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超15名官員因高爾夫被查 高爾夫成反腐切入口
- 發佈時間:2015-04-08 11:25:30 來源:環球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栽”在高爾夫上的官員們
3月31日,商務部網站發佈消息稱,商務部合作司司長王瀋陽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參加企業安排的打高爾夫球等活動,已構成違紀。駐商務部紀檢組決定對其立案調查。
這是自2012年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第二位“栽”在高爾夫上的司長。
2013年12月,中紀委通報10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典型問題,交通部綜合規劃司司長孫國慶即因用公款打高爾夫球、公款旅遊,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一直以來,高爾夫因其高昂的成本和獨特的魅力而被冠以“貴族運動”的稱號。但一個尷尬的現實是,一些官員卻因為“變了味兒”的高爾夫而受到處分甚至淪為階下囚。
10年超15名官員因高爾夫被查
記者梳理公開報道發現,近十年來,有超過15名官員因高爾夫被查,這些官員多身居握有實權的職能部門,既有國家部委的司長,也有地方規劃局局長,甚至還有年收入百萬元的國企高管。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醫療器械司原司長郝和平即是因喜愛高爾夫落馬的典型代表。
2007年5月,郝和平因受賄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被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有期徒刑15年。相關資料顯示,郝和平受賄總額接近100萬元,其中受賄的3張高爾夫會員卡的價值就超過50萬元。
和很多貪官不同,郝和平生活低調樸素,工作也踏實認真。據媒體報道,在藥監局,郝和平是一位“極為平易近人”的司長。其“穿著樸素、熱衷於學術研究,主持編寫了多部圖書”。此外,郝和平還在首都醫科大學兼任碩士生導師。
但就是這樣一位司長,卻倒在個人愛好上。據郝和平自己透露,他自1999年就迷上了高爾夫球,“一到星期天不打球渾身難受”。
相關報道還稱,郝和平不但像打計程車一樣乘飛機到全國各地去打高爾夫,更是專門找最高檔的球場去打球。為此他還經常詢問他的球友哪的球場最好,只要發現一家他滿意的球場,他就會找求他審批的醫療器械公司老總們要一張會員卡。
無獨有偶,2013年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的深圳市南山區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韓江同樣如此。
據報道,最初韓江被傳出調查的消息後,與其共事的很多同事都很詫異,因為他們印象裏的韓江很簡樸,早餐一般在攤位解決,工作勤勤懇懇,每天八點半準時來辦公室,週末還加班加點。
相關報道稱,熟悉韓江的人都知道,韓江很喜歡打高爾夫球,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其中。韓江受賄總額近600萬元,其中最大一筆200萬元賄款被用來辦理高爾夫會員卡——其中僅給自己辦卡就花了185萬元。
不過,和上述兩人相比,湖南省長沙市規劃局原副局長顧湘陵要“更勝一籌”。2011年7月,顧湘陵因涉嫌受賄被捕,相關資料顯示,顧湘陵涉嫌受賄罪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的犯罪總金額達到了7000余萬元。
據知情人士介紹,顧湘陵有6個情人,平日特別迷戀打高爾夫球,基本上全國的高爾夫球場,都出現過他的身影。長沙房産開發商郭某就先後陪同顧湘陵分別到昆明、珠海、桂林等地打高爾夫。
“特別迷戀打高爾夫球的顧湘陵甚至把球場搬到自家門口來,他還為此出謀劃策。”相關知情人士説。
工資不夠 權力來“換”
在官員們因高爾夫走向犯罪道路的同時,高爾夫也成為紀檢監察部門的突破口。
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原總經理唐若昕2010年因受賄、濫用職權獲刑14年。其收受的賄賂中大約一半以上金額為高爾夫會員卡、名錶等物品。相關部門查辦唐若昕一案時,正是從這些高爾夫會員卡打開缺口,成功鎖定唐若昕的相關犯罪證據。
“高爾夫是一項貴族運動,辦一張會員卡好幾十萬元,作為一名公務員怎麼會那麼有錢?”有人認為,正是高爾夫的高額消費令一些官員在自身收入無法支援的情況下鋌而走險。
以郝和平為例,據其自己供述,其年收入6萬元左右,其妻付玉清年收入10萬元左右。他捨不得拿自己的工資去打球,只好利用手中的權力來“換”。
有媒體引用某法官的話説:“郝和平的個人消費與個人收入有很大差距,比如他經常乘坐飛機到各地打高爾夫球,這些消費並沒有列入罪行。當今像郝和平這樣的貪官,都有一個明顯的特徵:個人消費水準與工資收入反差巨大。”
曾有媒體援引某知名高爾夫俱樂部工作人員張先生的話稱,目前中國的高爾夫球場基本都實行“會員制”,有的甚至稱自己是“純會員制”。比如長三角地區的高爾夫會籍費一般在10萬元至200萬元之間,分為公司卡、個人卡及家庭卡等。
另據媒體報道,北京某知名高爾夫球俱樂部工作人員稱,以個人名義辦理會員卡需要交納65萬元的入會費,若以公司名義則需148萬元。辦理會員卡後享受終身待遇,每次打球只要280元,而且絕對不會對外洩露身份。
而在韓江案中,韓江在深圳觀瀾湖高爾夫球會辦理的黑金鑽石會員卡,花費高達185萬元。
不過,唐若昕卻算一個特例。相關報道稱,唐若昕在庭審時非常後悔。
唐若昕一再強調,自己年薪百萬元,手中掌管的資金上百億元,根本看不上這些小錢。若想賺錢,根本不用收受這些小錢。並稱自己“法律意識淡薄”,根本沒想過這屬於犯罪。他認為,收受球卡和手錶等物品,只是朋友間的簡單人情往來。
據報道,唐若昕接觸高爾夫是因為身體不好,醫生建議多運動。隨後他和妻子喜歡上了打高爾夫球。為此,手下魏建以其夫婦名義向有求於中信保的業務單位索要了兩張高爾夫會員卡。此後,唐若昕又再次要求魏建為自己辦理了一張高爾夫會員卡。
球場上“談生意”
事實上,在這些因高爾夫落馬官員案件中,高爾夫已儼然成為官商錢權交易的工具。
以郝和平為例,據報道,廣東某醫療器械公司老總向其行賄高爾夫球卡,就是因為改動了産品説明書,被停掉了註冊。有關人士向他説情,他給予了對方一定的幫助。而接受上海、廣東、浙江、陜西的醫療器械公司的賄賂,同樣是為他們的醫療器械産品獲得批准提供幫助。
2008年9月受審的重慶市規劃局原副局長梁曉琦同樣喜歡打高爾夫球,幾乎每個週末都要與妻子飛到全國各地的頂級高爾夫球場打球。
根據公訴材料,梁曉琦存在三個方面的違法行為:一是幫開發商調整容積率;二是幫開發商調整土地性質和用途;三是幫助開發商疏通關係。
還有媒體稱,有近年來隨著國家打擊腐敗犯罪力度的加大,官員在辦公室、公眾場所直接收受錢財或銀行轉賬等“傳統”貪污受賄形式逐漸被規避,而門檻高、安保嚴甚至不對外開放的各類會所成為部分官員青睞的場所,“會員卡”也成為不少行賄者的“利器”。
而根據報道,顧湘陵受賄金額中有30多萬元,都是多次在高爾夫球場上完成的。
此外,高爾夫會所的高門檻和私密性,也使其成為一些官員和商人進行政商勾兌的“密室”。一位精於高爾夫球運動的企業老闆也透露了他的生意秘訣,“請領導吃飯不如請領導打球,不打不相識,一揮桿,一個關係就建立起來了,好多生意都是在打球過程談成的。”
2014年7月,中紀委官網《反腐三人談:反腐敗必糾‘四風’》透露了萬慶良案、譚力案和韓先聰案的辦案細節。其中就提到,海南原省委常委、副省長譚力被中紀委調查之前還在外省,由私營企業的老闆陪同打高爾夫球。
2014年9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白恩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中央免去領導職務。在擔任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前,其曾主政雲南10年。
92歲的原民盟雲南省委秘書長、原雲南省政協副主席楊維駿,後來對媒體透露了白恩培的雲南往事:白恩培愛打高爾夫球,每週要打3次打高爾夫球。而且一般是跟商人打球。
“打高爾夫球是賭錢的,哪個開發商要送錢給他,那麼就打高爾夫球,故意輸給他,變相賄賂……打一個球幾萬元,據稱某開發商就是通過這種方式打高爾夫球,輸球給他。然後就得到了新的省委大院,新辦公大樓的開發權。”楊維駿説。
高爾夫並非官員“絕對禁地”
近年來,伴隨著反腐的持續深入,特別是中央八項規定的出臺,高爾夫似乎已成為官員“禁地”。而3月31日,商務部合作司司長王瀋陽因打高爾夫球被查的消息,再次引發輿論的廣泛關注。
高爾夫成反腐切入口
事實上,對於官員能否打高爾夫,一直以來都存有爭議。反對的聲音認為,高爾夫運動價格不菲,以官員收入來講容易引發腐敗。
廣東省人大代表付麗玲的觀點就具有代表性。2009年2月,付麗玲在審議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公務員不應該打高爾夫球,“高爾夫是一項高消費運動,而公務員的收入水準尚不足以承擔這麼高昂的消費。公務員打高爾夫,很可能是利用公款,或者是將費用轉嫁給民營企業,這就給企業帶來很大負擔”。
付麗玲還表示,領導幹部更不宜打高爾夫。因為“領導具有示範作用,現實生活中的例子證明,如果領導愛打麻將,那麼下屬就很可能愛打麻將,同樣的道理,如果領導愛打高爾夫,那麼下屬很可能跟風,都去學習打高爾夫”。
在付麗玲看來,公務員打高爾夫之風也算是一種腐敗,她建議公務員可以用羽毛球等健康廉價的運動取代高爾夫。
更有評論將官員因打高爾夫産生的腐敗問題比作“高爾夫病”,並進行總結:一是公款打球,二是官商勾結。“高檔球會‘非會員免進’,隱匿性、私密性強,是私相授受的好場所。”
江蘇省政協委員王雨時曾提交過一份提案,建議加強監管公務員中的高爾夫球運動會員,紀委、監察部門應對公務員打高爾夫球的現象進行深入調查,制定並認真貫徹相應的反腐倡廉紀律,加強監管公務員中的高爾夫球運動會員。“必要時請檢察機關從高爾夫球運動會員名冊入手,調查高爾夫球運動會員名冊中的公務員,特別是黨政領導幹部的受賄嫌疑。”
事實上,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研部教授、公共行政教研室主任竹立家也表示,以公務員的收入,一般不足以支撐高爾夫這一昂貴的運動,除非還有其他收入。
竹立家跟記者舉例,在北京,一個科級幹部的月收入大約3000多元,一個廳局級幹部的月收入大約8000多元。“從收入的角度怎麼打得起高爾夫球呢?大家都心知肚明,你還要繼續打,那就要查你了。”
評論員高福生指出,將反腐視角瞄向高爾夫這一特殊領域,可説是正當其時,很有必要。公務員和領導幹部頻頻現身高爾夫球場,有關部門不妨把此當作“舉報信”去順藤摸瓜,很可能在“甕”中捉到腐敗大“鱉”。
關鍵在於是否“違規”
不過,也有聲音對禁止官員打高爾夫持反對態度。
有評論認為,法律既沒有禁止官員打高爾夫球,也沒有規定官員不可以加入某個協會。如果一個官員出於對高爾夫球的興趣,以私人身份加入協會,用自己的錢打高爾夫球,“這是他的權利,上級無權干預”。
“在一個法制健全的國家,根本不必在官員與高爾夫球之間劃這道不可逾越的紅線。高爾夫球作為一種運動,每個人都可以打。只要管住公款,約束住權力,就不會害怕官員在高爾夫場上與資本進行交易。”相關評論説。
更有評論指出,正風反腐要“死磕”的不是高爾夫,而是裹挾在球場內外的利益輸送、利益衝突等歪風亂象。讓官員和高爾夫保持適度距離感,就是要斬斷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鏈條和網路。
因此,也有觀點認為,高爾夫被污名化。對此,竹立家並不認同。“高爾夫球還在天上,沒有走到人間。”在竹立家看來,高爾夫仍算得上是“富人俱樂部”,還不是普通老百姓能夠輕鬆享受的運動。
“再加上有些人通過權力去高爾夫球場,還有一些商人給官員送高爾夫球卡,把高爾夫球場當成聯絡感情、錢權交易的場所,這種現象確實存在而且一度很嚴重,但不能説它污名化了。”竹立家説。
事實上,關於“官員與打高爾夫到底該保持多遠距離”這一問題,並非沒有官方答案。
2011年6月,中央紀委副書記吳玉良在中央外宣辦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黨內對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和職務消費歷來有嚴格的要求,“自費的活動,我們是不限制的。但黨政機關領導幹部用公款去打高爾夫球是有限制的”。
此外,2014年12月,廣東省紀委、省監察廳印發《關於嚴禁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違規打高爾夫球的通知》,嚴禁現職黨和國家工作人員違規打高爾夫球,並作出了“九個不準”規定,其要義也在於“違規”兩字。
“關鍵的不是有沒有規則,而是有了規則以後能不能執行到位,這是最根本的。”竹立家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