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廣元疫苗採購提價翻番 醫商“蛀蟲”分利
- 發佈時間:2015-11-19 08:01:56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金瀟
新華社發
四川省廣元市紀委近日查處一起疾控系統腐敗窩案,工作人員在疫苗採購和銷售過程中吃拿回扣,基層接種站違規加價。截至目前,廣元市下轄蒼溪、旺蒼、劍閣、利州、昭化、朝天六個縣區30余人涉案,總金額510余萬元,6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塌方式”腐敗暴露行業亂象。
設回扣標準
個別縣區疾控中心全員受賄
2015年年初,廣元市紀委接到舉報信,信中提供了疾控中心原副主任劉某利用分管疫苗採購之機,給供應商提供便利從中收受賄賂等線索。
經調查,2010年以來,劉某利用分管疫苗採購之機,收受疫苗銷售商8人14次送予的回扣31萬元,多次參加疫苗供應商組織的免費旅遊。據劉某交代,當地市、縣疾控系統多名幹部存在收受賄賂的問題,甚至以主動提高疫苗進價,加價部分作為額外回扣的方式瘋狂斂財。
2012年,時任廣元市朝天區疾控中心主任孫某主動要求供應商將日本腦炎疫苗價格從20元/支提高到40元/支,其中虛高的20元由供應商和疾控中心幹部瓜分,孫某從中分得9.6萬元。
幾年下來,孫某拿回扣多達100余萬元,同時還夥同單位其他幹部集體瓜分回扣款,中心主任、分管副主任、免疫規劃股長、財務人員等5名下屬均收受賄賂。
辦案人員發現,2008年以來,廣元市縣兩級採購疫苗總量達6000多萬元,僅供應商趙某所佔份額就高達2000余萬元。
據趙某交代,為了保證市場份額,他根據疫苗品種、採購方式和幹部作用大小,制定了一套具體、詳細的“回扣標準”,並與相關人員達成默契,分別按10元、5元、1元等不同標準給疾控系統的幹部提取回扣。銷售回款一筆,馬上結算一筆,嚴格按照“潛規則”辦事。
違規加價銷售
部分獲利用來補助醫生教師
記者了解到,疫苗因其特殊性,在儲藏、保管、運輸過程中會産生一定的費用,相關規定允許山區、高原等偏遠地區適當提高銷售價格,但規定了最高限價。一些基層疾控中心和接種點以此為由,在沒有核算疫苗的運輸、服務和接種耗材等費用成本的情況下,違規加價或簡單按最高限價銷售的情況時有發生,嚴重損害群眾的切身利益。
按照四川省規定,疫苗在實際進價和運輸費的基礎上,市、縣兩級一共加價不得超過20%。
以B型流感嗜血桿菌結合疫苗為例,該疫苗省疾控中心銷售價為85元,市疾控中心加價20%銷售給縣疾控中心,價格為102元,縣疾控中心再加價20%銷售給接種點,價格為122.4元。此時,疫苗價格已經上浮超過40%,屬嚴重違規提價。而某些接種點則直接按照最高限價178元向接種者出售,價格翻了一番。
以成人流感疫苗為例,廣元市疾控中心提供給朝天區的價格為每支38元,區疾控中心給鄉鎮衛生站價格為53元每支(加價39%),衛生院銷售給老百姓的價格為每支83元(加價56%)。
調查發現,通過違規加價獲取的利潤,相當部分被不法供應商和疾控中心“蛀蟲”瓜分,其餘以補助的形式解決了一些基層醫生、學校老師所謂的“組織費、交通費、電話費”等。
如2011年至2015年期間,蒼溪縣元壩鎮中心衛生院共獲得利潤203454元,其中:150831元入賬,報損13741元,以組織費、解決電話費等名義給教師“補助”19867元;鄉村醫生按照接種10元/人的標準給予2130元。
限定採購渠道
疾控中心獲權力尋租空間
記者調查發現,四川省為了規範採購渠道,確保疫苗供貨安全,逐步要求市縣疾控中心在省疾控中心的目錄內進行主渠道採購,但一種疫苗往往有多個生産商、經銷商,採購選擇的餘地給不法分子留下了權力尋租的空間。
紀檢人士表示,隨著防疫工作的加強,納入國家免疫規劃的疫苗種類增多,自費的疫苗越多,疾控中心的“採購權”就會越大,吃拿回扣的空間就越大。
一些領導幹部通過開會、年終總結及業務培訓等機會,為有利益關聯的疫苗供應商搞推銷、打招呼,甚至根據使用疫苗量進行年終考核,評定等次,發放獎金。一些縣區疾控中心主任還主動找到當地的學校、醫院推銷疫苗,給學校校長、基層衛生院院長髮紅包。
四川省社科院社會學專家胡光偉認為,疾控屬特殊行業,疫苗生産、流通的全過程應該受到更加嚴密的監督,制度建設必須細到每支疫苗怎麼生産、怎麼流通、怎麼使用,建立溯源、倒查機制,每個經手人必須負起相應責任。
同濟大學管理科學研究所副所長徐向宏教授表示,在推進黨風廉政建設的過程中,不允許存在滋生腐敗的死角。同時,在涉及民生問題時,應加大社會監督的力度,對全過程進行公示、公開,增加不法分子違規違法的腐敗成本。
“根治疾控系統行業亂象,需要切實的‘防腐疫苗’。”記者了解到,目前廣元市紀委對基層衛生院、防疫接種點和普種的重點學校進行了全面清查,並聯合市教育局、市衛計委針對疫苗腐敗窩案中暴露的問題,制定出臺疫苗採購、接種規範性流程,強化主渠道供貨,嚴管各縣區自主採購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