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啟動分級診療試點 看病須到基層醫院首診
- 發佈時間:2014-10-23 10:17:28 來源:中國青年報 責任編輯:馬藝文
小醫院門可羅雀,大醫院人滿為患,此種尷尬現象今後在浙江或將有所改變。記者獲悉,從10月底前開始,浙江將分批啟動全省分級診療試點。按照要求,淳安縣、寧波市北侖區、寧海縣等8個納入試點的縣(市、區)居民在看病就診時,須首先到當地基層醫療機構首診。到明年3月,將會有24個縣(市、區)參與試點。
分級診療即按照疾病的輕、重、緩、急及治療的難易程度,進行分級看病,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承擔不同疾病的治療,小病在社區醫院,大病到大醫院,讓不同醫療機構各施所長,實現醫療專業化。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分級診療推進合理有序就醫的試點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浙江實施“分級診療”後,除危急患者、急診患者、手術病人復診患者和其他特殊情況外,患者在首次就醫時,原則上應在當地醫療機構首診。對於首診醫療機構無法處理的疾病,則根據患者病情,幫助轉診到更高級別的醫療機構。
浙江分級診療將通過醫保差別化支付、設定不同等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規範轉診程式等手段引導、推動。
根據《意見》,試點地區施行分級診療後,將調整門診、住院和重大疾病報銷政策;差別化設置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和跨統籌區域醫療機構就診的報銷比例,執行不同等級醫療機構不同起付標準的住院起付線標準等。同時通過設定不同等級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使不同等級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保持適當差距,引導患者分流就診。而對於轉診病人,則採用累計起付線政策。
浙江省衛計委醫政醫管處處長王楨説,實行當地醫療機構首診制以後,參加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患者,未經轉診便自行到區域外醫療機構就診的,醫保報銷比例將明顯下降。
“因為試點地區不同,醫保報銷的差距也不同,但會保持一個階梯式的價格趨勢。” 浙江省人力社保廳醫療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未經轉診患者自行支付的費用,將比轉診病人高出10~20個百分點。
據了解,按照《浙江省分級診療服務規範》,首診之後,可以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包括臨床各科急危重症,難以實施有效救治的病例;不能確診的疑難複雜病例;重大傷亡事件中,處置能力受限的病例;疾病診治超出核準診療登記科目的病例;認為需要到上一級醫療機構做進一步檢查,明確診斷的病例;其他因技術、設備條件限制不能處置的病例等六條標準。
而在病人病情穩定之後,符合以下六條標準的,即:急性期治療後病情穩定,需要繼續康復治療;診斷明確,不需特殊治療;各種惡性腫瘤病人的晚期非手術治療和臨終關懷;需要長期治療的慢性病病例;老年護理病例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病例,則須轉回下級醫療機構。
“通過這樣的雙向轉診、分級診療,建立起‘首診在社區、小病進社區、大病到醫院、康復回社區’的就醫秩序。” 王楨説。
為確保診療服務,浙江規定對於需要轉診的患者,實行轉出醫療機構負責制,由轉出醫療機構負責預約聯繫轉診事宜,轉診患者優先獲得轉入醫療機構的門診與住院服務。“同時,將通過深化城市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推行醫生多點執業、責任醫生簽約服務、鼓勵基層醫療單位開設特色科室等,提升基層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
浙江累計已有28家省、市級醫院與47家縣級醫院簽訂合作協議,投入62.5億對鄉鎮基層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標準化建設改造。從2012年起,還在全省推行了“健康守門人”制度,按每1000至1500服務人口配備1名社區責任醫生,同時配備社區護士、婦保、兒保醫生和聯絡員等。
目前,浙江各縣(市、區)居民轉到外地就醫的比例大約在20%至30%左右,“希望通過兩年左右努力,將外出就診率降低到10%,既減低公眾的醫療成本,也讓看病更便捷。”王楨説。
本報杭州10月22日電(徐飛鴻 記者董碧水)小醫院門可羅雀,大醫院人滿為患,此種尷尬現象今後在浙江或將有所改變。記者獲悉,從10月底前開始,浙江將分批啟動全省分級診療試點。按照要求,淳安縣、寧波市北侖區、寧海縣等8個納入試點的縣(市、區)居民在看病就診時,須首先到當地基層醫療機構首診。到明年3月,將會有24個縣(市、區)參與試點。
分級診療即按照疾病的輕、重、緩、急及治療的難易程度,進行分級看病,不同級別的醫療機構承擔不同疾病的治療,小病在社區醫院,大病到大醫院,讓不同醫療機構各施所長,實現醫療專業化。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開展分級診療推進合理有序就醫的試點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浙江實施“分級診療”後,除危急患者、急診患者、手術病人復診患者和其他特殊情況外,患者在首次就醫時,原則上應在當地醫療機構首診。對於首診醫療機構無法處理的疾病,則根據患者病情,幫助轉診到更高級別的醫療機構。
浙江分級診療將通過醫保差別化支付、設定不同等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價格、規範轉診程式等手段引導、推動。
根據《意見》,試點地區施行分級診療後,將調整門診、住院和重大疾病報銷政策;差別化設置不同等級醫療機構和跨統籌區域醫療機構就診的報銷比例,執行不同等級醫療機構不同起付標準的住院起付線標準等。同時通過設定不同等級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使不同等級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價格保持適當差距,引導患者分流就診。而對於轉診病人,則採用累計起付線政策。
浙江省衛計委醫政醫管處處長王楨説,實行當地醫療機構首診制以後,參加城鎮職工醫保、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的患者,未經轉診便自行到區域外醫療機構就診的,醫保報銷比例將明顯下降。
“因為試點地區不同,醫保報銷的差距也不同,但會保持一個階梯式的價格趨勢。” 浙江省人力社保廳醫療保險處相關負責人介紹,未經轉診患者自行支付的費用,將比轉診病人高出10~20個百分點。
據了解,按照《浙江省分級診療服務規範》,首診之後,可以向上級醫療機構轉診,包括臨床各科急危重症,難以實施有效救治的病例;不能確診的疑難複雜病例;重大傷亡事件中,處置能力受限的病例;疾病診治超出核準診療登記科目的病例;認為需要到上一級醫療機構做進一步檢查,明確診斷的病例;其他因技術、設備條件限制不能處置的病例等六條標準。
而在病人病情穩定之後,符合以下六條標準的,即:急性期治療後病情穩定,需要繼續康復治療;診斷明確,不需特殊治療;各種惡性腫瘤病人的晚期非手術治療和臨終關懷;需要長期治療的慢性病病例;老年護理病例和一般常見病、多發病病例,則須轉回下級醫療機構。
“通過這樣的雙向轉診、分級診療,建立起‘首診在社區、小病進社區、大病到醫院、康復回社區’的就醫秩序。” 王楨説。
為確保診療服務,浙江規定對於需要轉診的患者,實行轉出醫療機構負責制,由轉出醫療機構負責預約聯繫轉診事宜,轉診患者優先獲得轉入醫療機構的門診與住院服務。“同時,將通過深化城市優質醫療資源下沉,推行醫生多點執業、責任醫生簽約服務、鼓勵基層醫療單位開設特色科室等,提升基層醫療機構的醫療服務能力。”
浙江累計已有28家省、市級醫院與47家縣級醫院簽訂合作協議,投入62.5億對鄉鎮基層衛生服務中心進行標準化建設改造。從2012年起,還在全省推行了“健康守門人”制度,按每1000至1500服務人口配備1名社區責任醫生,同時配備社區護士、婦保、兒保醫生和聯絡員等。
目前,浙江各縣(市、區)居民轉到外地就醫的比例大約在20%至30%左右,“希望通過兩年左右努力,將外出就診率降低到10%,既減低公眾的醫療成本,也讓看病更便捷。”王楨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