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煙臺銀行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葉文君來説,這個冬天寒意刺骨。
日前,煙臺市紀委、監委網站披露,葉文君因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涉嫌貪污犯罪和受賄犯罪等原因,被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5個多月前,已經從煙臺銀行退休的葉文君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隨著葉文君被移送審查起訴,他成為煙臺銀行第3位落馬的董事長,而煙臺銀行成立22年來也才産生過4位董事長。
值得注意的是,20多年來,3位一把手的“前腐後繼”,讓煙臺銀行一直處於動蕩之中,發展緩慢,明顯落後於當年同時起步的兄弟銀行。即便是從自身的經營看,煙臺銀行近年盈利和信貸資産品質也都出現下滑。
對於煙臺銀行如何走出董事長接連落馬及經營下滑的困局,《華夏時報》記者應煙臺銀行的要求發去採訪函,該行表示“郵件已收到”,但截至發稿時為止,本報記者沒有收到煙臺銀行的回復。
三任董事長接連落馬
一家銀行四任董事長中有三任落馬,比例之高令人難以置信。
日前,煙臺市紀委、監委通報了葉文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的消息。這意味著葉文君案將很快進入司法程式。通報顯示,經查,葉文君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車輛、違規經商辦企業、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從事有償仲介和其他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職責;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佔有公共財物,涉嫌貪污犯罪;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葉文君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有關規定,決定給予葉文君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相應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公開資訊顯示,2013年8月,葉文君的董事長任職資格獲得原山東銀監局核準,正式執掌煙臺銀行帥印,成為該行第三任董事長,直到2018年10月退休。
事實上,葉文君當年挂帥煙臺銀行也是臨危受命,彼時該行第二任董事長莊永輝涉嫌受賄等案情逐漸敗露,被免去董事長職務並接受調查。記者注意到,有關部門對莊永輝案並無詳細通報。記者經多方求證得知,在2013年1月的煙臺“兩會”上,時任煙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李建新作檢察院工作報告時曾提到,該院“依法查辦了煙臺銀行原董事長莊永輝、原副行長李永平等涉嫌特大受賄和貪污、挪用公款案”。
此外,在煙臺市委宣傳部、煙臺市文明辦主辦的煙臺文明網上,2015年12月末刊登的一篇《市人民檢察院反貪局偵查處高海強事跡材料》中透露:2012年下半年,他在主辦省院交辦的原煙臺銀行董事長、黨委書記莊永輝(正處級)涉嫌受賄一案過程中,莊永輝由於其特殊的家庭背景,在任期間下屬支行行長因經濟犯罪給煙臺銀行造成數億元的重大損失,畏罪心理重,加之行賄人多為與莊永輝有過多年密切交往的老朋友,不會輕易出賣他等等,在這些複雜因素的影響下,莊永輝一直不能實事求是的交代問題,多是狡辯,認罪態度差……經過長期耐心細緻的工作,最終莊永輝徹底甩下思想包袱,完全徹底的交代了多筆重大受賄犯罪事實。
而在更早的2003年5月,煙臺銀行第一任董事長于行成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案由為,在1997年9月至2001年10月期間,于行成13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折合人民幣29萬餘元。
三任董事長接連落馬,這似乎已經成為煙臺銀行的魔咒。
發展遲緩盈利下滑
煙臺銀行成立20多年來,葉文君等3任董事長接連因違紀違法落馬,讓該行一直處於案發、查處、整頓,再案發、再查處、再整頓的怪圈之中,令煙臺銀行無論是和兄弟銀行相比還是和自身相比,發展都顯得比較緩慢。
年報數據顯示,在2008年,煙臺銀行、威海市商業銀行、濰坊銀行的資産規模相差不多,分別為271.91億元、273.77億元和268.74億元。隨後,銀行業迎來10年發展的黃金期,另外兩家銀行都借勢不斷發展壯大,反觀煙臺銀行卻發展遲緩。截至2019年三季末,3家銀行的資産規模變為843.21億元、2163.09億元和1388.59億元。而煙臺銀行的盈利狀況也與另外兩家銀行相去甚遠,凈利潤分別為1.93億元、12.04億元和6.27億元。
從自身的發展狀況看,煙臺銀行近3年盈利連續下滑。數據顯示,從2017年到2019年三季末,該行凈利潤為4.65億元、2.05億元和1.93億元,同比分別下降0.26%、55.96%和30.01%。
此外,2018年煙臺銀行的資産品質開始出現下滑,截至2018年末,該行的不良貸款率同比上升1.49個百分點至3.65%;不良貸款餘額13.87億元,同比上升89.74%。與此同時,煙臺銀行的撥備覆蓋率驟降83.86個百分點至128.24%,僅比監管要求的120%紅線高出8.24個百分點。
關於如何改善盈利下降、不良上升等問題,煙臺銀行在收到採訪函後並沒有進行回復。
官網顯示,煙臺銀行原名為煙臺市商業銀行,于1997年11月在煙臺市區12家城市信用社基礎上組建成立,2009年更名為煙臺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總股本26.5億元。該行于2008年引入恒生銀行、永隆銀行兩家外資股東作為戰略投資者。目前,總行設立19個職能部室。下轄80余處經營機構,分佈于煙臺市七區及龍口、招遠、萊州、蓬萊、海陽、棲霞、萊陽、長島8個縣市區,在威海、東營設有兩家異地分行。
截至2018年底,前十大股東和持股比例分別為南山集團有限公司34.83%、恒生銀行有限公司15.09%、永隆銀行有限公司3.77%、煙臺金業投資有限公司3.4%、煙臺市財金投資有限公司3.04%、煙臺藍天投資控股有限公司2.64%、煙臺陽光壹佰投資有限公司2.26%、龍口市佳美紡織有限公司1.97%、煙臺泰魯偉業投資有限公司1.89%、煙臺市振華百貨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51%。
2018年12月12日,原山東銀監局核準吳明理煙臺銀行董事、董事長任職資格。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