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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巡視首次全部針對央企 今年或成國企反腐年

  • 發佈時間:2015-02-12 07:08:27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闞楓  責任編輯:朱苑楨

  “讓巡視利劍高懸、震懾常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紀委書記、中央巡視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王岐山11日在中央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這樣強調。

  在上一輪“巡視清單”剛剛全部曬出之後,中央已圈定26家央企,于春節後立即展開新年首輪專項巡視。這是十八大後,中央巡視首次全部針對央企,諸如巡視形式“一托二”,巡視組人員構成更多元等等,本輪劍指國企弊病的巡視,更加凸顯出專項巡視精準打擊和靈活機動的特點。

  巡視組“馬不停蹄”:中央巡視首次全部針對央企

  2月11日,在去年第三輪中央巡視反饋情況全部對外公佈的第二天,2015年第一輪中央巡視工作的動員部署會就已經召開,中央再選26家央企展開新年首輪專項巡視。

  十八大後,兩年時間內已經進行了五輪中央巡視,按照時間間隔比較,2015年的首輪中央巡視可謂實現了巡視工作的“馬不停蹄”與“無縫對接”。

  具體來看,納入新年首輪中央巡視的單位是26家央企,包括中國核工業集團公司、中國核工業建設集團公司、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國家開發投資公司、中國東方電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子科技集團公司、中國電子資訊産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公司、國家核電技術有限公司、中國中化集團公司、中國五礦集團公司、中國華能集團公司、中國建築工程總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中國機械工業集團有限公司、中國通用技術(集團)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大唐集團公司、中國國電集團公司、中國電信集團公司、中國行動通訊集團公司、寶鋼集團有限公司、武漢鋼鐵(集團)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十八大後的前五輪中央巡視,已有14家國企被納入。包括:中國石化、中國海運、神華集團、東風汽車、中船集團、華電集團、中國聯通南方航空、中國儲備糧管理總公司、三峽集團、中糧集團、一汽集團等12家國資委監管央企,1家中管金融企業中國進出口銀行,以及1家文化類央企中國出版集團。

  雖然此前,國有企業屢屢被納入中央巡視,但是即將開啟的這輪巡視,將巡視對象全部針對央企,尚屬首次。

  巡視形式首次“一托二” 巡視隊伍將擴充

  同樣是一次史無前例的“創新”,本輪專項巡視不僅要分領域、分行業巡視,在具體的操作形式上還首次實行“一托二”,每輪一個組巡視兩家,13個組同類同步安排、分批集中彙報。

  其實,十八大後,中央巡視在工作方式上的創新已經有較多具體的改革舉措,包括巡視工作關口前移、“下沉一級”了解幹部情況,巡視組組長不再是“鐵帽子”,一次一授權等等。而自專項巡視啟動之後,專項巡視的方式更加創新,不再受對象類別、巡視批次、條塊級別等限制,本次巡視實行“一托二”方式無疑也再度凸顯了專項巡視的靈活機動。

  此外,11日的中央巡視工作動員部署會上還透露,本輪巡視將從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審計署、國有重要骨幹企業監事會和省區市紀委、中央紀委派駐紀檢組抽調幹部。而巡視展開的時間表也已明確:動員會後即開展集中培訓,抓緊做好準備工作,春節一過就展開巡視。

  其實,對於中央巡視隊伍的“擴員”,中紀委官員在此前已有所透露。去年11月18日的《人民日報》曾刊登中紀委副書記張軍的專訪,對於專項中央巡視組的成員構成特點,張軍就作了專門介紹。

  據張軍介紹,專項巡視的組成員具有“專、兼、廣”等特點:專職人員相對固定,多數來源於中紀委和中組部,他們具有比較豐富的巡視和相關領域工作經驗;部分兼職人員主要來源於中紀委的相關紀檢監察室、中組部相關幹部局、審計署等有關職能單位,他們可以有針對性地了解巡視對象的情況;與此同時,中央巡視組還將根據工作需要,在相關領域選擇具有特長的幹部,加強專項巡視的戰鬥力。

  除了巡視方式和構成人員的靈活,11日的動員部署會還特別強調了巡視內容的“精準度”。本輪巡視的側重點包括,企業在作風、紀律、腐敗、選人用人方面的普遍性問題,尤其要把落實“兩個責任”、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執行情況作為巡視重要內容。此外,要深入研究企業的歷史文化和行業特點,依其主要業務、資産資源,搜尋靠山吃山、利益輸送問題。

  觀察日前公佈的去年第三輪中央巡視反饋清單,不難發現,本輪巡視的側重點正是上輪中央巡視在央企發現的突出問題,專項巡視“有的放矢”的特點再度顯現。

  巡視利劍指向國企:今年或成“國企反腐年”

  11日的巡視動員部署會指出,中央決定今年完成對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和金融企業巡視全覆蓋。

  會上有關當前國企反腐形勢的判斷以及對國企腐敗形式的表述,頗受輿論關注。會議指出,從巡視、審計、信訪反映的問題以及審查案例引出的問題線索看,國有企業在管黨治黨、黨風廉政建設上也存在一些普遍性問題,有的問題相當突出。

  通過利益輸送謀求個人升遷;企業內部存在買官賣官、搞團團夥夥;利用手中權力在資産資源交易中貴買賤賣,採購招投標違規謀利;家屬子女靠山吃山、謀取私利;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置若罔聞等等……會議列舉的上述國企問題,可謂不避敏感、措辭嚴厲。

  其實,十八大以來,在中國持續不斷的“打虎拍蠅”風暴中,隱藏在國企內部的貪腐沉疴和監管積弊就不斷暴露。

  有媒體統計,僅在剛剛過去的2014年,就有70多名國企高管落馬,而自去年底第三輪 巡視工作開展以來,就有14名央企高管被調查或處理。

  面對國企反腐的嚴峻形勢,今年以來,官方不斷釋放反腐風暴將向國企進軍的信號。1月初的十八屆中紀委五次全會上,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在針對反腐制度建設提出的四點要求中,加強對國企監管被單獨列出。王岐山在這次全會上的工作報告中,明確指出,今年要加大對國有企業的巡視力度,探索分行業、分領域開展專項巡視,實現對中管國有重要骨幹企業巡視全覆蓋。

  進入2月後,中央巡視組密集公佈了2014年第三輪巡視的反饋意見。其中,諸如“吃裏扒外”、“損公肥私”、“牟取黑金”等等,本輪巡視中的“狠話”集中出現在8家央企的反饋意見中。

  2月7日,中國官方媒體新華社以“不能任由‘國企蛀蟲’蛀空國有資産”為題,發表時評文章。文章稱,當前,國企經營狀況並不樂觀,2014年,國企利潤僅比上年增長3.4%,而負債超過66萬億元。國有企業不是鐵打的基業,國有資産經不起這樣蠶食,任由發展後果不堪設想。文章稱“對於國企腐敗問題,中央的態度十分明確;堅持從嚴治黨,國有企業不能例外。2015年,巡視這柄反腐利劍已指向國企。”(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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