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信社改革、村鎮銀行解散、城農商行合併重組……今年以來,中小金融機構化險駛入“快車道”。11月20日,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開年至今,已有超200家城農商行、農信社、村鎮銀行等機構參與了改制。通過市場化退出、收購、吸收合併等手段,中小金融機構正逐步實現資源整合與優化,部分銀行得以保持“小而精”的特色,多數則通過與其他金融機構的融合,增強資本實力與風險管理能力。
多家銀行解散退場
又有多家銀行獲批解散。近日,河北金融監管局發佈了兩則行政許可,同意沙河襄通村鎮銀行、清河金農村鎮銀行解散的批復。從緣由來看,兩家村鎮銀行解散的原因均為被邢臺銀行收購而解散,全部業務、財産、債權、債務以及其他各項權利義務由邢臺銀行承繼。
同樣是在河北的金融機構,11月15日,河北金融監管局同意河北寬城農商行吸收合併寬城融興村鎮銀行,吸收合併事項完成後,由該行承繼寬城融興村鎮銀行的債權、債務,寬城融興村鎮銀行也將完成法人機構解散相關事宜。
11月15日同日,承德金融監管分局也同意承德銀行收購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華商村鎮銀行,並設立承德銀行圍場支行、承德銀行圍場金峰街支行、承德銀行圍場前進支行、承德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圍場桃李支行等22家支行,並承接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華商村鎮銀行清産核資後的全部資産、負債、業務和員工。在承德銀行辦理收購事宜後,被承接的村鎮銀行也將退出市場。
村鎮銀行改革重組已成為趨勢,僅11月至今,就有東莞厚街華業村鎮銀行、東莞長安村鎮銀行、讚皇隆興村鎮銀行等多家村鎮銀行退出市場。其中,東莞厚街華業村鎮銀行、東莞長安村鎮銀行兩家銀行因被東莞銀行收購而解散,監管要求,被解散的金融機構應嚴格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辦理解散相關事宜,接此批復文件後,立即停止一切經營活動,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以及高級管理層立即停止行使職權。
談及村鎮銀行解散的原因,博通諮詢金融行業首席分析師王蓬博表示,部分村鎮銀行和中小銀行由於規模小、資金實力有限,在資源配置上存在不足,改革重組可以整合金融資源,實現優勢互補。中小銀行重組對於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有利,通過收購、合併等方式,可以將不良資産進行剝離和處置,補充資本金,提高銀行的資産品質和資本充足率。改革過程中也要注意各方面權益的訴求,比如涉及多方利益主體,如股東、員工、客戶等,這是整合過程中必須要過的一關。
從2024年的情況來看,11月20日,據北京商報記者不完全統計,開年至今,已有超200家城農商行、農信社、村鎮銀行等機構參與了改制,涉及北京市、河北省、黑龍江省、內蒙古自治區、廣東省、山西省等地的金融機構。在改革加速推進的過程中,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數量也出現了明顯變化,來自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公佈的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上半年末,全國銀行業金融機構法人數量為4425家,相較2023年末的4490家減少了65家,意味著部分農信社、村鎮銀行因為被吸收合併,從而失去了獨立法人地位。
改革化險駛入“快車道”
今年以來,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駛入了“快車道”,收購、合併或解散改建成為分支機構的“主旋律”。如,廣東南粵銀行收購中山古鎮南粵村鎮銀行,承接其全部資産負債、機構網點並設立廣東南粵銀行中山分行;新疆銀行吸收合併庫爾勒銀行,並承接庫爾勒銀行清産核資後的資産、負債、業務、機構和員工;同樣,恒豐銀行收購了重慶江北恒豐村鎮銀行,承接其全部資産負債並設立恒豐銀行重慶大石壩支行,“變身”為主發起行旗下分支機構。
除村鎮銀行外,農信社改革化險的步伐亦不斷加快。1月29日,四川農村商業聯合銀行正式掛牌開業,在四川農商聯合銀行開業之日,原四川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自行終止,其債權債務由四川農商聯合銀行承繼。
河南農商銀行籌建工作小組發佈《關於組建河南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告》稱,河南農村商業聯合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鄭州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5家省內法人機構已分別完成內部公司治理程式,審議通過了以新設合併方式組建河南農商行相關事項並形成決議。
阿圖什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阿克陶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阿合奇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烏恰縣農村信用合作聯社因新設合併而宣告解散,吸收4家農信社的新疆克州農商行已于9月7日正式揭牌開業。
關於中小金融機構的化險路徑,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雲澤在近日召開的第三屆國際金融領袖投資峰會上指出,有序推進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一省一策”制定風險處置方案,重點地區高風險機構處置取得實質性進展,農信社和村鎮銀行改革穩步實施。
對此,市場上普遍的看法是,中小金融機構發展趨勢可能會分為兩大方向。一方面,運營狀況良好、發展前景明朗的機構有望繼續維持其“小而精”的市場定位,保持較強的競爭力。另一方面,多數銀行可能會由規模更大的銀行控股或者引入戰略投資者,以此來增強自身資本實力,有效控制風險,並提高合規管理水準,確保業務的長期穩定運作。
光大銀行金融市場部分析師周茂華表示,當前,部分村鎮銀行、農信社等中小銀行存在內部管理不健全、治理不夠完善,少數銀行存在經營不規範行為等,容易滋生操作風險;經營和風控能力相對弱,潛在不良壓力較大;同時,由於宏觀經濟變化,市場競爭加劇,部分區域中小銀行面臨資本實力弱、産品服務和創新能力不足、經營效率低、客戶黏性不足、流動性管理壓力大,近年來經營壓力不斷增大。
周茂華進一步指出,下一步,中小金融機構改革化險主要是通過市場化、法治化改革,加快理順股權結構,完善內部治理,從源頭上化解風險,提升經營效率,增強服務區域實體經濟能力,尤其提升小微企業、民營企業、“三農”等實體經濟薄弱環節的服務能力,培育差異化競爭力。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