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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電信未出帳單就先扣費 辯稱“年底結賬慢”

  • 發佈時間:2016-01-07 15:42:5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唐珩  責任編輯:吳起龍

據新華社 擔心年底結賬系統慢 先扣費啦

  “某運營商怎麼可以隨隨便便就從我賬上劃錢呢?我的財産安全誰來保障?”廣州市民黃先生向記者抱怨。元旦前,他查詢自己銀行餘額,發現一筆莫名其妙的200元扣費,幾經查詢,卻發現是被某運營商公司擅自提前劃扣。

  “我家有個電信的寬頻+手機,每個月月租都是200多元,用了幾年了,一直都是綁定銀行卡,由電信公司在次月根據帳單情況劃扣話費。比如11月生成的話費帳單在12月劃扣。不過,去年12月31日我查詢銀行交易記錄時卻發現,12月21日我的銀行卡被電信分兩次、共劃走了200元。”黃先生覺得莫名其妙,便打電話給電信客服詢問扣費緣由。“客服回答我説,擔心年底結賬系統慢,所以提前從我卡上劃走200元。”

  這個回答讓黃先生大為不滿,他表示,自己與某運營商簽訂的是劃扣協議,而幾年來也都是出賬後才劃扣帳單金額。“現在不僅沒出帳單,連通知都沒有一句就隨便劃走我的錢,不是等於竊取嗎?他們劃扣是不需要密碼的,如此不按協議辦事,我對自己的銀行資金沒有任何安全感。而且,全國這麼多電信用戶,以幾百萬計,如果每戶都先劃扣個100-200元錢,這可不是小數目啊。”黃先生稱,自己選擇劃扣帳單就是因為方便。如果要走預繳模式,在電信官網充值,每100元只需實交98.5元,“在電信官網我賬號下的‘繳費記錄’中,這兩筆分別為150元和50元的劃扣被顯示為‘充值’。那為什麼電信自己劃扣就是200算200啊?”

  與客服溝通無果,黃先生隨即向某運營商投訴熱線投訴。6日下午,電信方面聯繫黃先生,表示客服之前所述“年底系統忙要提前扣費”的説法不準確,但對於為何提前劃扣了200元錢並沒有正面回答。電信部門表示,會退還黃先生的200元錢,並額外賠償100元。

  律師:不按協議劃扣是侵犯消費者財産權

  北京盈科(廣州)律師事務所陳琛律師認為,某運營商不按協議劃扣的做法侵犯了消費者的財産權。“根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五條,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不得有下列行為:(一)銷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務不符合保障人身、財産安全要求;(二)騙取消費者價款或者費用而不提供或者不按照約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務。這個行為的性質應當屬於騙取消費者價款,應當按照《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進行處罰。該法條規定,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所以,電信公司作出的100元賠償並不合理,應當按照法條規定,向本案中的消費者賠償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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