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于7月3日公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老百姓大藥房—女貞子)》(桂藥監藥流罰〔2020〕5號)顯示,當事人老百姓大藥房連鎖(廣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老百姓大藥房廣西公司”)經營的中藥飲片女貞子經檢驗不合格。該公司為A股上市企業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老百姓”,603883.SH)全資子公司。
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11月9日,老百姓大藥房廣西公司分7次從南寧生源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購進中藥飲片女貞子(生産廠家:南寧生源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批號:180801,規格:飲片)共160kg,並配送到下屬零售藥店進行銷售,其中購進價格為10.9元/公斤,銷售價格為12.8元/kg.貨值金額為2048元(160×12.8)下發門店數量112.2965kg。其中抽檢1.5kg,門店實際銷售110.7965kg。召回返廠數量47.7035kg。該公司實際銷售上述藥品110.7965kg。
根據梧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報告》(報告編號:YP201801749)和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報告》(報告編號:YP201900464)顯示,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1日在當事人老百姓大藥房廣西公司抽檢的中藥飲片女貞子檢驗項目【含量測定】結果不符合規定。
根據上述《檢驗報告》的檢驗結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上述女貞子為劣藥。老百姓大藥房廣西公司銷售劣藥女貞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此外,廣西藥監局認為,老百姓大藥房廣西公司購進上述藥品時,能按照藥品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供貨方資質及藥品合法資格進行了審查並簽定了藥品品質保證協議;索取了供貨方提供該批次藥品的檢驗合格證明、購進票據等相關資質文件材料;執行了相關的購進、驗收、儲存、養護環節的品質管理工作;到目前為止也沒有接到因使用上述批次藥品而産生的相關不良反應的報告;此外,案件查處過程中能夠積極配合調查並如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經執法人員核查未有證據證明涉案的女貞子的不合格是由當事人造成。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使用規則》第二十一條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應對當事人銷售劣藥女貞子的行為予以沒收銷售的劣藥和沒收違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處罰。
根據國家總局《關於<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違法所得”問題的批復》(國食藥監法〔2007〕74號)的規定,老百姓大藥房廣西公司銷售上述180801批次女貞子的違法所得為210.51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廣西藥監局決定沒收老百姓大藥房廣西公司違法所得210.51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責令其改正違法行為。
經中國經濟網記者查詢發現,老百姓大藥房連鎖(廣西)有限公司成立於2003年6月20日,註冊資本500萬人民幣,劉道鑫為法定代表人,該公司為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老百姓大藥房是國內有影響力的藥品零售企業,係中國藥品零售企業綜合競爭力百強冠軍、中國服務業500強企業、中國連鎖百強企業、湖南省百強企業。公司成立於2005年12月1日,註冊資本2.92億元,于2015年4月23日在上交所掛牌,謝子龍為法定代表人、實控人、董事長,截至2020年3月31日,老百姓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為第一大股東,持股9918.08萬股,持股比例34.61%。老百姓醫藥集團有限公司的實控人、大股東為謝子龍,持股比例67.00%。
經不完全統計,這是老百姓大藥房年內第4次被罰。今年6月29日,寧夏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示4起藥品行政違法案件資訊。4家藥企因購進銷售不符合國家藥品標準的藥品,受到處罰。其中,銀川老百姓大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購進銷售的中藥飲片鹽補骨脂及購進銷售的劣藥砂仁檢驗不合格,被寧夏回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沒收銷售劣藥鹽補骨脂、砂仁違法所得653.00元。
3月2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官網登載了陜西省市場監管局公佈的新一批違法廣告典型案例資訊。資訊顯示,3月23號,陜西省市場監管局向社會公佈了10家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其中,老百姓大藥房連鎖(陜西)有限公司西安臨潼萬年路店因違法廣告被罰款5萬元。
2月10日,湖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公佈疫情防控期間第二批價格違法案件。其中,豐沃達老百姓健康大藥房斑馬湖店對進價為1.7元/個的一次性口罩,以4元/個的價格銷售,涉嫌哄抬價格。長沙市望城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擬處罰款5萬元。天眼查資料顯示,豐沃達老百姓健康大藥房為老百姓健康藥房集團連鎖有限公司旗下藥房,老百姓健康藥房集團連鎖有限公司曾經用名湖南豐沃達老百姓健康藥房連鎖有限公司,豐沃達醫藥物流(湖南)有限公司為老百姓健康藥房集團連鎖有限公司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為67%。而豐沃達醫藥物流(湖南)有限公司則是老百姓大藥房連鎖股份有限公司(簡稱“老百姓”,603883.SH)的全資子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規定:藥品包裝應當按照規定印有或者貼有標簽並附有説明書。 標簽或者説明書應當註明藥品的通用名稱、成份、規格、上市許可持有人及其地址、生産企業及其地址、批准文號、産品批號、生産日期、有效期、適應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應和注意事項。標簽、説明書中的文字應當清晰,生産日期、有效期等事項應當顯著標注,容易辨識。 麻醉藥品、精神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放射性藥品、外用藥品和非處方藥的標簽、説明書,應當印有規定的標誌。
《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規定: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未違反《藥品管理法》和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並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銷售或者使用的藥品是假藥、劣藥的,應當沒收其銷售或者使用的假藥、劣藥和違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時,應當責令當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違法行為。
以下為原文:
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老百姓大藥房—女貞子)
桂藥監藥流罰〔2020〕5號
當事人:老百姓大藥房連鎖(廣西)有限公司
主體資格證照名稱:營業執照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註冊號):91450100751216865K
住所(住址):南寧市國凱大道南側銀凱孵化園6#標準廠房第五層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經營者):余勇
當事人經營的中藥飲片女貞子(生産廠家:南寧生源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批號:180801)經梧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和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復檢後,確定檢驗項目的【含量測定】不符合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該批次藥品為劣藥。因該藥品已經銷售完畢,召回産品也已經退回廠家,倉庫無庫存。經核查,當事人銷售劣藥女貞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11月9日當事人分7次從南寧生源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購進中藥飲片女貞子(生産廠家:南寧生源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批號:180801)共160kg,並配送到下屬零售藥店進行銷售,其中購進價格為10.9元/公斤,銷售價格為12.8元/kg.貨值金額為2048元(160×12.8)下發門店數量112.2965kg。其中抽檢1.5kg,門店實際銷售110.7965kg。召回返廠數量47.7035kg。該公司實際銷售上述藥品110.7965kg.上述事實,主要有以下證據證明:
1、《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授權委託書》、余勇、彭勇個人身份證複印件各一張,證明該單位為一家合法的單位。
2、南寧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案件移送函》及該局立案和案件來源登記表一份、梧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報告》(報告編號:YP201801749)及相應的《藥品抽樣記錄及憑證》複印件各1份、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報告》(報告編號:YP201900464)複印件一份,上述送達《檢驗報告》的《送達回執》2份,證明公司該經營的女貞子為劣藥的事實。
3、《南寧生源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銷售清單》複印件7份,《老百姓大藥房連鎖(廣西)有限公司入庫單》複印件7份,老百姓大藥房連鎖(廣西)有限公司中藥飲片庫溫濕度數據記錄、養護記錄複印件3份,《生源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成品檢驗報告單》(報告單編號:C2018-8-1)複印件1份、《品質保證協議書》複印件1份;以上材料證明該公司購進保管藥品女貞子的情況及事實。
4、《老百姓大藥房連鎖(廣西)有限公司採購單》列印件1份,《老百姓大藥房連鎖(廣西)有限公司女貞子(批號180801)銷售情況》列印件1份,《廣西公司貴港吉田店零貨品質驗收單(隨貨同行)》列印件1份,《老百姓大藥房連鎖(廣西)有限公司中藥飲片女貞子配送數量及門店銷售數量的説明》一份、《老百姓大藥房連鎖(廣西)有限公司中藥飲片女貞子門店零售價的説明》一份,《老百姓大藥房連鎖(廣西)有限公司中藥飲片女貞子退貨通知單》一份,《南寧生源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退貨清單》1份。以上材料證明藥品流向及銷售情況。
我局依法向當事人送達了《行政處罰告知書》(桂藥監藥流罰告〔2020〕5號),當事人未在規定的時限內未提出陳述、申辯的意見。
根據梧州市食品藥品檢驗所《檢驗報告》(報告編號:YP201801749)和中國食品藥品檢定研究院《檢驗報告》(報告編號:YP201900464)顯示南寧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18年10月11日在當事人抽檢的中藥飲片女貞子(批號為:180801,生産單位:南寧生源中藥飲片有限責任公司,規格:飲片),經檢驗,檢驗項目【含量測定】結果不符合規定。根據上述《檢驗報告》的檢驗結論,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上述女貞子為劣藥。當事人銷售劣藥女貞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
當事人購進上述藥品時,能按照藥品管理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對供貨方資質及藥品合法資格進行了審查並簽定了藥品品質保證協議;索取了供貨方提供該批次藥品的檢驗合格證明、購進票據等相關資質文件材料;執行了相關的購進、驗收、儲存、養護環節的品質管理工作;到目前為止也沒有接到因使用上述批次藥品而産生的相關不良反應的報告。在案件查處過程中能夠積極配合調查並如實提供相關證據材料。經執法人員核查未有證據證明涉案的女貞子的不合格是由當事人造成。參照《廣西壯族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系統規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使用規則》第二十一條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藥品經營企業、醫療機構未違反《藥品管理法》和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並有充分證據證明其不知道所銷售或者使用的藥品是假藥、劣藥的,應當沒收其銷售或者使用的假藥、劣藥和違法所得;但是,可以免除其他行政處罰”的規定,應對當事人銷售劣藥女貞子的行為予以沒收銷售的劣藥和沒收違法所得,免除其他行政處罰。
根據國家總局《關於<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違法所得”問題的批復》(國食藥監法〔2007〕74號)的規定,當事人銷售上述180801批次女貞子的違法所得為210.51元(110.7965×(12.8-10.9))。當事人銷售劣藥女貞子,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的規定,給予當事人如下行政處罰:1、沒收違法所得貳佰壹拾元伍角壹分(¥210.51)。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的規定,責令當事人改正違法行為。
當事人應當自收到本行政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沒款繳至國庫帳戶。繳納罰沒款請到南寧市怡賓路6號我局政務窗口43號窗辦理,也可以由窗口工作人員預錄資訊,形成電子繳費二維碼後發送給當事人繳款 (我局政務服務窗口聯繫電話0771-5595695)。
當事人逾期不繳納罰沒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三項的規定,我局可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並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如不服本處罰決定,可以在接到本處罰決定書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或者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在六個月內依法向南寧鐵路運輸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不停止執行。
廣西壯族自治區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4日
(責任編輯:牛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