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預告到發佈“雄文”,錘子科技CEO羅永浩又高調起來。8月26日,老羅圍繞“真還傳”以及與投資人鄭剛的恩怨,連發兩篇長文,包括但不限于“一共還了8.24億元”“新增6億元債務”“拉攏20%多的投資人逼我回購”等核心資訊。他預告“索性火力全開,興風作浪”,將全面恢復社交媒體賬號的更新和運營。鄭剛也針對此事發聲:“月亮從來只讓你看一邊,另一半你永遠看不到”,並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會發視頻回應。這場從2023年初開始的拉鋸戰還沒有結束的跡象。
羅永浩·鈕祜祿
改名為“羅永浩·鈕祜祿”的老羅,重新擁抱社交媒體。8月26日,羅永浩以“真還傳”第二季為主題,更新了自己的微網志、視頻號、抖音、快手、小紅書等賬號。“從此以後,網際網路(尤其是微網志)會稍微有點意思了。”老羅第一篇長文下的這則評論,點讚數擠進前三。
“這是我之前的小號‘羅永浩的辟謠號’,現在已改為主號並更名‘羅永浩·鈕祜祿’,大家關注一下。”他在長文開頭解釋,但不是所有人都清楚兩年前的隱退事件。
2022年6月,羅永浩用兩條微網志宣佈,正式退出微網志和所有社交平臺,再次埋頭創業。“如果不用當眾表達還能維持運營公司,我願意少活五年。”羅永浩曾對媒體直言,“這是非常誠實的想法。”他也承認,“做錘子科技時,因為我個人的影響力,為公司做了很多其他創業者很難做到的事情,比如在市場行銷和公共傳播方面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退網”的同時,團隊為老羅申請了名為“産品經理羅永浩”的微網志,以便他做産品相關的專業交流或招聘。“這個賬號有可能會用於辟謠”,老羅一語成讖,“産品經理羅永浩”成了“羅永浩的辟謠號”。
從退網、辟謠到回歸,比達分析師李錦清告訴北京商報記者,“羅永浩和社交網路是深度‘綁定’的,他需要流量為公司和個人形象助力。回歸是很正常的事,説明他馬上會有大動作”。
“接下來我和我的團隊會索性火力全開、興風作浪,用一切合法合規合乎商業倫理的方式‘大肆炒作’。”羅永浩很直接,比如全面恢復社交媒體賬號的更新和運營,這一次會在9個網路平臺上同時運營;部分恢復綜藝節目的錄製;全面恢復接商業廣告和代言;部分恢復婚喪嫁娶主持業務;全面恢復請文化名流和影視明星來直播間交流和帶貨;全面恢復同名的商業喜劇大片和嚴肅紀錄片“真還傳”的創作……
8.24億和6億
值得一提的是,這次老羅“回歸”似乎已經接到廣告。第一篇長文開頭,他特別介紹了自己的“甄嬛”配圖,“由剪映團隊的AI作圖軟體‘即夢AI’生成,推薦大家試試”。北京商報記者據此向交個朋友相關人士求證,該人士並未否認,回應:“羅老師未來將合理合法地接收各種廣告,以加速還完剩餘5個多億。”
這5個多億,是老羅之前沒有披露過的還債計劃,是“真還傳”之外新增的6億元的債務。
“錘子科技當年融資時,獲得過國有資本的3億元投資和3億元借款,共計6億元。‘真還傳’第一季啟動的時候,我們並沒有把這部分算進去,主要是因為這3億元借款的合同到期是2022年的年底。”羅永浩説。考慮到公司品牌和個人品牌在未來長期發展的需求等,“我們決定以現金的方式100%償還6億元本金。這部分債務已經償還一年多,會在未來幾年全部還完”。
對於“真還傳”,截至目前一共還了8.24億元,其中包括還債過程中,因各種官司糾紛帶來的額外賠償,以及滯納導致的各種罰款等。
一共還掉的8.24億元包括:“2020年4月開始做直播電商公司,稅後以現金還債的5.48億元;2018年把手機團隊和智慧財産權轉讓給字節跳動獲得的1.8億元(之前在社交媒體上公佈過);2018年錘子科技資金斷鏈、産線停工後,我簽了個人無限擔保使工廠復工,把剩餘物料做成整機抵債的6600萬元;錘子科技的債務善後團隊從2018年至2019年年底,以各種方式變賣錘子科技的剩餘資産用於還債的近3000萬元。”老羅總結。
什麼是真相
洋洋灑灑,羅永浩用了3900多字披露“真還傳”的最新進展,涉及和投資人恩怨的第二篇,篇幅更長,共4600多字。
“當年的風險投資協議上有白紙黑字的清晰條款註明,錘子科技的投資股東如果要強制我回購錘子科技的股份,必須有超過50%的投資人股東簽字同意才能觸發回購。但鄭剛只拉攏了20%多的投資人一起逼我回購。”有關回購,羅永浩這樣説。
他承認,在錘子科技資金週轉出現問題時,向鄭剛的投資機構借過1500萬元,借款到期後未還,“因為這一筆公司對公司的借款到期之前,鄭剛發起了逼我回購的訴訟”。
有關給老股東分享再創業利益的篇幅超過全文的三分之一。
“2020年啟動直播電商公司時,我跟我的合夥人為錘子科技的老股東們做了5%的原始股方案。因為政策合規性和流程,以及一些約束性協議方面的問題,這部分股權要到2025年1月31日前後,才能全部落實給這些老股東、老合夥人和老同事。”“2022年啟動細紅線科技公司時,第一天就為錘子科技的老股東們留出了5%的原始股份。”羅永浩説。
他轉述鄭剛的態度,“鄭剛覺得我給錘子科技老股東留細紅線的5%原始股太少了”“我不應該要求錘子科技老股東領取細紅線股份的同時,書面聲明放棄錘子科技股份的回購權”“直播電商公司並沒有給錘子科技的老股東分股份”。
基於上述質疑,老羅認為,創業者在再創業時,為前一個項目虧了錢的投資者做一些補償,“不是創業者的義務和本分,也不是常規做法”,至於要求老股東領取細紅線股份的同時放棄回購權,是“按照專業投資機構的風控要求”。
對於羅永浩的長文,鄭剛並不認同,他告訴北京商報記者,會“有理有據、講事實擺道理,圖文並茂發視頻回應”。
基於二人的你來我往,文淵智庫創始人王超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單就新創業項目給老股東股份,老羅的做法很難得,但跟投資人大動干戈給自己招黑了。投資人把錢投出去的那一刻,就已經是乙方了,投資的關鍵一方面是認準項目本身的潛力,另一方面就是清楚操盤手的性格和人品,投資人至少要押中一個”。
(責任編輯:朱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