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銀行攬儲衝刺 理財産品收益“破6”
- 發佈時間:2014-12-24 06:31:59 來源:南方日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年近歲末,銀行攬儲進入最重要的衝刺階段,而在近期股票市場紅火、存款偏離度管理效果不明顯、存款保險制度、央行降息等因素的影響下,銀行資金不斷流出。不過,近日記者走訪東莞各大商業銀行發現,多家銀行調高了理財産品的預期年化收益率,甚至預期年化收益率高達6%的理財産品亦重現江湖。
重現理財産品收益逾6%
通常,央行降息後,銀行的理財産品的收益率也會隨之下降。不過,記者走訪東莞多家商業銀行發現,其平均收益率維持在5.2%以上。如建設銀行東莞分行362天的某理財産品的收益5.8%;中信銀行東莞分行5萬起某理財産品的收益在5.2%—5.45%之間;農業銀行東莞分行投資期限為41天某理財産品的年化收益也高達5.5%。
日前,在廣發銀行東莞分行某理財經理微信圈裏熱推該行一款即將在2014年12月24日起銷售“廣銀安富”的理財産品。該産品最大的賣點是高達6%及以上的收益。據該理財經理介紹,該産品分為4款,評級全部為PR4,投資起點為10萬元(僅限于櫃檯銷售),其中,79天産品,收益率為6%;103天産品,收益率為6%;254天産品,收益率為6.1%;296 天産品,收益率為6.1%。
隨後,記者走訪東莞城商銀行的時候,發現也不缺收益率達6%的理財産品的蹤影。東莞銀行投資期限為85天的某理財産品,其預期年化收益率為6%;東莞農商銀行起點是5萬元,投資期限為182天的某理財産品的年化收益率達6%。
據銀率網數據庫統計,上周(12月13日至12月19日)共有776款人民幣非結構性理財産品發售,平均預期收益5.23%。其中有45款産品的預期收益率超過6%(包含),佔當期發售的人民幣非結構性理財産品總量的5.8%。而在上上周發售的銀行理財産品預期收益率超過6%(包含)的只有24款,佔779款人民幣非結構性理財産品總量的3.08%
回顧今年7月,銀行的理財産品的收益率在4.5%左右,較6月有所跳水。(詳情可見《南方日報東莞財富》AII05版《年中錢荒未現 7月理財産品收益率跳水》)目前,東莞各大銀行理財産品的平均收益率維持在5.2%以上,連許久未見收益率達6%的理財産品也重現江湖,可見,理財産品的收益在逐漸走高。
重現理財産品收益逾6%
股票型理財産品搶灘市場
股市紅火,截至12月22日,上證指數直逼3200點,創32個月最高位,滬深兩市成交量大幅上漲。鋻於此,不少銀行資金流入了資本市場,投身浩瀚的股票市場中,亦有不少金融機構推出股票型基金,銀行存款出現流失。在資金總量沒有增加的情況下,銀行又面臨大量的存款流失,因此,部分銀行推出了與股票掛鉤的理財産品搶灘市場,借此來吸引投資者。
記者在廣發銀行的官方網站上看到一款與股票掛鉤的理財産品,該産品名為“歡欣股舞2014年”第53期(偏看跌方向型)/(偏看漲方向型)的理財産品。據悉,該理財産品的起點是5萬元,理財期限是91天,預期年化收益率是4.0%-8.5%。
“客戶投資該款産品倣若過山車,心情跟著股市的波動而變化。”廣發銀行東莞分行某營業網點的工作人員介紹,該産品是根據買入的滬深指數計算設定區間範圍,如果滬深300指數期末價格比初期價格漲幅或跌幅超過5%,則客戶的收益為4%+(|R|-5%)×50%,而(|R|-5%)×50%為浮動收益。
記者了解到,目前不少人前來銀行諮詢這種因股市大熱掛鉤股票的保本型結構性産品,因該産品的計算方式複雜,較少投資者明確了解該産品的實際運作的方式。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投資者購買該産品時候,要清楚了解該款理財産品的屬性,並不是股市上漲就能盈利的。若股市的漲幅或跌幅遠超過理財産品設定的線,按照結構性理財産品設置的規則,只能按照最低的收益率標準來兌付。
對此,建設銀行私人銀行投資顧問萬輝斌認為,對於高收益或結構複雜的理財産品,要從産品的發行方、期限、收益、風險來考究,不能“蒙查查”。從發行方來看,要看該産品是否為銀行自行發行的,還是銀行代理的;從投向來看,看是投向風險較大的信託,還是投向風險較低的國債;從期限來看,投資期限是30天還是365天;從收益來看,是固定收益,還是浮動收益。以上這些問題,投資者都需要明確了解的。
股票型理財産品搶灘市場
引導投資者理性投資
一般而言,銀行強大的公信力讓銀行理財産品一度成為最為穩妥的投資方式。然而,隨著存款保險制度的出臺,未來存款保險覆蓋存款類金融機構吸收的人民幣和外幣存款,但並不包括銀行的理財産品等投資類資金,就這樣,理財産品的“剛性兌付”的神話被打破。
“危機帶來制度的建立,而不是制度的建立導致危機。”對此,招商銀行私人銀行東莞中心投資顧問楊帆表示,建立存款保險制度是為了建立信心,而不是摧毀信心。
他從歷史的層面講述了存款保險制度,是維持銀行體系穩定的重要因素。20世紀30年代,美國為了挽救經濟危機的衝擊下已經瀕臨崩潰的銀行體系,其國會在1933年通過《格拉斯——斯蒂格爾法案》,聯邦存款保險公司作為一家為銀行存款保險的政府機構于1933年成立並於1934年開始實行存款保險,以避免擠兌,保障銀行體系的穩定,開啟了世界上存款保險制度的先河和真正意義上的存款保險制度。
萬輝斌表示,存款保險制度為了讓利率市場化,打破理財産品剛性兌付,讓投資者意識到投資有風險,引導投資者合理投資。基於此,更多的投資者不會盲目追求剛性兌付,正確理性投資是風險和收益並存的,理性判斷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在投資的時候,投資者該明確這部分不在理賠範圍內,銀行是不會進行賠付的。
東莞理財師協會會長馬志平表示,銀行理財産品畢竟是一種投資,買賣雙方是已經簽署相關的合同條款的,投資者是需要承擔必要的風險的。至於銀行的理財産品,他認為,銀行為了其聲譽,或會對其理財産品兌付“兜底”。“不過,投資者在選取理財産品的時候,要考究企業的實力,不然該企業無法堵上資金漏洞的,投資者只能自己認賠。”
購買理財産品
常見問題解答
問:投資者如何甄選理財産品?
萬輝斌:首先市民要了解産品的收益和自己的風險承受能力是否相匹配,理財産品是有一定的風險等級的評定的,投資者需要先做好風險評估,兩者間相對比,看看是否相匹配。另外,大部分理財産品是不能提前支取的,投資者要明確了解自己的資金安排,預留部分流動性的資金。除此之外,投資者要細讀理財産品的産品説明書,明確産品的投向。
馬志平:理財産品風險等級劃分標準由低到高可分為R1到R5級五個級別。其中,R1級包括基本無風險的理財産品和較低風險的理財産品,如銀行存款、國債、貨幣基金和偏債型基金;R2級/R3級包括中等風險的理財産品,如信託型産品,結構型産品;R4級/R5級:高風險的理財産品,如QDLL。另外,客戶風險承擔能力等級標準也是有五個考量的標準,可分為保守型、輕度保守型、平衡型、輕度進取型、進取型。
投資者在選擇理財産品時要明確幾個要點,首先是産品的預期收益和風險狀況;其次是産品結構和贖回條件;最後是産品期限和投資方向。其中,銀行理財産品的構成要素包括發行者、認購者、産品期限、價格和收益、風險等級、滾動性。
問:銀行的行銷人員在銷售時稱,某理財産品到期一定能獲得固定高收益是否合規?
馬志平:理財産品的關鍵因素是産品的價格和收益。這是行銷人員在口頭上的承諾,不一定能兌現的,投資者應該理性辨別。
問:若産品的期限是1年的,銀行突然在半年前中止某産品的運作,是否合規?
馬志平:銀行中止某産品的運作是否合規關鍵在於合同是否約定“銀行在到期前可中止該産品運作”。若合同有該條款的約定,銀行該舉措是合法的,投資者或難以獲得預期的年化收益率。
問:若投資者在産品提前中止理財産品的合同,銀行是否有權利收取一定的費用?
馬志平:若投資者提前中止合同,不再購買某産品,銀行是有權收取費用的。銀行按照自身的投入計算其人力成本、設備成本來核定其收費標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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