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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曝多款手機偷跑流量 每月最多可耗60元流量費

  • 發佈時間:2015-07-06 07:17:27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朱苑楨

  針對上海市消保委提起公益訴訟並獲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受理一事,中國消費者協會新聞發言人近日表示,中消協支援上海消保委履行法定職責。

  每月可耗60元流量費 新力華為諾基亞手機偷跑流量也較為明顯

  7月1日,由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上海消保委)提起的一起公益訴訟案正式被法院受理。這次公益訴訟分別以廣東歐珀(OPPO)行動通訊有限公司和天津三星通信技術有限公司為被告,訴訟理由是這些手機廠商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對比試驗一:手機流量

  品牌手機會偷跑流量

  上海消保委一共購買了20款用於試驗的樣品,其中不僅包括蘋果、三星等國際知名品牌手機,還有華為、中興、小米、OPPO等國産品牌的主要産品。

  對於消費者最為關心的在待機情況下“偷跑”流量問題,上海市消保委從中選出10款進行模擬檢測,這10款手機的品牌分別為海信、步步高、金立、小辣椒、三星、華為、聯想、新力、諾基亞和蘋果。這10款手機中,有5款為運營商的定制機,其中華為、新力是中國移動的定制機,諾基亞、小辣椒是中國聯通的定制機,海信是中國電信的定制機。

  在上海市質檢院電子電器家用電器品質檢驗所,檢測人員將這10款手機恢復為出廠設置後,插入相應運營商的SIM卡,放在同一環境中,在不人為開啟任何第三方軟體的待機狀態下,每隔24小時記錄手機的流量消耗情況。

  蘋果手機偷跑流量最多

  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消費者手機的流量使用情況,在運營商的官方網站上都可以查詢。檢測人員在對這10款手機開機註冊入網並進行120小時的待機試驗後,發現即使是在待機狀態下,“偷跑”流量的情況也非常明顯,竟然有多達9款手機都在開機註冊入網及待機過程中“偷跑”了流量。其中,中國移動定制的新力、華為和中國聯通定制的小辣椒、諾基亞4款手機“偷跑”流量較為明顯,分別為4113KB、1037KB、589KB、4281KB。

  而在這10款手機裏,“偷跑”流量最多的是蘋果手機,120小時內共“偷跑”了80MB(兆)流量。按照中國移動每110MB流量加油包收費15元的價格計算,消費者每5天被“偷”掉的流量,價值10.9元,消費者要為每個月“偷跑”的流量額外支付60多元。

  對比試驗二:預裝軟體

  OPPO手機預裝71個軟體

  上海市消保委在對流量消耗進行監測的同時,還對手機預裝軟體數量進行了對比試驗。目前,市場上銷售的智慧手機,預裝的軟體主要有兩類,一類是保證手機基本功能的系統必須應用程式,如電話、短信、相機和相冊等;另一類是商業軟體,如QQ、天氣、地圖、淘寶等客戶端。

  實驗結果發現,上海市消保委送檢的20款手機中,除一款無法開機外,其餘19款手機,都預裝了不少軟體,其中最少的27個,最多的達71個,這款預裝了71個軟體的手機標稱為廣東歐珀行動通訊有限公司生産的OPPO牌。上海市消保委副秘書長寧海説:“它的視頻軟體就多達4個,譬如搜狐、愛奇藝等。”

  另外,檢測人員還模擬普通消費者的操作方式卸載手機中預裝的軟體。蘋果、三星和金立等3款手機,根本無法卸載任何預裝軟體。其餘16款手機中,預裝了58個軟體的VIVO手機,可卸載軟體數最多,達到33個;最少的是預裝了30個軟體的魅族手機,可卸載軟體10個。而預裝軟體數量最多的OPPO手機,不可卸載軟體仍然最多,達47個,不可卸載軟體最少的手機是諾基亞,僅有18個。

  軟體卸載手機容量竟不變

  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個奇怪的現象,檢測人員在卸載部分手機的軟體後,手機的容量卻沒有發生任何變化。專家認為,這種現象説明,消費者看起來已經刪除的軟體實際上依然存在,根本沒有被物理刪除。

  上海消保委委託檢測人員透露了原因:“部分經銷商或廠商通過預裝軟體獲利,裝一個軟體多的話會有3到5塊錢,少的話也會有1到2塊錢。”

  預裝軟體存潛在威脅

  手機預裝軟體數量多、難卸載,給消費者帶來的不僅僅是干擾正常使用。《每週品質報告》欄目在2013年9月29日就曾播出過《被預裝的風險》,節目揭示了預裝軟體在影響運作速度、浪費手機流量的同時,還對手機預裝軟體背後隱藏的利益進行了深層次調查。

  在調查過程中,業內人士告訴記者,手機軟體預裝行業利潤巨大,但潛在威脅隨之而來。北京一家手機軟體安全監測機構就發現,一款手機裏的軟體暗中操控手機自動發短信,推送廣告,給手機用戶帶來資費和隱私的雙重損失。手機預裝軟體的種種危害,已經給廣大智慧手機用戶資費和資訊安全帶來巨大威脅。

  對比試驗三:手機容量

  小米標稱8G 可用僅4.82G

  記者在調查中了解到,這次上海市消保委組織的智慧手機對比試驗,發現的另一問題是手機標稱容量與實際容量存在差異的情況非常普遍。業內人士介紹,對於手機容量的表述方式主要有三種:一是手機廠商在産品外包裝或者廣告中宣稱的容量,即為標稱存儲容量;另兩種為消費者只能在手機系統設置中查看到的實際存儲容量以及可使用存儲容量。

  記者調查發現,這次對比試驗用的20款手機,商家標稱容量普遍高出消費者實際可用容量。一款用於實驗的小米手機,標稱容量為8G,但消費者的可用容量僅有4.82G,可用容量僅為標稱容量的60%,而另一款同樣標注容量為8G的新力手機,實際可用容量僅有4.26G,僅為標稱容量的53%。

  維護消費者權益拒絕沉默

  據上海市消保委介紹,從2012年以來,上海消保委受理的手機類消費投訴案件都呈上漲趨勢,已經連續3年佔到商品類投訴的第一位。另據有關機構統計,2014年,中國的智慧手機用戶超過了5億,成為全球智慧手機用戶最多的國家。

  法律專家認為,智慧手機上安裝的所有軟體,使用與否都應該由其擁有者決定,特別是連接網際網路等産生費用的使用,更是應該徵得消費者本人同意。然而,上海市消保委這次對比試驗卻表明,許多智慧手機上預裝的軟體,並沒有經過消費者主動啟用,就在後臺悄悄聯網,“偷跑”流量,這對消費者的公平交易權是一種侵害。上海消保委這次提起公益訴訟,可以説是目前法律框架下維護消費者權益為數不多的選項之一。

  轉自央視《每週品質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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