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億元貪官1家7人被拘 40余箱現金部分發黴
- 發佈時間:2014-11-14 09:00:08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昨晚,馬超群母親張桂英在秦皇島舉行新聞發佈會。新京報記者張永生攝
近日,河北省紀委通報了多起官員腐敗案件,其中,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原副調研員、北戴河供水總公司原總經理馬超群因涉嫌受賄、貪污、挪用公款被查處,在其家中搜出現金上億元、黃金37公斤、房産手續68套。馬超群的律師透露,目前此案正在偵查階段。
此外,新京報記者從秦皇島政法界人士處了解到,馬案先是由紀委介入調查,上億的現金是由秦皇島市北戴河區檢察院查抄的。公安局的辦案人員曾去其位於北戴河的幾處院子和開發區的辦公室搜查,亦搜出大量現金、字畫。
昨晚,馬超群母親張桂英在秦皇島舉行新聞發佈會,張桂英向記者證實了警方搜查家中錢財的消息,並確認錢財數額及黃金重量——現金1億多元、黃金37公斤。
但張桂英辯稱,鉅額錢財並非來自於馬超群貪污,而是由自己丈夫合法經營所得。其夫馬秉忠去年10月去世。張桂英説,68套房産大多是她和馬秉忠所持有,小女兒馬青茹代持部分房産,馬超群名下僅有一套房子。
張桂英透露,馬超群是于2014年2月12日晚上9點多從北戴河供水總公司辦公室被帶走,當時馬超群曾給她打電話。
張桂英還透露,目前馬超群及其弟馬重群、其妹馬青茹等家屬7人被刑拘。其中馬超群兒子馬唯賀今年5月被刑拘,罪名是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當時馬唯賀大四正準備畢業。
馬超群其人:貪婪跋扈愛佔便宜
據了解,北戴河供水總公司2011年成立,馬超群曾出任總經理。這家公司是秦皇島市城市管理局下屬單位,國有獨資企業,負責北戴河區、南戴河旅遊度假區、北戴河新區的日常供水。同時,由於北戴河是中央暑期辦公所在地,公司還擔負著暑期中央領導、中外遊客的安全供水工作。2012年,馬超群被任命為秦皇島市城管局副調研員,該職位為副處級,並非此前媒體報道的科級。
新華社報道,秦皇島市當地一些幹部群眾反映,馬超群作為當地供水公司領導,相當“貪婪跋扈”,他在當地人中的口碑“挺壞”,名聲較差。“誰的錢他都要收,哪兒的錢都敢要。”一位熟悉馬超群的當地幹部反映,“不給錢就不給你通水,給錢少了就給你斷水。”
這位幹部稱,馬超群利用手中掌握的權力和資源瘋狂斂財,在北戴河的一些中直部門要通水管,他都要伸手收錢。
新京報記者從馬超群的朋友處了解到,馬生於1967年,五短身材,外號“馬矬子”,喜歡拳腳愛打架,平時大家都不敢惹他。馬超群比較喜歡佔小便宜,比如他在單位曾分管衛生,下屬收上來的罰款他都扣留,單位發水果一定要比別人多留幾筐。
昨日發佈會上,張桂英稱,他相信兒子馬超群,“我兒子很正直,就是脾氣不好。”
斂財案發:或因勒索高級酒店被舉報
據新華社報道,秦皇島當地有人士表示,馬超群案發,是因為他多年來大肆斂財,導致民怨沸騰。據了解,導致馬超群落馬的直接原因是,一家大企業在秦皇島市建設一座高級酒店,馬超群伸手向酒店要錢,被索賄的酒店無奈只得“從命”;但馬超群收錢後嫌少,第二次又向酒店索賄數百萬元,其索賄過程被錄音。錄音資料隨後被舉報到有關部門,導致其案發落馬,多年來的貪腐斂財黑幕也被揭開。
昨日,新京報記者就媒體報道內容,向兩家符合“大企業在秦皇島市建設一座高級酒店”的酒店詢問,均被否認。一家被最多猜測的大企業董事長稱,他沒有聽説馬超群向其建設酒店索賄的事情,至於“因索賄被舉報”,他認為這個説法不屬實。
新京報記者從秦皇島政法界人士處了解到,馬案先是由紀委介入調查,上億的現金也是紀委查抄的。案件移送給公安局後,辦案人員曾去其位於北戴河的幾處院子和開發區的辦公室搜查。“他的老宅周邊比較荒涼,不過仍從辦公室裏搜出了大量現金、字畫,還有和領導人的合影。”
昨晚,張桂英辯稱,鉅額錢財是從她名下房子中搜出,而非從馬超群家裏搜出,且為自己丈夫合法所得。她説,現金是碼整齊放進裝水果的箱子裏的,裝滿箱後就用膠布封存,外麵包裹上牛皮紙,共有40多箱,還有幾個書包裝著金條、銀條。“有的錢常年沒有動,都發黴長毛了。”
馬超群的母親張桂英還稱,馬超群被查,係其與現任秦皇島市城管局局長馬壯不睦被報復:“我兒子聽説馬壯貪污了100萬,準備去舉報,結果還沒舉報,就被馬壯報復了。”
昨日,記者就馬超群案件致電秦皇島城管局,城管局宣傳科回復説,他們不了解這個案件,請記者去檢察院詢問。記者詢問是否能聯絡到城管局局長馬壯回應,宣傳科工作人員説局長不在,不方便透露其聯繫方式。
貪腐渠道:從檢修、建設工程中牟利
據新京報記者盤點,水務系統之前也多有貪腐發生,貪腐手段多集中于外包工程索賄、非法招標、串通投標、轉手獲利、從工程款中套現等。
北京河湖管理處原主任李柱被控于2003年至2011年間,利用職務便利,為彭某負責的北京都恩工程有限責任公司等多家公司承攬市政工程及水利工程項目提供幫助。為此,其向彭某索要價值78萬的寶馬汽車一輛。
一名北京市水務系統官員向新京報記者透露,馬超群的貪腐如此之大,最有可能是從自來水管道管線工程的檢修、建設等工程項目中非法牟利,“總經理是具體管業務的,給哪供水,工程由誰做,總經理説了算。”
該官員提到,一些工程建設單位需要用水,需要向供水部門協調,也可能會有利益輸送。
“小官巨貪”:掌握特殊資源控制壟斷行業
除了馬超群,從河北省紀檢機關的通報中也可以看到,其他“小官巨腐”案件同樣數目驚人:某市車管所數十人大肆受賄數千萬元,某市交警支隊長受賄超千萬元,某市人社局幹部監管不力致使醫保基金被騙取近2000萬元,某縣國土資源局原局長受賄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總額近千萬元,甚至有村幹部利用協助徵地時機受賄百萬元。這些案件涉案金額巨大且發生在群眾身邊,社會影響惡劣,群眾反映強烈。
河北省紀檢機關相關領導表示,在這些“小官巨腐”案件中,一些人貪贓枉法、以權謀私涉案金額巨大,動輒上百萬、上千萬甚至上億元,反映了在權力監管方面,“小官”也有大權、特權。
這些所謂的“小官”,有的掌握著特殊資源,比如供水、國土、教育等,有的控制著壟斷行業,比如車管、醫保、電、氣等,有的是一把手,在所轄區域和行業“具有絕對的權力”,時刻面臨著各種誘惑腐蝕。對這些所謂“小官”的監督,相關制度不夠完善,有時即使有監管也顯得疲軟乏力,導致“小官”蛻變為巨貪。
遼寧省社會科學院研究員張思寧認為,“小官”之所以能“巨腐”,正因為其手中掌握著重要的資源,加上權力沒有得到有效約束,致使其在基層肆無忌憚、瘋狂斂財。“這種腐敗行為就在人民群眾身邊,影響尤為惡劣,雖然這些官員職務級別不高,但斑斑劣跡影響的是黨和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象,必須從嚴查處。”張思寧建議,應從制度上加強對基層官員的約束,通過強有力的監管和監督,使其不敢腐、不能腐、最終實現不想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