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保監會印發《關於加強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
- 發佈時間:2014-11-18 10:11:03 來源:保監會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和《國務院關於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加強新形勢下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推進依法監管、嚴格依法保護、倡導依法維權,日前,保監會印發了《關於加強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立足於我國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以下簡稱“保險消保工作”)實際,借鑒國際保險監管組織在消費者保護方面的原則和國際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良好經驗,吸收現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中保險消保的相關規定,明確了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保險消保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工作目標和政策取向,提出了加強保險消保工作的主要任務和具體措施,是我國保險消保工作的頂層制度安排和方向性指導文件,是保監會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精神、推進依法行政、依法履職、切實保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我國金融監管部門發佈的第一個對全行業消費者保護工作做出全面、細化規定的政策性文件。
《意見》緊緊圍繞“抓服務、嚴監管、防風險、促發展”的總體要求,強調以完善制度、健全機制為前提,以實施預防性保護、過程性保護為重點,以強化公司主體責任、實施透明度監管為核心,以加大查處力度、加強監督考核為手段,以注重消費者教育、推進行業誠信建設為基礎,著力解決關係消費者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著力提升消費者的保險知識水準和維權能力,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意見》堅持“依法合理”、“公開透明”和“協同推進”三項基本原則,並提出了到2020年保險消保工作的目標任務。這就是:努力形成科學有效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制度體系,建立起健全完善的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機制,搭建起多方參與、協同推進的工作格局;保險服務品質和水準大幅提升,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得到有效遏制;消費者滿意度明顯提高,消費者的維權意識和能力顯著增強,保險行業形象和社會信譽切實改善。
《意見》明確了保險消保工作八項主要任務及政策措施:一是強化保險公司主體責任。保險公司要樹立客戶第一的經營理念,公平合理設定合同權利義務和厘定産品費率,規範銷售行為,及時公允理賠給付,提升保險服務品質和水準,保障消費者資訊安全等。二是加強資訊披露。保險公司要及時披露與消費者權益相關的産品和服務資訊;保險監管機關要加強透明度監管。三是嚴厲查處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保險監管機關要加大對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的查處力度,同時要求保險公司要制定內部責任追究制度,並對有關人員問責。四是完善消費者維權機制。保險監管機關、保險公司、保險行業協會要健全投訴處理機制,完善糾紛調處機制,全面推進“訴調對接”、“仲調對接”機制建設。五是提高消費者的保險知識水準和風險意識。明確了保險監管機關、保險公司、保險行業協會在公眾教育、提示消費風險、倡導科學理性保險消費觀念方面的工作任務和措施。六是發揮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協同作用。建立保險監管與司法機關、行政部門和社會團體的聯動協調機制,並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監督。七是加強基礎建設。包括加強制度建設、行業誠信和信用體系建設、保險消保工作資訊化建設等。八是加強組織領導與考核監督。保險監管機關、保險公司和行業協會要健全保險消保組織體系,實行領導負責制,並建立考核體系,為保險消保工作有效開展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