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好綠色金融,是支援實體經濟綠色轉型、實現金融高品質發展的重要內容,也是應對氣候變化風險的重要方面。
中國人民銀行、生態環境部、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日前聯合召開的綠色金融服務美麗中國建設工作座談會指出,各金融機構要強化綠色金融産品和服務力度,拓寬項目還款及擔保方式,探索環境權益抵質押貸款、環境效益掛鉤貸款、綠色信貸資産證券化等創新産品。切實提高綠色金融投向精準度,提升資訊披露和碳核算水準,防範“洗綠”“漂綠”“假轉型”。
業內人士認為,經過多年發展,我國綠色金融體系已日益成熟,綠色金融産品和市場規模不斷擴大。隨著“雙碳”目標的提出,我國綠色發展已進入新階段,進一步完善綠色金融體系以引導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需求更加迫切。
金融監管總局近期發佈的《關於銀行業保險業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明確,豐富綠色金融産品和服務,發展碳排放權、排污權等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探索綠色保險費率調節機制,推動環境保護、氣候變化、綠色産業和技術等領域綠色保險業務發展。
一直以來,碳排放權、排污權等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是銀行機構典型的綠色金融創新産品之一,並且已有眾多創新實踐案例。上述會議指出,推動環境要素市場建設,分階段逐步擴大我國碳市場行業覆蓋範圍,完善全國溫室氣體自願減排交易市場。利用好生態環境有關機構和單位的專業性優勢,強化在碳核算、第三方評估認證等方面的技術支援。發揮金融機構、金融基礎設施等的積極作用,進一步助力碳市場建設。
“由於銀行尚不能直接參與碳市場交易,抵質押碳資産的處置方式面臨不確定性。”興業銀行研究報告指出,未來進一步規模化發展環境權益抵質押融資業務需要相關配套制度的完善。
與此同時,實現“雙碳”目標,不僅需要支援綠色産業的發展,也需要支援大量高碳行業的低碳轉型。上述會議指出,既要持續加大對節能降碳、生態環保等領域的金融支援,也要保證對煤電等高碳行業低碳轉型的合理支撐。《指導意見》強調,有效滿足高耗能高排放行業低碳轉型的合理融資需求。
人民銀行研究局此前表示,轉型金融重點服務具有顯著碳減排效益的産業和項目,為高排放或難以減排領域的低碳轉型提供合理必要的資金支援,可在確保“安全降碳”前提下,推動綠色産業和綠色項目在經濟活動中的佔比不斷提高。
上海國家金融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表示,當前綠色金融産品主要集中在綠色信貸與綠色債券,綠色金融産品供求的結構性矛盾還較為突出,在引導企業轉變生産方式、注重環境保護方面的作用還未充分發揮。從該角度看,推動轉型金融深入發展,做好轉型金融與綠色金融銜接,是未來一項重要工作。
“從最新綠色金融領域政策發展趨勢來看,《綠色低碳轉型産業指導目錄(2024 年版)》《關於進一步強化金融支援綠色低碳發展的指導意見》,都將轉型金融發展的相關要求納入其中,預計未來轉型金融將與綠色金融共同構成我國金融支援‘雙碳’目標的‘雙支柱’。”興業銀行報告認為,《指導意見》強調“合理”融資需求,這需要金融機構對高碳企業客戶轉型路徑的合理性、有效性進行判斷,防止“假轉型”風險,這將對金融機構相關風險評估與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