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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17起危害食藥安全案宣判 39人獲刑

  • 發佈時間:2014-09-04 09:22:00  來源:南方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陳晶

  9月3日上午,廣州兩級法院組織開展“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犯罪集中宣判活動”,對17起涉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進行了宣判。法院對39名被告人分別以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生産、銷售假藥罪判刑;多名被告人還被終身禁止再入食品生産行業。

  在集中宣判現場,海珠、花都、南沙法院判決了“毒豆芽”案;白雲法院判決了“毒膠囊”、假“偉哥”案;從化法院宣判了“瘦肉精”案;越秀、荔灣法院宣判了假壯陽藥等假藥案。

  喂700余頭豬吃瘦肉精首犯被判八年徒刑

  公訴機關指控,2013年1月至8月期間,被告人陳立富、向東鳳、向玲立夥同同案人向關龍、劉尾去(均另案處理),在他們經營的從化市鰲頭鎮向關龍豬場內飼養豬時,為牟取非法利益,在豬飼料中添加萊克多巴胺(俗稱“瘦肉精”)。被告人蔣向虎為牟取非法利益,聘請被告人呂勝發、高佛橋、張代江、韋雲芳、胡立平等人,在其經營的“小虎飼料店”生産飼料的過程中放任被告人陳立富等人添加“瘦肉精”,並將上述飼料銷售給被告人陳立富等人用於養豬。

  經鑒定,陳立富的豬場共有500多頭生豬尿檢呈陽性,涉案上百萬元。蔣向虎的豬場內,也用含有瘦肉精的飼料餵養了210頭生豬。

  從化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蔣向虎、陳立富等人,在生産、銷售的生豬的飼料中摻入有毒、有害的萊克多巴胺,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已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日,從化法院對此案進行宣判,判決主犯蔣向虎有期徒刑八年、陳立富等其他八名被告人也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二兩個月不等。同時,涉案的773頭生豬被銷毀。

  日産1噸毒豆芽一家五口被判刑

  2013年4月,潘某和妻子在廣州市天河區某村租了一個場地,專門用於生産豆芽。為了讓豆芽生長加快、外表鮮亮便於銷售,潘某夫婦就往豆芽裏添加了無根豆芽調節劑、生長素針水等物質。

  潘某夫婦稱,同行當中不少人都往豆芽裏面放了“無根劑”。加了這些物質以後,潘某家的豆芽每天能産1000公斤。隨著産量增加,潘某的三個兒子也先後加入其中,替父母把豆芽送到農貿市場銷售。直到今年3月,潘某一家5口被公安機關抓獲。經查,繳獲豆芽價值超過15萬元。

  3日,廣州市海珠區法院對潘某一家五口進行宣判。與潘家一同接受判決的,還有楊氏父子3人。楊某及其兩個兒子也是租借場地,生産、銷售有毒豆芽。

  法院審理認為,潘某、楊某8人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眾被告均是採取家庭作坊式的經營模式,屬於共同犯罪,根據主從犯地位等具體犯罪情節不同,判處8人有期徒刑四年至有期徒刑二年,緩刑三年不等的刑罰,還同時對被告人處以五萬元至一萬五千元不等的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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