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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農村普惠金融 加強村級基礎金融服務 銀監會發佈《關於推進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的指導意見》

  • 發佈時間:2014-08-28 16:10:37  來源:銀監會網站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發展農村普惠金融 加強村級基礎金融服務

  銀監會發佈《關於推進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的

  指導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的戰略部署和發展普惠金融的要求,近日,銀監會印發《關於推進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要求在全國鄉鎮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的基礎上,進一步推動基礎金融服務向行政村延伸,力爭用三至五年時間總體實現行政村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提升廣大農村地區金融服務水準,加快農村地區普惠金融發展。

  《意見》指出,銀行業金融機構要靈活採取多樣化手段延伸村級基礎金融服務。

  進一步拓展服務渠道,通過採取鄉鎮網點延伸服務,在符合條件的行政村建設簡易便民網點和布設電子機具等方式,夯實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的渠道基礎。

  進一步豐富服務功能,大力推進服務精細化,創新服務産品,持續提高村級基礎金融服務的多樣性和滿足度。對目前仍沒有任何形式金融服務的行政村,優先解決好存取款和轉賬等基礎金融服務問題;已經解決基礎金融服務問題的,要積極創造條件,不斷豐富服務功能,逐步充實查詢、銀行卡、小額貸款申請受理和基礎信用資訊收集等方面的服務;具有潛在服務需求和業務基礎的,進一步增加代理繳費、保險、理財和證券業務。

  進一步強化現代科學技術手段運用,充分利用網際網路金融技術,在具備通信條件的行政村,與網路通信運營商合作,利用固定電話、網際網路、移動通訊網等,打通網點、人力無法到達的“最後一公里”制約,使申貸、查詢、轉賬、匯款、消費、繳費等金融業務,通過網際網路絡技術運用,直接服務到戶到人。積極引導村民推廣使用銀行卡。

  進一步加強社區融合,主動送服務、送資金、送産品、送知識進村屯入社區,定期走訪,提供政策諮詢,從減少客戶排隊、週到熱情照顧、主動登門辦理等細微處著手,為村民提供更好的服務體驗,構建緊密互動、互惠共榮的新型金融服務和消費關係,積極參加社區活動,打造社區生活共同體。暢通資訊溝通渠道,採取有效的服務資訊公開公示措施,最大程度地將服務功能、內容、價格等送達村民,同時建立服務品質資訊反饋機制,及時跟蹤了解村民意見建議。

  《意見》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強村級基礎金融服務環境建設。持續推進村級信用文化建設,開展農戶信用等級評定,發揮“村兩委”人緣、地緣優勢,吸收農戶參加,增強信用評定的透明度和公平性。培育農戶信用意識,夯實行政村金融服務信用基礎和服務環境。廣泛開展“送金融知識下鄉”活動,提高農戶金融消費意識。積極與各級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合作聯動,形成多方參與、互惠共贏的協調推進機制,在營業用房、費用補貼、稅收減免、風險補償、擔保機制、安全保衛、打擊逃廢債等方面予以扶持。優化整合金融服務資源,加強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業務合作,最大程度發揮好各自在機構、網路、人員等方面的服務優勢,靈活調配鄉鎮網點人力,適當調整服務頻率。

  《意見》明確,監管部門要開闢市場準入綠色通道。對金融機構在行政村設立網點的,要予以優先審核,對符合市場準入條件的,要快審快批,限時辦結。對在行政村延伸金融服務成效顯著的銀行業金融機構,優先審核在異地設立分支機構和在城區增設網點申請。科學調整在行政村設立持牌網點的市場準入要求,適度放寬在行政村開展定時定點或流動金融服務的營業場所、人員數量等方面的準入標準。

  《意見》強調,各級監管部門和銀行業金融機構要把推進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作為一項持續性工作,落實分管負責人和職能部門加以推動。嚴格落實法人監管要求,強化法人機構對村級基礎金融服務的管理責任,督促落實各項內控要求和安保措施,確保新設網點人員和營業安全,做好定時定點服務及流動服務的公示公告,防止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排除金融詐騙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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