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外科原主任勾結採購吃藥品回扣 獲刑10年
- 發佈時間:2014-08-18 08:52:04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封媛媛
利用醫院進藥流程漏洞,北京昌平區婦幼保健院外科原主任張愛民與採購辦原主任王立通過採購“急需”藥品,避開監管獲取藥品回扣。記者昨天從市一中院獲悉,張愛民終審被判10年3個月;王立終審被判10年;多名醫藥代表因行賄獲刑。
據檢方指控,王立今年43歲,案發前是昌平婦幼保健醫院藥品採購辦主任、工會主席。2010年至2013年間,王立利用職務便利,為本院外科主任張愛民及多名醫藥産品銷售代表朱小華、趙建輝等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並收受賄賂28萬餘元。
據王立供述,昌平婦幼保健醫院藥品購進的流程較為嚴格,需要填寫購藥申請單,相關人員簽字、審批,購入新藥還需要醫院藥事委員會審批確認。但急需藥品是一個特例,王立説,“比如有一個大出血的病人需要某種藥,醫院沒有,科室主任會口頭要求採購辦馬上購買,我們就會去附近醫院或者藥店購買,購買之後輸入醫院內部的系統中。”這種情況事後不要求科室主任補新藥購入單,當然也就不需要藥事委員會開會確認。即只要科室主任點名購買急需藥品,就可以讓一些並不在政府藥品採購網上平臺的藥品進入醫院。
2010年,外科主任、門診部主任、藥事委員會委員張愛民找到王立,希望可以從他熟悉的醫藥公司進藥。王立在選擇其指定的醫藥公司進藥後,張愛民按每單一兩千元的價格,先後給王立2萬餘元回扣。
此外,王立還接受多名醫藥代表的回扣。其中王立先後收受代理阿奇黴素分散片、産後逐淤片等藥物的趙某給予的好處費25萬餘元。
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王立有期徒刑10年。王立不服上訴。一中院終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