓力面前,具體執行人員也傾向於大範圍、頻繁撥打電話。
“擾民”的電銷行為副作用同樣明顯。不規範的電銷行為影響了企業乃至整個行業形象,降低了消費者的好感度。除去這些外部影響,電銷在險企內部也經歷著不小考驗。各保險公司一度在電話銷售方面投入大量人力、財力等資源,但隨著網路渠道的興起,電銷在攬客方面的作用不復當年,近年來收入不斷萎縮,部分企業的電銷中心也黯然退場。“內憂外患”下,電銷轉型迫在眉睫。
面對網路銷售場景的興起,險企應改變自己的獲客思路。與電話推銷相比,消費者通過網路形式獲取所需保險産品,更具自主性與針對性。電銷也應順應技術潮流,改變以往電話轟炸的模式和一套話術包打天下的路數,採用更精準、人性化的投放方式,在改善用戶體驗的同時,提高獲客效率。
對電銷人員的培訓與規範也應及時跟上。電銷機構應直面“痼疾”,嚴格約束銷售人員的電銷行為,多為客戶提供真誠服務,少對客戶造成不必要的打擾,真正用專業化服務贏得市場。
監管部門對電銷機構的行為規範必不可少。此前,工信部曾公佈《通信短資訊和語音呼叫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今年銀保監會下發《人身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面對保險電銷行業屢屢出現的推銷亂象,監管部門應及時制定、更新相關規範,懲戒不良銷售行為,對保險電銷形成有效約束。
(責任編輯:孟茜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