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煙草”被認定為違法廣告
- 發佈時間:2015-02-13 09:54:48 來源:健康報 責任編輯:朱苑楨
從2月12日在京召開的“煙草廣告‘禁’還是‘限’”媒體資訊交流會上獲悉,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站分局近日根據群眾舉報,對北京普正德商貿有限公司作出處罰決定,認為其未經批准設置煙草廣告,屬於違法行為,要求其拆除“中國煙草”廣告並罰款1萬元。這是我國首次有人以“中國煙草”招牌是廣告為由提出舉報,也是“中國煙草”招牌第一次被認定為廣告,更是“中國煙草”招牌第一次被以處罰的名義拆除。
舉報人田桂峰告訴記者,去年,她在北京西站北廣場看到,北京普正德商貿有限公司店面門臉上方設置了中國煙草總公司廣告,廣告內容由“中國煙草”中英文名稱和圖形標誌構成。“在公共場設置煙草廣告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第十八條以及《煙草廣告管理暫行辦法》第三條的明確規定。”田桂峰説,她因此在2014年8月13日向北京市工商局舉報,要求對北京普正德商貿有限公司依法予以查處。
新探健康發展研究中心副主任吳宜群表示,北京西站是亞洲規模最大的現代化鐵路客運站之一,廣場人群密集、人流巨大,在此設立廣告影響巨大。此外,“中國煙草”圖文結合標牌在中國數以百萬計,被舉報前,一直沒有被納入監管,被公眾、煙草業和執法機關默認為合法,更談不上禁止或限制。“本次法律行動激活了煙草廣告概念,發現了一個煙草廣告的重要藏身之地。”吳宜群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