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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生VS病人 病歷歸屬引爭議

  • 發佈時間:2015-01-19 15:51:54  來源:東方網  作者:徐澄  責任編輯:孔彬彬

  美國“醫景網”最新消息,“醫景網”主編,心臟病專家埃裏克·托波爾博士近日在專欄中提出一個問題:誰該擁有病人病歷?醫生還是病人?這一問題立即引發了來自醫生的400多條跟帖評論。

  托波爾博士對此沒有持任何立場。他引述了持不同意見的專家們的觀點,另外還引用了醫景網最近一項醫患調查結果。該調查顯示,在1100名病人參試者中,54%的人認為他們應該擁有自己的病歷。在1400名醫務人員中,39%的人認為醫生應該持有病人病歷。

  托波爾博士還引用了正在進行中的美國“公開病歷”(Open Notes)研究項目的相關數據。該研究中,患者可直接通過醫生的“電子健康記錄”(EHR電子病歷)獲得其病歷(包括醫生的每次就診記錄)。研究發現,多達92%的參試病人查閱了自己的病歷,超過77%的病人感覺能更好地控制疾病治療過程,99%的病人希望繼續擁有查閱病歷的權利。甚至最初反對“病人擁有病歷”的很多醫生最終也改變了自己的觀點。

  然而,“患者是否應該擁有病歷或不受限制地訪問醫生診療記錄”並不是一個非黑即白的問題。在托波爾博士專欄中跟帖評論的數百名醫生提出了很多深思熟慮的意見。

  一名放射科醫生寫道:“作為患者和醫生,患者擁有自己的病歷具有強制性,因為初級保健醫生往往不了解其他專家的診療結果。患者曾經接受過的重大手術、是否接受過結腸鏡檢查和乳房X光檢查等相關資訊,都記錄在其病歷中。這些資訊都得由患者交給初級保健醫生更加方便。”一名家庭醫生説:“在我的辦公室,血檢報告、X光報告等所有檢查報告都會交到病人手中。這些報告都會跟病人逐一交代清楚。病人很高興能理解自己的病情,並積極參與疾病護理,根據檢查結果制定自己的治療目標。”一名內科醫生寫道:“我們(醫生)應該直接將相關數據輸入到病人個人健康記錄(病歷)中。根據需要,病人可得到訪問授權,直接點擊查看自己的病歷。”一名醫生寫道:“我的病人都會收到診斷報告的副本。如果我做相關研究,病人也會收到相關結果的副本。借助計算網路系統,這些工作也就是點點滑鼠而已。”

  另一位醫生説:“我堅信,病人和提供者(醫生)在病歷方面擁有平等的權利。醫患雙方都必須保持一定的透明度,這樣醫療及醫患關係才可保持最佳狀態。我希望有朝一日,一項全新技術可以使醫患交流完美轉錄,並自動形成醫療記錄。”

  在醫生跟帖中,也有很多人持不同見解。

  一名耳鼻喉科醫師説:“為什麼真正的醫生會認為,病人管理自己的病歷是個好主意?難道托波爾博士會相信,我們的每一位病人都是像我們醫生一樣受過良好教育和認真負責,並像醫生一樣妥善安全保管病人病歷嗎?如果醫生不小心將病人病歷交給病人本人保管,難道托波爾博士會相信醫生可以免除民事和刑事責任嗎?”一名心理醫生寫道:“我認為病人不應該擁有自己的病歷,原因是,病人保存病歷很可能會傷害到自己,而且可能不利於治療進程,妨礙醫生與患者之間的互動和溝通。”一名神經學專家寫道:“‘讓病人保留自己病歷’的主意真是糟糕透頂。病人從醫生那兒獲得自己的病歷,下次看別的醫生時再將此病歷帶上。一個問題是,病歷可能會發生丟失。另一個問題是,有些患者可能因為對病歷內容不滿而故意刪除或撕毀病歷。”

  一位醫生分析指出,“通常情況下,醫療記錄是醫生診療結果的一部分,醫生會將診療過程中觀察到的一切寫入醫療記錄中。這些內容主要包括:想要進一步跟進的問題、開始懷疑的問題(如,藥物濫用、配偶關係問題或虐待問題等)、以及正努力診斷的問題,等等。這些文件(病人醫療記錄)中通常不包括更客觀的數據(比如,檢查結果、放射科報告、正式診斷書或藥物處方,等等。如果醫生知道病人會看到所有內容,他們還會繼續將所思所想寫進病人醫療記錄中嗎?如果醫生只記錄客觀檢查報告,那麼這對進一步診斷和治療會構成多大傷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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