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下月起助聽器電池將納入工傷報銷
- 發佈時間:2015-09-23 10:04:41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工傷保險的報銷將要“武裝”到電池。昨日,市人力社保局發佈《關於工傷輔助器具配置若干問題的處理意見》,對包括輪椅、假肢等在內的輔助器具適用範圍做了進一步明確,而助聽器上需要頻繁更換的紐扣電池也首次列入報銷之列,可一次性審批半年用量50個,由工傷基金按每個6元的標準支付。
據了解,工傷保險不僅能報銷醫療費用,同時工傷職工因傷殘的部位需要配置假肢、輪椅等輔助器具時,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持《工傷職工配置輔助器具確認通知書》可以到市工傷輔助器具配置機構進行配置。市人力社保局表示,之前對工傷輔助器具的管理以及費用限額標準已有規定,但實施下來,發現了一些新問題,此次發文,就是對一些出現的問題進行明確、調整。
處理意見中明確,單、雙側截肢的工傷職工可選用上肢假肢;下肢不等長及足部缺損畸形、可輔助行走的工傷職工可選用矯形鞋;上肢單側手指(或手腕)功能健全以上的截癱及雙下肢截肢的工傷職工可選用電動輪椅;截癱及雙下肢截肢但上肢健全具有相應體力工傷職工可選用手搖三輪車。“之前,電動輪椅只適用於下肢截肢者,但在使用中發現一些高位截癱者,有可能雖然腿部能動,但站也站不住,所以此次進行了調整,將電動輪椅的適用範圍進行了擴大。”
同時,對功能相同或功能相互替代的配置項目,強調了惟一性,即只能選用一樣,而不能多項選擇。如腋杖、肘杖只能二選一;高靠背輪椅、手搖三輪車、電動輪椅只能三選一。而考慮到助聽器要保持性能,電池更換頻繁,此次明確,耳背式助聽器、耳內式助聽器和耳道式助聽器紐扣式電池,可一次性審批50個(相當於半年使用量),由工傷保險基金會按每個6元的標準支付。
據悉,上述調整由2015年10月1日開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