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起,個人養老金制度在我國全面實施。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5部門日前聯合印發的《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個人養老金制度從36個先行試點城市(地區)推開至全國,稅收優惠政策同步擴大至全國,每年繳費上限額度仍為12000元。
“第三支柱”立起來
作為我國養老保險體系“第三支柱”的重要制度設計,個人養老金是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國家政策支援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體系建設。2021年12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2022年4月,《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出臺,11月25日,個人養老金制度在36個城市(地區)先行實施。
經過2年先行試點,個人養老金制度設計、安排得到了普遍認可。中國養老金融50人論壇秘書長、清華大學社會科學學院特聘教授董克用説:“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真正把第三支柱立了起來,更多人能夠購買個人養老金産品,使多層次多支柱養老保險制度往前邁出了一步。”
2022年以來,人社部、財政部會同國家稅務總局、國家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等,先後出臺了實施辦法、稅收優惠政策、金融機構和金融産品管理規定等多項配套政策,初步構建了個人養老金制度體系。同時,人社部組織建設了全國統一的個人養老金資訊管理服務平臺,並與金融監管總局確定的23家商業銀行、3個金融行業平臺以及國家稅務平臺實時對接,可支援每秒開立2萬個賬戶,具備了支撐全國實施的能力。
採取個人賬戶模式,為參加人建立唯一的個人養老金賬戶,是我國個人養老金制度的一大特色。經過先行試點,各方面普遍認為,建立個人賬戶模式權益直觀,適應流動,開立賬戶簡便,稅收優惠直接,領取方式靈活。相關問卷調查顯示,97.7%的群眾對個人養老金的制度模式錶示滿意或者基本滿意。
截至今年11月底,參加個人養老金人數已超7000萬人。“在當前經濟形勢下,7000多萬人的覆蓋面達到了預期效果。”信安養老金融高級專家孫博説,個人養老金制度對老百姓的影響,不僅體現在增加了養老儲備選擇,更是一次養老金體系的知識普及,相關理念正被越來越多的群眾認可。
人社部養老保險司相關負責人表示,個人養老金制度設計符合國情,政策體系基本完備,管理運作總體規範,資訊系統支撐有力,經辦服務基本順暢,先行實踐證明個人養老金制度是可行的,具備了全面推開的條件。
新增內容有看點
今年3月份,《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在全國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經過反覆研究認證,人社部等部門針對先行期間反映的主要問題,圍繞優化産品供給、提高服務水準、豐富領取條件等關注重點,確立了《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的具體細則。
人社部表示,《國務院辦公廳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髮展的意見》對個人養老金制度模式、覆蓋範圍、繳費上限、産品及投資、領取條件、資訊化建設、部門職能分工等作出了明確規定,這是個人養老金制度的根本性文件。這次下發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全面推開的相關支援政策。
“新文件對之前試點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熱點、難點問題都進行了回應,如領取方式、條件變更,以及通過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線上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産品時取消錄音錄影等,對市場的引導作用很強。”孫博説。
目前,金融機構已陸續推出823款個人養老金産品,包括466款儲蓄存款、26款理財産品、131款商業養老保險、200款公募基金,參加人投資選擇面不斷擴大。
養老金産品供給將繼續豐富。具體來説,在現有理財産品、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和公募基金四大類産品的基礎上,將國債納入個人養老金産品範圍,將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産品目錄,推動更多養老理財産品納入産品範圍。同時,鼓勵金融機構研發符合個人養老金特點的産品,提高制度吸引力。
把指數基金列入個人養老金的産品範圍,是相關政策逐步完善的具體體現之一。中國社科院世界社保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齊傳鈞認為,本次把指數基金納入進來,對風險偏好比較高的人群來説,可以擴展選擇範圍,有助於覆蓋更多人群。
提升管理服務水準
目前,23家商業銀行已全部支援個人養老金儲蓄存款交易業務,其中19家銀行有個人養老公募基金和商業養老保險銷售記錄,20家銀行有個人養老理財産品銷售記錄。
此次,文件進一步明確了支援商業銀行銷售全類型個人養老金産品,增加銷售産品的品種,簡化購買商業養老保險産品的程式,便於參加人“一站式”購買産品。同時,要求商業銀行與其他金融機構加強合作,完善線上線下服務渠道,提高服務的便利化水準。
“調研發現,很多人不知道怎麼選擇購買個人養老金産品。”齊傳鈞説,“此次提出,規範開展個人養老金投資諮詢服務,探索開展默認投資服務,根據參加人投資風險偏好和年齡特點,開展個性化服務,非常值得期待。”
專家表示,金融機構提供的投資諮詢服務,應當為老百姓在未來退休資産的收入管理上發揮重要作用,個人養老金的發展,需要一大批金融機構專業財務顧問的支援。
人社部表示,下一步,將協調金融監管部門,指導金融機構做好個人養老金産品資産配置公示等工作,保障參加人的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加強對金融消費者、投資者的保護;指導商業銀行健全服務渠道,為參加人提供更多個性化服務。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