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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私家車出租當“專車” 遇事故保險公司拒賠

  • 發佈時間:2015-02-28 10:16:53  來源:中國網財經  作者:亞峰 張源源  責任編輯:馬藝文

  隨著叫車軟體的火爆,不少私家車主打起 “專車”主意,自家不用的私家車交給租賃公司,每月少説也有數千元進賬。不過,南京中院最近審理了一起私家車違規出租釀車禍的案件,保險公司拒絕賠付得到了法院支援。

  去年,南京市民韓某看準租車市場火爆,將自家一輛閒置的私家車交給開汽車租賃公司的朋友,由對方將車出租使用,每月可獲得5000多元租金。但沒想到,這輛車被租出後,上路時發生意外,將一名電動車駕駛員撞成十級傷殘。根據交管部門認定,雙方負事故同等責任。傷者因此要求對方賠償六成損失,共計14萬元,因為一直索賠未果,傷者將韓某、租車公司及保險公司共同告上法庭。

  此案中,保險公司稱,私家車保險費率比租賃車輛要低不少,韓某投保時宣稱車輛只是自家使用,花較少的錢卻要求保險公司承擔較高風險,保險公司拒絕在商業三責險內進行賠付。一審法院認可了傷者的損失,並判令保險公司承擔交強險部分的賠償,其餘損失則由私家車主韓某、租賃公司和肇事司機分擔。判決後,韓某提起了上訴。南京中院審理後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韓某變更車輛用途時並未及時同時保險公司,車輛風險由此增加而産生的事故,保險公司可以拒賠。

  “私家車主投保商業險,無非是為了一旦發生交通事故後,自己可將損失轉嫁給保險公司承擔。但在本案中,車主的‘如意算盤’落了空。”本案主審法官告訴記者,由於車主貪圖車輛出租的利益,擅自改變車輛使用性質,而租賃公司為了節約經營成本,明知是私家車還用來租賃經營,其結果車主繳納的保險費打了水漂,租賃公司也要承擔賠償。

  法官介紹,當前車輛租賃市場中存在這樣一種普遍現象:除了個別大型連鎖車輛租賃公司外,大量個體經營的車輛租賃企業都是採用私家車挂靠的方式在經營,有的是老闆將自己的私家車用於公司出租盈利,有的是車主將自己的私家車挂靠在車輛租賃公司出租盈利。但是為了規避經營稅收,這些車主都不去主動變更登記,一旦出租的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失,很可能會像本案的情況一樣,不能獲得商業保險賠償。(來源:南報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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