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車”監管意見將公佈:私家車需先變營運車輛
- 發佈時間:2015-09-11 07:28:29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王斌
記者從消息人士處獲悉,網際網路約租車(俗稱專車)監管意見最快將於本月公佈。該意見將對參與網約車運營的平臺公司、車輛、司機做出新的要求,對於加入網約車平臺的私家車需將車輛變更為營運車輛屬性。
記者從參與網約車監管意見制定的消息人士處獲悉,該意見是由交通部聯合多個部委出臺文件,車輛、平臺公司需要獲得道路經營許可證,車輛還需要獲得營運證;意見對於營運車輛的屬性沒有要求,但是私家車要營運的話需要把車輛屬性變更為營運車輛;網約車司機需要獲得上崗證;要實行差異化服務,網約車運價要高於計程車定價的50%。業內人士表示,在即將出臺的文件中,對行業影響最大的或是對私家車參與網約車運營的要求。
交通部確認網際網路專車合法身份,肯定其創新服務模式,但是三令五申禁止私家車接入平臺參與經營,這一要求正遭遇嚴重挑戰。目前網際網路約租車平臺上的專車絕大部分是私家車,發展異常迅猛的滴滴快車、人民優步等平臺上的車輛幾乎全部來自私家車。據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網際網路約租車平臺上註冊的私家車司機數量已經千萬左右,私家車數量達到幾百萬輛。
目前的專車、快車平臺發展之所以異常迅速,主要得益於私家車接入的門檻低。雖然各大平臺公司都表示會對司機的駕齡、年齡、犯罪記錄以及車輛的性能、狀況作出嚴格要求,實際上在執行的過程中,私家車接入基本是零門檻。近日,駕齡剛滿一年的記者通過簡單的網路申請,在未經嚴格培訓、未見過公司工作人員的情況下,順利成為人民優步的兼職司機。
因為把關不嚴,專車出現過安全事故。更為嚴重的是,私家車發生危險事故,保險公司會拒絕理賠。今年2月份,在南京中院審理的一起網約車車禍案件中,保險公司拒絕賠付得到了法院支援,賠償由私家車主、租賃公司和肇事司機分擔。
從乘客的權益保障上看,目前廣泛流行的“四方協議”存在頗多法律爭議。中國法學會法律資訊部副研究員劉金瑞認為,“四方協議”模式中沒有明確承運人責任,不利於乘客合法權益的保護。“在四方協議下,乘客是汽車的租用方和司機的雇用方,在交通事故等情況下還可能需要承擔賠償責任。”他表示。
分析
私家車主打退堂鼓“專車”行業或洗牌
業內人士表示,超過90%的網約車由私家車組成,新政出臺後,私家車若要參與網約車運營就要變更車輛性質,一旦變成為營運車輛,私家車報廢年限就變成八年,這會讓很多私家車打退堂鼓,尤其對滴滴、優步將産生巨大影響。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王軍表示,網約車的監管意見對於平臺公司、司機、車輛進行了規範、許可,但是目前最大的問題就是,新政實施後私家車沒意願再加入,沒有車主會為了掙這點小錢而接受車輛提前報廢,這或將令這個行業重新洗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