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網約"載客"遭罰引爭議 賺19.3元被罰3萬
- 發佈時間:2015-08-20 07:14:32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近日,南寧運管部門對一輛涉嫌通過網路打車平臺接單“載客”的私家車主開出了3萬元罰款的通知書。記者發現,在網路約租車管理辦法即將出臺的形勢下,近期多地加大了對私家車開展網路約租服務的打擊力度,引發較多爭議。在規範“專車”成為各方共識的背景下,最能體現網際網路“共用”特點、又具有廣泛市場基礎的私家車能否覓得“一線生機”?
多地處罰私家車“載客”引爭議
在7月29日首次公開表態“私家車接入網路專車平臺載客屬非法營運”之後,南寧運管部門很快就查處了一起案例。
稽查人員介紹,7月31日上午,南寧市運管處聯合南寧火車東站鐵路派出所、交警等在進站口對車輛進行檢查,發現一輛車的乘客下車時,司機拿出手機與乘客發生類似手機支付交易的動作。執法人員隨即上去分別對乘客、司機進行詢問檢查。
稽查人員告訴記者,乘客表示自己通過某網路打車平臺約到了這輛車,從廣源國際出發到目的地火車站,費用是19.3元。交警檢查車主證件發現,車輛是司機個人所有,司機沒有“勞務派遣關係”。隨後,南寧運管處扣押了這輛車,並下達了案件處理意見書。
日前,南寧市運管處向車主下達交通違法行為通知書稱,該車未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就擅自從事道路運輸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有關規定,擬罰款3萬元。
近期,北京、上海、廣州、武漢、濟南等地紛紛出手加大對“專車”市場的規範力度,私家車成為查處重點。記者發現,各地對於私家車的處罰引發不少質疑:一是處罰金額過高;二是車主受罰,而相關的第三方網路平臺未受到處罰;三是一些地方的運管部門涉嫌釣魚執法。
更主要的質疑是對“專車”的“違法認定”。南寧被查車主潘先生談及此事“滿肚子火”,甚至聘請了律師,做好了訴諸法律的準備。他告訴記者,自己是因為覺得通過網路載客“很有意思”才這麼做的,當日乘客是通過代金券轉賬,自己並未收現金,當時的交易屬於“第三方支付”,因而不能視為“非法營運”。
私家車成規範“網租車”焦點
作為網際網路催生出的一種新興交通業態,“專車”的出現和發展一直伴隨爭議。作為網際網路“共用經濟”模式典型代表的私家車,成為“網租車”焦點。
根據交通運輸部此前的表態,私家車被禁止進入“專車”領域。無法回避的現實是,私家車已經成為當前網路約租車的重要組成部分。
事實上,“黑車”的長期存在就反映了現有計程車運力和服務方面的缺陷,私家車大量介入網路預約計程車市場也體現出市場的需求。業內人士介紹,網路打車平臺大多聲稱只與租賃公司合作,不少私家車確實採取了挂靠租賃公司的形式參與進來。然而,由於租賃公司容量有限,而各平臺對於私家車加入“專車”的門檻並沒有嚴格把控,導致部分私家車自主接入網路平臺約租。
桂林市民劉先生説,他在網路平臺上註冊成為兼職司機,身邊也有朋友在做。“一是覺得好玩,同時也利用了閒置的資源”,他説,上下班高峰期很難打到車,自己兼職開“順風車”既方便別人,又掙點外快,屬於雙贏。一些網路打車平臺此前也表示,“順風車”屬於非營利性的、互助的、拼車性的公益性行為,不能視為一般運營。
南寧市運管處副主任林文介紹,目前他們對租賃公司、有勞務派遣證明的車輛及“專車”司機暫不監管,唯一確定的就是“不允許私家車接入軟體平臺約租”。
而面對網路約租車市場快速擴張的私家車,運管部門也坦承存在監管難點。林文介紹,私家車挂靠軟體約租的隱蔽性很強,實際上很難實現有效監管。南寧運管部門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對私家車接入網路軟體平臺約租進行關注。今年1月以來,共查處各類非法營運車200多輛,其中私家車70多輛,包括散佈在街頭的“黑車”,也包括一部分疑似通過網路軟體平臺運營的“私家車”。
期待監管模式突破
科技改變生活,“專車”的興起受到不少市民追捧。南寧市民張女士説,打開手機裏的“滴滴”,既有傳統計程車,又有個性化快車、專車、順風車,服務選擇多樣且“物美價廉”,關鍵是有些項目實現了“順路拼車”功能,不但新潮而且環保,真不希望這一“新事物”就此受阻甚至衰落。還有一些受訪人士表示,這一新模式優化了資源配置、增加了市場供給,雖然存在一定監管風險,但政府宜疏不宜堵。
目前網路打車平臺自身的服務標準和管理制度正在不斷完善,構建起了市場化的信用評價體系。滴滴、快的等平臺發佈了網際網路專車服務管理及乘客安全保障標準,還設立了用於保險的基金池,從乘客角度而言目前尚未出現明顯事實利益損害。反對聲音更多來自受到衝擊的傳統計程車行業。
採訪中南寧市運管處政策法規科相關負責人也認為,當前最需要的是儘快對各類“專車”進行規範。“應當明確租賃專車進入約租市場的門檻,比如車輛達到什麼標準、買了什麼保險、司機達到什麼水準等”。
中國政法大學副教授王軍等專家提出,作為網際網路共用經濟的代表,網路預約計程車的最大特點和優勢不在於移動互聯網技術的運用,而是其利用資訊技術實現了對閒置運力資源的整合和利用,作為非營運車輛的私家車實現了跨界。
專家認為,如果改革之後,政府還是對網路打車平臺和司機採取出租營運資質許可、數量管控等監管方式,從實質上來講仍然是原有計程車管理體制的延伸,並沒有真正體現出對網際網路共用經濟新模式的理解和吸納。
部分受訪人士表示,在當前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政府應立足於新形勢發展,一方面以此為契機加快推進傳統計程車行業改革破冰;另一方面,在充分發揮市場調節機制、把握監管底線的基礎上,建立起鼓勵新興業態發展的監管新模式,允許私家車在限定範圍內以非營運的身份進入網租車市場,使其成為城市運力的有效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