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國家藥監局發佈關於芩暴紅止咳合劑和蒲地藍消炎口服液轉換為非處方藥的公告。
根據《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類管理辦法(試行)》(原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令第10號)規定,經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組織論證和審核,芩暴紅止咳合劑和蒲地藍消炎口服液由處方藥轉換為非處方藥。品種名單及非處方藥説明書範本一併發佈。
請相關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于2025年8月10日前,依據《藥品註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就修訂説明書事項向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並將説明書修訂的內容及時通知相關醫療機構、藥品經營企業等單位。
非處方藥説明書範本規定內容之外的説明書其他內容按原批准證明文件執行。藥品標簽涉及相關內容的,應當一併修訂。自補充申請備案之日起生産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説明書。雙跨品種的處方藥説明書可繼續使用。
(責任編輯:張紫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