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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京飲料公司高管公款賭博 受審認罪稱交友不慎

  • 發佈時間:2015-08-27 10:30:00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裴曉蘭  責任編輯:張少雷

  北京燕京飲料有限公司(北京燕京啤酒集團公司領導下的中外合資企業)原財務副總經理姚某沉迷網路賭博,以各種名義挪用公司4000余萬元。其家人得知此事後告知公司,公司報案。昨天下午,姚某因涉嫌挪用資金罪在順義法院受審時,稱交友不慎。

  姚某現年38歲,大學本科文化。檢方指控,姚某在任北京燕京飲料有限公司財務副總經理期間,于2014年1月至9月,利用主管財務部門管理工作的職務便利,將北京燕京飲料有限公司資金4000余萬元挪歸個人使用。姚某于2014年9月18日被羈押,次日被順義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檢方認為,姚某身為企業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挪用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數額巨大,應當以挪用資金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姚某當庭認罪。他説,2013年年底,他新認識的幾個朋友向他介紹網上賭博,他起初玩得小,後來越玩越大。到2014年年初,他的積蓄輸沒了。他想翻本,遂想到從單位“借”一點錢。

  姚某一開始和公司出納説,家裏有事需要和公司借一些現金,後來又説做生意需要錢臨時週轉,開始借大額支票,出去找人兌現金。

  姚某稱,他賭博也贏過錢,歸還過公司一部分錢款。但他總體還是輸得多,“我老想借完錢,賺了就趕緊還上,後來越借越多。”

  姚某挪用資金的事情公司一直沒有發現。2014年9月中旬,姚某輸光了錢,和家人説了自己賭博的事,家人於是到公司反映情況。姚某稱,家人和他説過要去公司,但沒説具體時間。他自己也準備好了材料準備自首。公司報案後,姚某在公司被警方查獲。

  檢方認為,鋻於姚某到案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依法可以從輕處罰,建議判處其有期徒刑9年至10年。

  姚某沒有為自己辯護。他稱現在已經沒有能力歸還欠公司的錢,對不起公司和同事對他的信任。“我很後悔,結交了一幫不該認識的朋友,無論什麼結果我都接受。這些網站都是騙人的,通過我這件事,希望公安機關能對網站進行清掃,能給社會少帶來些損失。”

  此案沒有當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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