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發文:合理確定金融IC卡收費水準
- 發佈時間:2015-04-21 14:06:45 來源:中國證券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銀監會發佈《關於商業銀行合理確定和調整金融積體電路卡工本費收費水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通知要求,向新開戶的客戶提供IC卡,以及將客戶原有磁條卡更換為IC卡時,對具備基本服務功能的IC卡,應按照“銀行與客戶共同分擔制卡成本”的原則定價;對已持有IC卡的客戶因損壞、丟失等自身原因申請換(補)卡時,可按照“補償合理成本”的原則定價。
通知表示,國家鼓勵商業銀行對客戶實行銀行卡工本費減免優惠。商業銀行推廣IC卡時應當堅持客戶自願原則,並不斷提高服務品質。
申萬宏源分析師表示, 金融IC卡勢在必行,晶片市場空間巨大。根據央行提出的國內金融IC卡推廣時間表,金融IC卡升級勢在必行。金融IC卡晶片國産化替代揚帆起航,將開啟産業鏈投資機會第二波。A股中智慧晶片概念股國民技術、同方國芯等,後期值得重點關注。
以下為通知全文:
國家發展改革委 人民銀行 銀監會關於
商業銀行合理確定和調整金融積體電路卡
工本費收費水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發改價格 [2015]53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發展改革委、物價局,中國人民銀行上海總部,各分行、營業管理部,省會(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級城市中心支行,銀監局,各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商業銀行推廣使用金融積體電路卡(以下簡稱“IC卡”),實現銀行卡技術升級換代,既有利於提高銀行系統運作的安全性,也有利於客戶享受到更加安全可靠、方便快捷、豐富多樣的金融服務,使銀行與客戶共同受益。為維護客戶、商業銀行合法權益,促進銀行業健康發展,現就商業銀行合理確定、調整IC卡工本費收費水準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IC卡工本費繼續實行市場調節價。各商業銀行總行應區分不同情況,按下列規定原則確定IC卡工本費收費水準。向新開戶的客戶提供IC卡,以及將客戶原有磁條卡更換為IC卡時,對具備基本服務功能的IC卡,應按照“銀行與客戶共同分擔制卡成本”的原則定價;對已持有IC卡的客戶因損壞、丟失等自身原因申請換(補)卡時,可按照“補償合理成本”的原則定價。各商業銀行要建立IC卡工本費合理調整機制,隨IC卡推廣應用,數量增加、成本下降,相應逐步降低工本費收費水準。
二、各商業銀行總行應當按照上述規定原則,並綜合考慮市場行銷需要等因素合理確定、調整IC卡工本費上限水準及各分行實際執行的收費水準。如存在超出上述規定原則定價的情況,應及時降低收費水準。
國家鼓勵商業銀行對客戶實行銀行卡工本費減免優惠。
三、商業銀行推廣IC卡時應當堅持客戶自願原則,並不斷提高服務品質。要保障持卡人的自主選擇權,確保既有磁條卡繼續正常使用,不得強制客戶將磁條卡更換為IC卡。要保證各類銀行卡符合國家規定品質標準,並不斷豐富服務內容、提升服務水準,更好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要在營業場所或網站主頁的醒目位置,及時、準確公示涉及IC 卡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收費水準、適用對象等資訊。
四、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人民銀行分支機構、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要加強監管、指導。今後如出現部分商業銀行IC卡工本費偏高、社會反映較為集中的情況,由價格主管部門、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成本調查和收費、經營行為檢查,依法糾正商業銀行違法、違規價格和經營行為,人民銀行各分支機構加強對商業銀行推廣IC卡工作的具體業務指導,維護市場正常秩序。
本通知自4月20日起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