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聰明"熱傳百元10粒 專家:長期服用有副作用
- 發佈時間:2016-05-15 10:47:45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近日,據韓媒報道稱,在南韓的首爾江南區一帶,家長為讓孩子提高學習成績,給孩子注射12萬韓元(約合人民幣684元)一針的“聰明針”。在此之前,韓媒報道稱,為了能讓孩子提高學習成績,不少學生家長會給孩子服用“聰明藥”。
“聰明針”和“聰明藥”在國內是否也出現過?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國內也有不少家長通過多種途徑尋找、購買這類“聰明藥”。此外,在微信朋友圈中,多篇文章宣傳稱,這種“聰明藥”可以“提升認知力和注意力”,是“智力藥丸”。
這種“聰明藥”的成分是什麼,真的如宣傳中所描述的可以“提升認知力和注意力”嗎?通過哪些渠道可以購買,隨意服用這種“聰明藥”是否會有副作用?對此,北青報記者展開調查。
現象
家長圈中熱傳“聰明藥” 宣稱可“提升注意力”
“聰明針”近期在南韓“風靡”。據韓媒報道,許多南韓家長不惜花費鉅款為孩子注射“聰明針”,此舉被曝光後引發爭議。而此前,南韓還曾流行服用“聰明藥”,宣稱這種藥可以“讓學習好”。
“聰明針”、“聰明藥”在國內是否出現?北青報記者檢索發現,近期微信朋友圈中多篇文章曾提到“聰明藥”。有文章宣稱“學生、科學家都在吃”,有文章描述稱,“聰明藥”可以“顯而易見地提升認知能力和注意力”,是“智力藥丸”,並表示“這種藥物表現出來的副作用非常小”。
同時,在貼吧中還有網友發帖描述“吃完利他林(聰明藥)提高專注力的感受”,稱吃了“聰明藥”後“很清楚地能感受到專注力,十分強勁有力”。但也有文章質疑稱“聰明藥”僅是針對多動症患兒的一種藥物,提醒家長勿信“聰明藥能提高學習成績”的謠言。
曾服用過“聰明藥”的劉女士告訴北青報記者,高考前,自己的姨媽聽朋友説“這種藥吃完了不犯困,可以集中精力”,就從朋友那裏拿來了一盒給她吃。“吃了藥也並沒有覺得變得多精神,反而還有點犯困,還會有心慌、焦慮的感覺,並沒有傳説中那麼管用。”劉女士回憶稱。
引發爭議的“聰明藥”到底是什麼?目前,是否有人公開售賣這種有爭議的藥物?
調查
網上有商家賣“聰明藥” 多為海外代購 售價百元10粒
據了解,目前所説的“聰明藥”主要指莫達非尼和利他林兩種藥物,主要用於對抑鬱症、持發性嗜睡和多動症等疾病的治療。
有專家解釋,一些多動症患兒服用“利他林”之後,“粗心大意、注意力不集中的症狀明顯改善了,成績也自然有了顯著的提高”,而莫達非尼“是一種中樞興奮藥,能讓服用者保持清醒和警覺”,這兩種藥在治療過程中的作用被放大宣傳後,“聰明藥”一説由此得來。
北青報記者在某大型網路購物平臺檢索發現,有兩家商戶在出售“聰明藥”。其中一家月銷量209筆、商品售價102元(10粒)的商戶描述稱,“聰明藥”的作用有:“清醒”、“關注學習”、“提高記憶力”,適用於“公務員、高考、嗜睡、多動症”。
同時,商家在“圖文介紹”中稱,該商品“沒有副作用,不會上癮”,並表示“輕微拉肚子”、“頭暈”都是過量服用導致,“吃著無效的説明你體力透支了”。此外,商家還提醒稱“評價請避開敏感字眼,購買商品的名字一律用‘寶貝’稱呼”。
北青報記者以購買者身份聯繫商家後獲悉,商家出售的“聰明藥”正是“莫達非尼”,貨源來自海外代購。商家表示,這款藥品“大部分人服用後半小時生效,持續時間4到12小時”,強調藥物“適合專心學習使用”。
另一名月銷量顯示“206筆”的商家介紹,自己出售的“聰明藥”也是美國進口,散裝13元一粒。該商家介紹稱,藥品的配方有“提高大腦記憶力和理解力”的作用。北青報記者詢問:商品評論中,有買家反饋稱“頭痛”、“犯困”是什麼原因?對方回復稱,“因為每個人的體質不同,産生的效果也有差異”。
但北青報記者檢索發現,該商家所出售的這款“聰明藥”,目前僅是美國食品與藥品管理局認定的一款“膳食補充劑”。
醫生
長期服用“聰明藥”會導致神經過敏、頭疼等症狀
一位三甲綜合性醫院的神經科醫生告訴北青報記者,確實有不少白領、考生家長到醫院要求開利他林、莫達非尼這類“聰明藥”,但醫院一般不輕易開這類藥。
“因為這些藥都是處方藥,必須要通過醫生的處方才能拿到,個人是無法在藥店購買的。而且,開藥時醫生必須要下診斷,而此類藥物多為用於治療抑鬱症等。”醫生解釋稱。
這種藥是否真的會使人變聰明,有無副作用?醫生表示,目前並沒有有力的研究能證明吃了這類藥物會變聰明,更多的是適用於相關疾病的治療。“莫達非尼是一種抗抑鬱的藥物,哌甲酯(利他林)是中樞興奮藥。正常人短期服用是沒有什麼影響的,但是一旦長期服用這兩種藥物就會出現神經過敏、焦慮、頭疼、失眠等症狀,甚至更嚴重的會出現神經錯亂的情況。”醫生提醒稱。
律師
未取得相關審批 商家售賣“聰明藥”或受處罰
北青報記者詢問一家售賣“聰明藥”的商戶,是否獲得食藥監部門相關審批,商家明確表示沒有。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韓驍律師告訴北青報記者,“我國嚴禁個人或未取得相關審批手續的企業銷售藥品。否則將面臨依法取締,沒收違法銷售藥品及違法所得,並處違法銷售的藥品貨值金額兩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的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將構成犯罪。”
韓驍解釋,依據《藥品管理法》第七十二條規定,未取得《藥品生産許可證》、《藥品經營許可證》或者《醫療機構製劑許可證》生産、經營藥品的,依法予以取締,沒收違法生産、銷售的藥品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生産、銷售的藥品(包括已售出的和未售出的藥品)貨值金額兩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此外,韓驍補充,《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規定,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場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