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vivo,不少年輕人對其好感度很高,顏值高、拍照美、性價比強,在中端手機市場的激烈競爭中,爭得一席之地。但用過vivo手機的不少消費者對其錢包內嵌的借錢服務卻並不買單,行銷雖好但利率偏高、貸款前竟還須一鍵資訊授權,傷了消費者體驗的同時,在業內看來也踩了相關監管規定的紅線。近月來,關於vivo貸款利率偏高、資訊授權存疑等多個問題屢見報端,就多個爭議問題,並結合多位消費者的真實反饋,北京商報記者進行了實測……
36%利率的爭議
擔保費比利息費還高?
年利率宣稱個位數起,但一通貸款操作下來卻逼近36%,其中擔保費比利息費還高,這樣的結果,你認可嗎?
近兩日,有消費者向北京商報記者反饋,因手頭緊在vivo錢包申請貸款,結果發現利率近36%之高,想提前結清,還需收取相關利息和擔保費。
時間回到今年5月,來自河南的李明(化名)因急事尋求貸款,在vivo錢包看到相關行銷廣告,他填寫一系列資料並進行多項授權後,平臺給出了7000元的額度,年化利率達35.9%。
雖然是vivo錢包,不過其承擔的僅是助貸角色,根據李明向北京商報記者提供的截圖來看,實際貸款發放人為錢小樂及其合作金融機構,在其貸款過程中,除了個人消費貸款合同外,還需同意相關委託保證合同和相關融資擔保諮詢服務合同,以及茂業融擔委託劃扣授權書、匯盛融擔委託劃扣授權書等。
從還款資訊來看,李明所貸的7000元貸款共分為12期,每月需還702.87元,以其首期還款為例,其中包括564.89元的本金、39.18元的利息,此外還有98.8元的擔保費。
“高近36%的利率,擔保費比利息費還高,這合理嗎?”李明向北京商報記者提出疑問,他指出當時本意只想貸款6個月,但誤點了12期的貸款,如今想提前結清,卻還需要相應利息和擔保費。從其提供的截圖來看,其已還6期貸款4217.22元,待還6期4222.06元,若選擇提前還款,則需還款3648.1元,其中包括3560.84元的本金以及利息11.57元、擔保費75.69元。
這一情況並非孤例,另一消費者同樣向北京商報記者反饋了類似經歷,此外,在消費者投訴平臺黑貓投訴上,不少消費者反饋在vivo錢包借錢,利率高至36%,質疑其為高利貸,還有消費者稱借款時顯示年利率7%—24%,但在借款後才發現年利率高達36%,知情權被侵犯。
針對消費者反饋的貸款行銷及相關利率問題,北京商報記者進行了實測,vivo錢包中借錢服務名為豐融借錢,合作機構包括隆攜信貸、京東金融、奇富借條、度小滿、還唄、錢小樂、小贏卡貸、無錫錫商銀行,由多家持牌合作機構聯合提供服務。
另從行銷及利率來看,北京商報記者在實測中注意到,豐融借錢宣稱最高可借額度為20萬元,單利年化利率7.2%起,借1萬元每日最低僅需2元;但經一系列資訊填寫、協議授權以及身份驗證後,記者首次測試中實際獲得3.5萬元貸款額度,年利率21.72%,信貸服務顯示助貸機構錢小樂,若貸款還需進一步同意相關協議。
截至發稿日,北京商報記者打開錢包再次申請借款並進行系列授權後,貸款方變更為重慶隆攜小額貸款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隆攜小貸”),貸款額度為3萬元,年利率23.99%。
貸款行銷宣稱7.2%起,但實際利率高至23.99%,甚至高至部分消費者反饋的近36%,這一做法是否合理?實際上,中國網際網路金融協會曾發出倡議,貸款網路行銷內容應當準確、通俗,並以清晰、醒目方式進行展示,不得刻意隱瞞或有重大遺漏。其中還強調,貸款網路行銷不得有虛假或引人誤解的內容,引用不真實、不準確或未經核實的數據和資料,以低門檻、低利率、高額度等進行誘導宣傳。並指出,貸款網路行銷內容應當以貸款合同條款為準,包含貸款主體、貸款條件、實際年利率、年化綜合資金成本、風險提示等關鍵資訊。鼓勵以上下區間的形式展示貸款實際年利率區間,且不宜以“利率低至某數值”等表述引發客戶誤解。
素喜智研高級研究員蘇筱芮表示,vivo貸款業務中宣傳利率的方式確實不符合當下的監管精神,容易引發客戶誤解,也涉嫌誘導宣傳。vivo在貸款業務之前應當如實披露放款方名單,並在相關協議中就貸前行銷、運營、審核風控、數據資訊傳輸、貸後管理等關鍵業務環節進行約定,並向金融消費者如實披露。
另在法律層面,北京市中聞律師事務所律師李亞告訴北京商報記者,vivo錢包宣傳中宣稱的額度和利率,與實際發放的額度和利率存在較大差異,這可能對消費者造成誤導,金融機構應當向金融消費者明確披露實際利率,明確告知能夠反映實際利率的利息計算方式,並有提醒金融消費者注意的義務。另外,金融機構和平臺應明確各自的權責,共同承擔起貸款資訊透明化的責任,維護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一鍵授權模式
預先授權多家機構引質疑
與高利率爭議隨行的,還有資訊授權的問題。
從北京商報記者多次實測貸款流程來看,通過vivo錢包嘗試貸款,填寫多項個人資訊、上傳身份證進行實名認證並填寫緊急聯繫人後,需進一步同意該平臺的《錢包人臉識別服務授權書》《服務協議》《個人資訊採集及使用授權書》等,其中個人資訊採集及使用授權書中提到,用戶須同意第三方可直接向被授權人提供本人的個人資訊而不需要本人再次授權。
需要注意的是,此前監管曾強調個人資訊“斷直連”,即平臺機構在與金融機構開展引流、助貸等業務合作中,不得將授權獲取的個人資訊直接向金融機構提供。
在業內看來,平臺在金融消費者申請貸款過程中要求金融消費者同意多項個人資訊授權,這可能涉及到個人資訊直接提供給第三方金融機構,與監管要求的“斷直連”原則相悖,李亞指出,此操作行為涉及個人資訊使用的合規問題,平臺應重新審視和調整個人資訊授權流程,確保用戶資訊的安全和合規使用,避免未經金融消費者同意直接將資訊提供給第三方金融機構。
“該操作涉嫌強迫金融消費者作出選擇,侵犯了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與選擇權。”蘇筱芮同樣稱,這也與“斷直連”等行業規範相違背。
從北京商報記者實測過程來看,與vivo合作的第三方公司包括助貸平臺、小貸公司、消金公司、銀行及融擔公司等多類型機構,其中,在記者首次查看貸款額度的過程中,儘管頁面顯示該服務由錢小樂、臻有錢、度小滿機構及其合作金融機構提供服務,但在實際徵信協議勾選中,卻須一鍵勾選包括度小滿、攜程小貸、馬上消費金融、蒙商消費金融、尚誠消費金融、江蘇蘇商銀行、杭銀消費金融、博盛安融、國美小貸、美易借錢、寧波銀行、哈啰數科、永鴻興融資擔保等十余家機構的個人資訊授權書、徵信查詢授權書、服務協議等。
另在第二次查看額度過程中,儘管貸款服務方有更新,但同樣需要預先授權同意多份個人徵信授權書、綜合授信額度合同、徵信查詢授權書、個人委託擔保意向及資訊授權書等,其中被授權機構中除了金融機構、支付機構、徵信機構外,還包括不少第三方網路平臺及多家貸後管理機構。
需要注意的是,《個人資訊保護法》規定,個人資訊處理者向其他個人資訊處理者提供其處理個人資訊的,應當向個人告知接收方的名稱或者姓名、聯繫方式、處理目的、處理方式和個人資訊的種類,並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
另外,此前監管發佈的關於警惕過度借貸行銷誘導的風險提示明確提醒,一些金融機構、網際網路平臺在開展相關業務或合作業務時,對消費者個人資訊保護不到位,比如以默認同意、概括授權等方式獲取授權,侵害了消費者個人資訊安全權。
李亞告訴北京商報記者,先行同意一系列授權,這可能是平臺為了簡化貸款流程和提高效率,但同時也可能導致金融消費者在未充分了解所有條款的情況下就同意授權。這種做法可能存在違反最小、必要原則,同時也侵犯了金融消費者個人的隱私權、知情權、決定權,存在金融消費者個人資訊洩露和過度授權的風險。
在李亞看來,平臺應提供更清晰的授權説明,確保金融消費者在完全了解授權內容後作出決定,並提供便捷的授權管理選項,讓金融消費者能夠輕鬆撤銷不必要的授權。
博通諮詢首席分析師王蓬博同樣指出,一般來説,金融機構需要通過查詢用戶的徵信資訊來評估其信用狀況,且當用戶一次性勾選多家機構的授權書和協議後,機構可以快速地開展後續的審批流程。但一般來講,用戶的個人資訊在多家機構之間共用,存在資訊洩露的風險,甚至會有部分金融機構可能在用戶授權範圍之外使用個人資訊。因此,建議機構進一步明確授權範圍和使用規則,向用戶明確説明授權的範圍、目的、期限等內容。
“斷直連”不達標、“一鍵授權”等問題,實際是助貸行業通病。蘇筱芮進一步指出,主要是由於網際網路貸款領域存在“資金路由”模式,由助貸方對接多個放款方,但每家準入門檻、風控模式均存在差異,因此“資金路由”會根據客戶屬性、借款要素、地域、渠道等屬性,自動匹配出符合借款用戶最優質的資金方,從而在減少用戶感知的同時提升放款效率,但該模式顯然是以犧牲用戶個人隱私為代價,機構需要依規進行改進。
跨界助貸的底線
金融流量生意要遵守行業規範
值得一提的是,近日,北京商報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獨家獲悉,監管正在醞釀網際網路助貸業務管理新規,其中就提到,相關助貸業務中,向借款人收取的擔保增信費率不應高於貸款利率。另外,在貸款申請環節,應當以不少於10秒鐘強制閱讀、全螢幕顯示等顯著方式,充分披露各項貸款息費的收取主體、收取標準以及借款人實際承擔的綜合融資成本。
就資訊披露、貸款利率及資訊授權等在內的多個問題,北京商報記者向vivo錢包運營方豐融科技以及相關貸款服務方隆攜小貸多方發去採訪,但截至發稿未獲得回應。
儘管未有官方回應,但從近月來vivo給用戶側的體驗變化來看,vivo跨界助貸多年,如今仍在摸著石頭過河。
例如,數個月前,北京商報記者在嘗試貸款的過程中發現,vivo錢包曾多處向消費者推薦超級會員服務,宣稱“專項借款提額特權”,但進一步點擊發現,這一超級會員服務,需要用戶一年單獨付費388元。
另外,vivo錢包在消費者申請貸款後,還會進一步進行第三方貸款導流,年化利率分別披露為6.5%—36%、7.2%—36%。
不過,截至發稿日,北京商報記者再次實測發現,未再發現超級會員業務以及第三方貸款導流業務,是否下線以及背後考慮暫不得而知。
談及vivo佈局金融業務,王蓬博認為,手機廠商跨界金融,一方面打造生態閉環的同時提升了用戶黏性,另外也可以借此拓展盈利渠道,佈局金融貸款業務可以為vivo開闢新的盈利增長點。在他看來,vivo擁有龐大的用戶群體和較高的市場份額,為借貸業務提供了豐富的潛在客戶資源。但與傳統金融機構相比,vivo在金融領域的專業經驗相對欠缺,在風險控制、金融産品設計、合規運營等方面可能面臨挑戰。
金融服務有其複雜性和嚴監管特徵,李亞認為,vivo金融服務,後續還是要進一步加強與持牌金融機構的合作,確保服務的合規性,並持續優化用戶體驗,同時注重用戶資訊披露、隱私保護和數據安全。
蘇筱芮則指出,若想要長久地經營流量金融生意,後續vivo錢包還是應當遵循行業規範,從源頭搭建跟完善金融消保框架。
北京商報金融調查小組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