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醫療器械採購謀利 永嘉衛生局原副局長受審
- 發佈時間:2015-09-16 09:53:41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利用擔任浙江省永嘉縣衛生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在醫療器械採購過程中為他人謀取利益,51歲的邵永呈因涉嫌受賄罪被提起公訴。今天上午,溫州市永嘉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該案。
公訴機關稱,自2012年4月起,邵永呈任永嘉縣衛生局副局長一職,其間,邵永呈利用其職務便利,在醫療器械設備採購過程中為杭州洋溢貿易有限公司溫州辦事處負責人楊某(另案處理)及溫州康帕斯醫療器械有限公司永嘉縣範圍內二級經銷商陳某謀取利益,並先後收受楊某的財物共計人民幣13.5萬元,收受陳某的財物共計人民幣2.3萬元。
2012年農曆年底的一天,楊某為提前了解2013年上半年永嘉縣醫療設備採購計劃,並希望與邵永呈建立良好關係,以便在杭州洋溢貿易有限公司在醫療採購中得到關照,以拜年的名義到邵永呈的辦公室。邵永呈在其辦公室將2013年上半年永嘉縣醫療設備採購計劃告知楊某,楊某當場送給邵永呈1張面值5000元的煙酒行香煙券,邵永呈予以收受。
2013年中秋節前後的一天,陳某為感謝邵永呈在永嘉醫療設備採購中的關照,並希望在今後的招投標和醫療器械採購中能夠繼續受到關照,來到邵永呈家中,當場送給其1張面值8000元的煙酒行香煙券,邵永呈予以收受。
2013年農曆年底和2014年中秋節前後的一天,陳某又以節日拜訪的名義來到邵永呈家中,分別送給其10張面值1000元和5000元的中石化加油充值卡,邵永呈均予以收受。
庭上,被告人以及辯護人對公訴機關指控的受賄金額存有異議,在自認的受賄數額裏稱有2.5萬元屬於和楊某的人情往來,並稱自己在招投標中並非起決定作用。
公訴人則稱,人情往來與受賄有明顯區別,楊某等人正是基於邵永呈係衛生局副局長的身份,才多次單方面給予其財物,且公訴人認為應結合整個招投標過程來認定邵永呈是起至關重要作用的。
法院將擇日公開宣判該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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