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衛計委原藥政處處長伍新民受賄獲刑5年8個月
- 發佈時間:2015-05-28 09:35:07 來源:東方網 責任編輯:朱苑楨
廣東省衛計委原藥政處處長伍新民被控受賄一案近日在越秀區法院宣判,伍新民因在基藥增補中收受賄賂70萬元,以受賄罪獲刑5年8個月。
據法院查明,2013年間,伍新民利用擔任藥政處處長,負責當年廣東省基本藥品目錄增補工作的職務便利,違規幫助廣東三信藥業有限公司的部分藥品進入基藥增補備選目錄,並先後兩次收受該公司總經理魏某(另案處理)賄送的現金共計70萬元。2014年3月19日,伍新民向廣州市檢察院投案自首,並退繳全部贓款。
記者了解到,該案庭審過程中,伍新民表示認罪,但否認自己起到幫助作用。越秀區法院經審理認為,伍新民的行為已構成受賄罪,鋻於其有自首、退贓等情節,結合其悔罪表現等,於是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8個月,並處沒收財産7萬元,扣押的違法所得70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來源:資訊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