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新區誕生成都首張"先照後證"工商營業執照
- 發佈時間:2014-10-08 19:54: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陳晶
8日下午,成都市高新工商局向“成都市綠滿圓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發放營業執照。這是《成都市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發佈後,成都市誕生的首份“先照後證”工商營業執照。
“實行‘先照後證’是工商登記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是政府簡政放權、轉變職能的重要舉措。”成都市高新工商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在放寬註冊資本等準入條件、優化註冊流程的同時,成都高新區將加強對市場主體的監督管理,促進社會誠信體系建設,維護寬鬆準入、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
日前,四川省政府下發了《關於印發四川省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9月29日,成都市正式印發了《成都市工商登記制度改革實施方案》,推出“一址多照、一照多址”、“先照後證”、“放寬名稱登記限制”等五大具有成都特色的深度創新政策。
9月30日,成都高新區公佈《成都高新區推進“先照後證”改革試點方案》,對基礎電信業務、增值電信業務、網際網路出版、非銀行業金融機構、會計師事務所等117項前置審批事項改為後置審批,不再實行先許可(審批)、再工商登記的制度;對外商投資企業、銀行業金融機構等13項事項保留前置審批。
根據“先照後證”登記制度,申請人向成都市高新工商局申請登記,取得營業執照後即可從事一般經營項目(指無需取得行政許可即可從事經營的項目);對從事許可經營項目(指需取得行政許可後方可從事經營的項目)的,高新工商局將在其營業執照“經營範圍”中標注“未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審批),不得開展經營活動”或“取得相關行政許可後方可經營”,市場主體需向主管部門申請並取得相應許可證或批准文件後方可從事經營。
按照“誰負責審批、誰負責監管”的基本原則,成都高新區將實現審批與監管相統一、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明確各部門的監管職責,理順分工,確保責任到位,實現監管效能的整體提升。結合企業信用資訊公示和經營異常名錄管理等制度,明確市場主體責任,轉變政府職能,創新監管方式,形成社會共治局面,構建市場監管新格局。
成都市高新工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從“重審批輕監管”轉變為“寬準入嚴監管”,使創業投資更便利,有利於激發市場活力、優化營商環境、促進經濟穩定增長。同時,使市場監管回歸“誰負責審批、誰負責監管”的原則,明確監管分工,有助於實現專業監管、高效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