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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約車管理辦法部分內容或修改

  • 發佈時間:2015-11-10 08:16:56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黃海蕾  責任編輯:李春暉

  截至昨天24時,為期1個月的計程車改革方案徵求意見正式結束。據了解,有關意見的相關統計情況,交通運輸部將於近期向社會公佈。記者從有關專家處了解到,有關網約車駕駛員必須與經營平臺簽訂勞動合同、專車經營平臺須獲得縣級以上交通部門許可等內容,將有望重新修改。

  參與計程車改革方案制定的部分專家表示,從數據分析看,多數意見還是支援現有方案,因此總體方向和原則基本與之前一致。但部分社會關注的細節問題可能有所改動,比如有質疑聲音提到,根據《暫行辦法》網約車經營者至少向2800多個縣申請許可,這樣增加不必要的行政成本,上述專家提到,“縣級”報備的要求可能會有所放鬆。

  《暫行辦法》還提到,網約車駕駛員應與專車經營平臺簽訂勞動合同,而這可能限制傳統計程車企業與

  網約車平臺的合作,因此勞動合同到底如何簽可能也會研究修改。此外,網約車必須安裝計價器等細節規定也會考慮修訂。

  記者了解到,對於私家車參與專車運營必須登記營運車輛的問題,交通運輸部並沒有明確網約車的營運車輛必須8年報廢,而是説營運時間由各地來定。至於8年報廢時間,則是按照商務部、公安部以及環保部的要求來定,未來是否修改也是由其他部委來定。>>新聞背景

  10月10日,交通運輸部發佈《關於深化改革進一步推進出租汽車行業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徵求意見稿)》和《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10月26日,意見徵集至半個月時,交通部發佈意見匯總,主要集中在十方面,包括傳統計程車改革、專車車輛標準、駕駛員資質、專車價格以及數量管控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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