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開放醫生多點執業新規 衛計委態度低調
- 發佈時間:2014-08-11 09:19:24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封媛媛
從今年8月1日起實行的《北京市醫師多點執業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較原來的多點執業管理規定有了較大突破。醫生到其他醫療機構行醫可以不再經原工作單位的同意,這使北京在多點執業方面成為國內省級行政單位中步伐邁得最大的一個。
不過,北京市的多點執業新規雖然在國內率先向前邁出了一步,但是北京市衛計委對此卻持低調甚至緘默的態度,表示該政策在對外宣傳上“只發文、不解釋”。有業內人士認為,《辦法》的推進還面臨諸多需要落實的因素,而多點執業並非解決醫療資源流動的最終之道,只有仿傚歐美,讓醫生自由執業,醫療市場矛盾的局面才能最終改觀。
強制醫療責任險成為一大前提
據了解,對於這次《辦法》的出臺,北京市衛計委採取了低調的態度。北京市衛計委相關人士表示,這次政策含有試水的意思,文件下發以後,不宣傳、不解釋。“醫改的複雜性你也知道,什麼政策都要經過實踐摸索,也會經過多次修改和調整。”北京衛計委宣傳部門一位人士説。
根據《辦法》的規定,北京多點執業的醫師“應當向批准該機構執業的衛生計生行政部門申請註冊”,相較以前的有關規定,“由已註冊執業地點的醫療機構出具的同意申請人在其他醫療機構執業的證明”一條被刪除。這被看做北京的醫師“大體上”可以不經過原註冊單位的同意而進行多點執業。
業內人士介紹,知名醫院的醫生利用節假日及休息時間到民營醫療機構行醫非常普遍,他們事先並不會和原單位打招呼,就是為規避多點執業須經過原單位同意這一條,這種司空見慣的行為在業內被稱為“走穴”。現在,《辦法》取消了多點執業醫生須經原單位同意這一條,對多點執業的醫療機構數量也不再設立上限,有業內人士認為,此舉或讓存在多年、有龐大市場需求的“走穴”現象合法化。
“關鍵是醫療保險能否跟上,否則醫生如果在多點執業時出現醫療糾紛難以處理。”中國醫院協會副秘書長莊一強評論。
對此,《辦法》在第六條第七款中規定,申請多點執業的醫生須提交“本人醫療責任保險憑證”。
北京普祥醫院投資管理集團總裁閻衡秋表示,北京市在多點執業審批上要求引進醫生的醫療機構必須上醫療責任險,否則不予審批。關鍵是,民營醫院在上醫療責任險時必須給全體醫生都上,總體算下來是一筆不小的費用。
有業內人士稱,北京一家三甲醫院2012年醫療責任險繳費190萬元,實際只賠付了60萬元。“我們更傾向於和患者私下談判,按照談判結果賠付,或者只給幾個多點執業的醫生上保險,總之,這比全員上百名醫生‘一刀切’都上保險划算。”閻衡秋説。
北京市衛計委的相關人士回應,全員上醫責險是順應國家政策要求。根據7月11日國家衛計委等五部委聯合印發的《關於加強醫療責任保險工作的意見》,要求到2015年底前,全國三級公立醫院都必須參保醫療責任險,而二級公立醫院參保比例也應當達到90%以上。
多點執業或可撬動人事制度改革
雖然北京的多點執業新規較以前邁出了一大步,但是相當多醫療界人士認為,經過《辦法》“鬆綁”的醫生仍然會被現行醫療體制“捆住”。
傅天明認為,《辦法》雖然出臺,但是醫生如想多點執業仍然面對重重壓力,其結果就是和以前的局面一樣:大牌的大夫有身價,即使原單位不同意也敢多點執業;知名度一般的大夫不敢明目張膽,最終仍只有選擇暗中“走穴”。
有“急診女超人”之稱的協和醫院原知名急診科大夫于鶯,剛剛選擇脫離這家著名三甲醫院而任職美中宜和,對於《辦法》的出臺,她表示尚難以解決公立醫院醫生的流動問題。
“該規定要求多點執業的醫生必須滿足第一執業地點的工作量,怎麼叫滿足工作量,尺度還是掌握在原來醫院的手中。”
于鶯認為,體制內的醫生仍然會選擇“走穴”“開飛刀”,而原醫療單位由於控制著醫生的檔案、人事關係、職稱、升遷等大權,因此依舊牢牢把握住了醫生。
“只有改革醫療人員編制問題,讓醫生成為自由執業者,壟斷才能破除,真正的市場競爭才能形成,醫患矛盾才能合理緩和。”另一位同樣從協和醫院出走的原“體制內”醫生龔曉明解釋。他不禁感嘆:“如果醫生持有行醫執照能夠像司機持有駕照一樣,醫生選擇醫院能像司機自由選擇汽車那樣該多好!”
中國醫院協會副秘書長莊一強同樣持有這種觀點:“讓醫生成為‘社會人’,不要成為‘體制人’,但這在目前的人事制度體制下,基本上是無望的。”
曾任廣東省衛生廳廳長、現任廣東省衛生廳巡視員的廖新波在醫療官員中向來以敢言而著稱,他曾于去年9月在深圳推行類似北京的政策,結果遭到主管部門的叫停。而現在事易時移,當初深圳推行多點執業的風波,無疑對一年後北京市《辦法》的出臺起到了促進作用。廖新波認為,在人事制度改革難以進一步推進的前提下,醫生多點執業改革有可能成為撬動人事制度改革的支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