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發佈《江西省2020年第2期藥品監督抽檢資訊公告》顯示,抽檢發現,檢品來源為江西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旗下三家分店的兩種藥品出現在不符合規定名單之中。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為上海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醫藥”,股票代碼:601607)合營企業子公司。
為加強藥品品質監管,保障公眾用藥安全,根據《藥品管理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江西省藥品抽檢計劃,江西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和檢驗機構對全省藥品生産、經營和使用單位實施了監督抽檢。經核查確認,本期監督抽檢發現,30個品種33批次不符合標準規定,不符合規定項目包括性狀、檢查、含量測定等。
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三家分店出現在藥品監督抽檢不符合規定資訊匯總表之中。
檢品來源為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南昌市八大山人店和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慶仁堂二分店的四季感冒片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其不符合規定項目均為檢查-重量差異。藥品規格均為每片重0.35g(相當於飲片1.418g);標示生産批號分別為20170803和20170602;標示生産企業均為長春人民藥業集團有限公司;檢驗依據均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標準YBZ00342014;檢驗單位分別為南昌市食品藥品檢驗所和新餘市綜合檢驗檢測中心。
檢品來源為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玉山縣隆昌藥店總店的西洋參檢驗結果不符合規定,其不符合規定項目為性狀。藥品規格為片;標示生産批號為1706022;標示生産企業為廣東泰升藥業有限公司;檢驗依據為《中國藥典》2015年版一部;檢驗單位為上饒市食品藥品檢驗檢測中心。
江西省藥品監督管理局已責成相關部門對檢驗不符合規定的藥品採取查封、扣押、暫停銷售、召回等必要的控制措施,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對生産企業和被抽樣單位進行查處。
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南昌市八大山人店、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慶仁堂二分店、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玉山縣隆昌藥店總店的總公司均為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
黃慶仁棧華氏大藥房成立於2002年1月11日。其股東結構如下:江西南華醫藥有限公司持股95.00%,認繳出資950萬元;江西省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持股5.00%,認繳出資50萬元。江西南華醫藥有限公司股東結構為上藥控股有限公司持股50.00%,江西省醫藥集團有限公司持股50.00%。上藥控股有限公司為上海醫藥子公司。
上海醫藥披露2019年半年度報告顯示,江西南華醫藥有限公司為公司合營企業。上藥控股有限公司為公司子公司,持股100%。
截至3月26日收盤,上海醫藥報19.29元,總市值為548.24億元。
(責任編輯:趙金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