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4年高考中,河南、福建、貴州、內蒙古、湖南等多個省份按計劃優化調整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據微信公眾號“河南發佈”5月9日消息,2024年河南高考共有4類考生可獲得高考加分,分別是:烈士子女,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戰區(原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加20分;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加10分;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僑眷和台灣省籍(含台灣戶籍)考生加5分。其中,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增加分數投檔條件的,只能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消息稱,相比以往,2024年河南高考少數民族加分(5分)項目取消,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考生加分分值由10 分調減為5分。
根據河南省2021年9月發佈的《河南省教育廳等六部門關於印發河南省進一步調整和規範高考加分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明確:1.2024年起,取消少數民族加分項目。2021年至2023年,少數民族考生仍具有加分資格,加分分值為5分。2.從2024年起,“僑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屬考生”加分分值調減為5分;從2027年起,取消此類考生加分項目。2021年至2023年,此類考生的加分分值不變,為10分。
而福建、貴州、內蒙古、湖南等省份也在今年高考中,按階段逐步優化調整少數民族高考考生加分政策。
2020年10月,《福建省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實施方案》明確,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分值從2021年起從10分調整為5分,加分對象調整為全省19個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以及高山(享受高山補貼)和無橋梁、海堤與大陸相連的海島等少數民族考生。其中2021年至2023年,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可面向所有高校投檔時使用;2024年至2025年,少數民族考生加分僅面向省屬高校投檔時使用。2026年起取消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
2021年3月,貴州省宣佈對高考加分政策進行調整,自2022年高考起正式施行。其中,將少數民族高考考生加分區域調整為三類,其中一類區域包括貴陽市雲岩區、南明區、花溪區、烏當區、白雲區、觀山湖區,遵義市紅花崗區、匯川區,安順市西秀區,該區域2022年至2023年參加高考的少數民族考生,符合“三統一”原則,即申報少數民族加分項目的考生高中階段須在同一縣(市、區、特區)具有三年完整戶籍、學籍和連續三年實際就讀,加5分;2024年起,該區域取消該加分項。
二類區域包括貴陽市清鎮市、修文縣、息烽縣、開陽縣,遵義市赤水市、播州區、仁懷市、綏陽縣、桐梓縣、習水縣、湄潭縣、鳳岡縣、余慶縣、正安縣,六盤水市鍾山區、水城區、六枝特區、盤州市,安順市平壩區、普定縣,黔東南州凱里市,黔南州都勻市,黔西南州興義市,貴安新區,畢節市、銅仁市所轄非民族自治縣,符合“三統一”條件的少數民族考生,2022年至2023年加10分,2024年至2025年的加5分,2026年起取消該項目加分。
三類區域包括黔東南州、黔南州、黔西南州所轄除凱里市、都勻市、興義市外的其他縣(市),民族自治縣,符合“三統一”條件的少數民族考生,2022年至2023年加15分;2024年至2025年加10分;2026年起加5分。
2021年9月,《內蒙古自治區關於進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蒙古族、達斡爾族、鄂倫春族、鄂溫克族和俄羅斯族等五個少數民族考生加分政策,堅持民族因素與區域因素相結合,根據“保留並完善邊疆、山區、牧區和少數民族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分項目,精準確定加分區域、群體和條件,逐步減少加分分值”等原則作出調整。
內蒙古關於以上五個少數民族考生高考加分改革分三步走:2021年至2023年,現有考生加10分投檔政策不變;2024年至2025年,由原來加10分投檔調整為加5分投檔;2026年起,將自治區103個旗縣(市、區)劃分為A、B兩類,A類地區五個少數民族考生如滿足高中階段在同一旗縣(市、區)內具有完整戶籍、學籍、實際就讀均滿三年的“三統一”要求,保留加5分投檔政策,B類地區考生不再加分。
A、B兩類地區是根據國家確定的“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少數民族考生”實施範圍,綜合考量內蒙古全區各地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和教育發展水準劃定的。其中,A類地區包括19個邊境旗(市)、33個牧業旗(市)和3個少數民族自治旗中,剔除重復地區以及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普及程度、教育發展水準相對較高的盟市所在地和計劃單列市,共36個旗(市);B類地區為其他67個旗縣(市、區)。
此外,《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享受民族優惠政策考生資格審核辦法》指出,2023年、2024年,民族自治地方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5分,2025年高考起加10分,面向全國招生高校投檔錄取使用;2023年、2024年,民族鄉的少數民族考生加10分,面向湖南省省屬高校投檔錄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2023年、2024年,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的少數民族考生加5分,面向湖南省省屬高校投檔錄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2023年、2024年,民族自治地方和少數民族人口過半縣以及民族鄉的漢族考生加3分,面向湖南省省屬高校投檔錄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2023年、2024年,散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加3分,面向湖南省省屬高校投檔錄取使用;2025年高考起取消加分。
2022年8月,中宣部舉行“中國這十年”系列主題新聞發佈會第20場,國家民委政策法規研究司司長張謀當時曾介紹了近年來少數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的調整情況。
他當時表示,恢復高考以來,我國在高考中實行加分政策,其中少數民族考生的加分主要是為了幫助教育相對薄弱的地區和群體更好地接受教育。當前,推動這項政策的調整改革主要是基於兩個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我國的基礎教育均衡化水準顯著提升,少數民族學生享受的教育資源在不斷優化;另一方面,隨著社會發展有的省區原來對省域內的少數民族考生實行普惠性加分政策,現在看已經不夠精準。因此,這一輪改革就是要更加精準的確定加分的區域、群體、條件,也就是讓政策能夠切實惠及那些需要幫扶的學生。
張謀當時介紹稱,目前,各地因地制宜制定了改革方案,主要有幾種情況:第一種情況,有的教育資源已經相對均衡的省份取消了少數民族高考加分政策;第二種情況,有的省區將加分範圍調整從邊疆、山區、牧區、少數民族聚居地區在高中教育階段轉學到本地就讀的少數民族考生;第三種情況,有的省份取消了散居地區的少數民族高考加分,加分範圍縮小為聚居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第四種情況,有的省份按照區域加分,區域內符合一定條件的,無論是漢族考生還是少數民族考生都有加分。另外,即便還保留有加分政策的地區,加分分值也大幅減少了。
(責任編輯:譚夢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