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底“車蟲”騙人伎倆:驗車過程故意誇大辦事難度
- 發佈時間:2014-09-07 08:56:02 來源:法制日報 責任編輯:馬藝文
漫畫/高岳
“驗車嗎?包過!”“上牌照嗎?包中吉祥號啊!”……
在北京市車管辦公場所、機動車檢測場、舊機動車交易市場及周邊等地,類似這樣的吆喝曾經非常普遍,這些人也被冠以了一個形象的稱號——“車蟲”。他們在專業場所舉牌攬活,幫助駕駛員代辦手續,往往還能通過“認識人”“內部關係”使駕駛員獲得額外的好處,不少人自願掏錢托其辦理業務。殊不知,這些“車蟲”實際上幹的都是坑蒙拐騙的非法勾當,與他們打交道不僅可能損失錢財,還極易洩露個人資訊。
“車蟲”現象由來已久,北京市交管部門雖然頻頻打擊並初見成效,可《法制日報》記者近日在採訪中卻發現,抓“蟲”容易除“蟲”卻難。“車蟲”依然是讓車管部門頭疼的難題之一。
起底“車蟲”驗車場外“守株待兔”
“車蟲”擾亂企業正常經營秩序的行為由來已久,媒體也不只一次曝光了“車蟲”坑戶欺店的惡劣行徑,然而這種行為尚未得到有效的遏制。
今年以來,北京大興警方陸續接到群眾報警,稱在大興某汽車檢測場附近被“車蟲”騙了。民警調查發現,該團夥打著代辦驗車的幌子,詐騙車主高額的“維修”費用,而其實車輛的任何一個零件都沒有更換過,團夥成員根本就沒有踏進檢測場半步。
在騙取事主信任,收取1000元押金後,便將事主帶到一個附近的飯店內,有人負責休息點陪聊,聯絡感情穩住事主,有人負責冒充修理廠人員便開始給事主車輛挑毛病,虛報車輛檢測故障資訊,騙取維修費用,尾氣不合格要300元,剎車有問題要500元,在三番五次的騙取錢財後,一旦事主察覺異樣,便以車主愛車毛病太多無法檢驗等理由,巧妙脫身。車主往往車沒驗成,“修車費”倒損失了上千元。
辦案民警表示,“一般來説,一輛車通過檢測需要120元到200元左右,但是‘車蟲’總自稱‘認識人’,有‘內部關係’,因此,要價高達上千元。有的車主自知手續不全、車況太差,所以將通過年檢的希望放在了那些自稱神通廣大的‘車蟲’身上。”而實際上,只要是車況本身有問題,無論誰來驗車,結果都是一樣。騙子屢屢得手,利用的正是一些車主心存僥倖、圖後門、圖省事的心理,而往往被騙車主的車也確實存在這樣或那樣的問題。
執法人員告訴記者,“車蟲”的騙人伎倆主要有以下幾種:以代辦驗車為名騙取車主信任,驗車過程中故意誇大辦事難度,謊稱認識內部人員,騙取群眾錢財;以能提前辦理車輛提檔外遷,安裝車牌,甚至可以在手續不全的情況下辦理各類車駕管業務、代選吉利號牌、銷分、替考為名搭訕群眾,趁機騙取錢財;以向群眾出租三元催化器、氧感測器、滅火器、停車牌、輪胎和出賣勞動力拆裝改裝件等,使不合格車輛矇混過關;私刻公章,向群眾提供假體檢證明、暫住證和結婚證等國家法定的證件牟取利益。
分片包乾打擊“車蟲”零容忍
為加大對“車蟲”的打擊力度,消除社會隱患、防止市民上當受騙,北京市交管部門成立打擊“車蟲”工作小組,將全市車管辦公場所分片包乾,採取建立黑名單庫、24小時視頻監控、系統排查民警輔警、檢測場“一車一人”等措施持續開展打擊非法仲介集中整治行動,打壓“車蟲”們的生存空間“零容忍”。據了解,如今靠“幫人代辦驗車”過日子的“車蟲”人數只有高峰時期的四分之一,絕大多數都已“歇業”了。
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車管所副所長張國增告訴記者,為最大限度地將車務手續辦理流程“公開化、透明化”,北京交管部門先後推出網上預約驗車、微信預約驗車服務、向車管站下放業務許可權等便民措施;在車管總所及各分所在門前設固定執勤崗,每天安排1名民警在門前巡邏,維持門前及周邊交通秩序,堅決不允許“車蟲”混入辦公區域,一經發現,必須當場進行驅離。利用系統代辦人資訊採集功能,通過系統篩查,每月匯總全市代辦人情況,進行代辦數量排名,對重點人進行調查取證、製作詢問筆錄、拍照存檔,經調查確定為非法仲介的,列入“車蟲”黑名單庫,拒絕為黑名單庫的人員辦理車務手續。目前,已有150人納入“車蟲”黑名單。
同時,在車管系統內部摸排民警、輔警情況,熱點崗位定期人員交換。張國增透露,在排查中,一旦發現輔警社會背景太複雜、經常與社會人員接觸的,將立即辭退,今年以來,車管系統已辭退36名輔警。
記者了解到,今年以來,北京交管部門在常態化打擊的基礎上,開展了全市範圍的多警種、多部門專項集中打擊“車蟲”行動5次,先後組織打擊力量1627人次,清理閒散人員1460人,治安警告162人,治安拘留65人。
逮“蟲”易行除“蟲”為何難
儘管北京市交管部門對“車蟲”頻頻亮出重拳,“車蟲”卻並未作鳥獸散。
“問題的癥結是‘車蟲’的違法處罰並不是只有行政處罰一類,執法機關會根據其違法行為適用不同的法律。為此,北京交管部門研究了打擊‘車蟲’適用的法律法規和具體處罰依據,形成、固化統一的執法標準,為屬地分縣局派出所的執法工作提供法律支撐。”北京市交管局車管總所涉牌科科長王焱説。
王焱表示,目前,對“車蟲”的處罰標準主要分為以下情形:舉驗車牌子、辦事大廳攔截群眾,按治安管理擾序處理;謊稱與辦理人員熟識可辦手續,超出尋常手續,謊稱選吉祥號,按照詐騙處理,金額達到一定程度就涉刑事犯罪;冒充民警等國家機關工作人員,涉嫌招搖撞騙;強迫交易,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辦假證等欺騙車管所等相關部門,涉偽造印章罪,情節嚴重會刑事拘留。
實際上,警方對很多“車蟲”的處罰無非是拘留一段時間。“車蟲”出來後還可能重操舊業。
一方面,主要是車主也有這個需求。李先生在驗車場工作近10年,深諳“車蟲”的生財之道。他説,“車蟲”經常誇大驗車難度,自稱和驗車場熟悉,或認識車管民警,可以順利驗過去。往往是一些老車、舊車的車主,自知手續不全、車況太差,會主動找“車蟲”代驗。但實際上任何一個人正常辦理,都可以順利辦妥。如果車主不配合,“車蟲”不也就沒有生意做了嗎?
另一方面,“‘車蟲’斂財的總數很可能已夠刑事處理,甚至不乏詐騙、招搖撞騙、強迫交易等罪名,不過因為當事人很少報案,因此無法處理。”王焱説,一些當事人覺得姓名、電話、車、住址等“車蟲”都知道了,一旦受騙,怕報案後遭到報復,所以即使明知自己被騙,報案的人非常少,只好吃啞巴虧,花冤枉錢。
此外,有時民警已掌握情況追到車主了,但車主不配合,致使一些“車蟲”只能受到幾天的治安拘留等輕微處罰;被抓的“車蟲”中也不乏三進宮甚至四進宮,但是由於不會受到重處理、形不成震懾,還是屢教不改,從而難以治本,擾亂了正常市場秩序。
對此,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魏紹玲律師分析時説,“車蟲”之所以屢禁不止,與調查取證困難、一般現場交易居多、違法成本低、一般是行政拘留不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