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彩票本不應利潤太高
- 發佈時間:2015-03-02 03:09:00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張少雷
在規範網際網路彩票銷售的同時,還應該從長遠出發著眼于制度建設和完善,探索彩票立法,將其納入法制化軌道,加強監管力度,全面放開彩票發行市場。
最近兩天,網際網路彩票銷售進入寒冬時節,在財政部、民政部、國家體育總局發起的“自查自糾”風暴中,各大網際網路彩票銷售站點集體打烊。
過去這些年,中國彩票的發展速度和銷售額出現了爆炸式增長,網際網路彩票銷售居功至偉。但是,當彩票行業出現一些負面報道後,形象急需重塑,網際網路彩票銷售便成了不二之選。不可否認,網際網路彩票銷售存在問題,也需要進行“大力整頓”。可彩票行業真正需要直面的問題,或者説民眾真正關心的問題,不是購彩渠道,而是彩票資金分配。
比如彩票發行費,近年來就是吸引炮火最多的山頭。彩票資金由發行費、獎金和公益金三部分組成,其中發行費佔據了15%的比例。
當初,相關部門發佈的文件中曾有一條規定,“發行費率標準隨規模擴大而降低”。早些時候,一年彩票的銷售額只有幾百億元,發行費分走15%還説得過去。如今,眼看著彩票市場一天天壯大,發行費的比例卻紋絲不動。要知道,在國外彩票行業中,發行費也不過5%左右。發行量大的,可能還會更低一些。
民政部在《彩票資金的分配比例和發行費用的管理使用規定》中有發行費用的具體分配原則,“約一半為銷售人員的代銷費用,其餘用於彩票發行機構的日常銷售業務所需的事業支出、經營支出以及對下級機構補助支出。”彩票發行機構的支出主要包括:彩票的印製、運輸、倉儲、檢驗、電腦彩票投注單和熱敏紙、廣告、宣傳、技術開發支援、系統運作維護、專線通訊費、公證費、代銷點經費、尾票核銷等費用。
其實,隨著網際網路彩票銷售的興起,彩票的發行印製、廣告宣傳、技術開發以及系統運作維護等方面的成本已經有所降低,這也正是兌現規定降低發行費比例,並且更好發揮彩票公益屬性的最佳時機。可實際情況是,相關職能部門和管理機構依舊不為所動,將這塊越來越肥沃的自留地看得死死的。
發行費居高不下,説來與代銷費用也有一定的關係。官方的説法是,“雖然各地比例不盡相同,但大部分省份的代銷費用為銷售額的7%-8%。”可實際上,很多網際網路彩票銷售公司所獲得的代銷費用,比這個比例要高。要不然,一家僅僅依靠賣彩票的公司,怎麼可能上市並一度在同行業裏叱吒風雲?這其中的利潤空間,可見一斑。
彩票行業最根本的定位還是公益,因此,行業的管理應該盡可能讓更多的彩票資金進入公益領域。因而,此次整頓需要解決一些網路彩票出現的問題,但是,也應該將這當做一次利益調整,彩票制度改革的契機。
相關部門在規範網際網路彩票銷售的同時,還應該從長遠出發著眼于制度建設和完善,探索彩票立法,將其納入法制化軌道,加強監管力度,全面放開彩票發行市場,降低發行成本,而不是讓這塊大蛋糕只是某些有“背景”的企業才有資格品嘗。只有到了那個時候,彩票才能更好地體現其公益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