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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電商場使用“水貨”滅火器被罰1.4萬元

  • 發佈時間:2014-10-24 14:49:00  來源:華西都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馬巾坷

  昨日,記者從達州市消防支隊獲悉,大竹縣公安消防大隊監督檢查人員在對位於煌歌商業廣場的一家電商場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該家電商場使用不合格消防産品,大隊對其進行了重處。

  據悉,在監督檢查時,檢查人員發現該家電商場部分滅火器無壓力指示器、筒體無鋼印,大隊立即責令其限期整改。到期復查時,發現該家電商場未改正,大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條款,決定對該家電場所處罰款人民幣14000元,對其法人代表劉某處罰款人民幣1000元,並要求該商場立即更換成合格的滅火器。同時,大隊監督員還對該商場負責人進行了批評教育,告知此類安全隱患可能造成的不良後果,並提出相應的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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