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監管加碼:環境違法企業將設“黑名單”
- 發佈時間:2016-03-08 07:36:37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要完成‘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中的環保任務,確實要付出艱苦的努力和艱辛的勞動,但是必須要完成。首先要明確責任,一定要把目標責任細化落實到各級政府,落實到每一年。其次要嚴格考核問責,把每一年完成指標任務作為那個地方幹部的政績考核,完不成要追責。”全國政協委員、環境保護部副部長吳曉青在3月7日的全國政協十二屆四次會議記者會上表示。
“雖然當前我國企業效益下滑,財政增速放緩,治污和環境保護壓力卻在不斷增大,但是不能把經濟和環境保護之間的關係對立開來。”吳曉青表示,“很高興在今年的‘十三五’規劃草案裏看到增加了環境品質的考核指標。這個考核指標體系,更加全面、完善、科學,也更加嚴格,全部是約束性的指標。”
吳曉青認為,想要完成環保任務,除了要明確責任,嚴格考核問責之外,還要嚴格執法,尤其要嚴格環境執法,絕不能因為一時的經濟發展,導致每年的環境目標任務完不成。除此之外,還要全社會公開監督。
全國政協委員、國土資源部原副部長胡存智當日表示,“‘十三五’規劃中把環境的治理目標都列為約束性指標,相信經過‘天天的治理’,人一定比風厲害。”
根據“十三五”規劃綱要草案,“十三五”時期要切實落實地方政府環境責任,開展環保督察巡視,建立環境品質目標責任制和評價考核機制。實行省以下環保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探索建立跨地區環保機構,推行全流域、跨區域聯防聯控和城鄉協同治理模式。推進多污染物綜合防治和統一監管,建立覆蓋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業排放許可制,實行排污許可“一證式”管理。建議健全排污權有償使用和交易制度。嚴格環保執法,開展跨區域聯合執法,強化執法監督和責任追究。建立企業環境信用記錄和違法排污黑名單制度,強化企業污染物排放自行監測和環境資訊公開,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完善環境公益訴訟制度。實行領導幹部責任離任審計。
對於有關政府部門立下的“十三五”環保“軍令狀”以及啟動的強力問責制,兩會代表委員表示,從中可以看出政府部門想解決環保問題的決心,而問責制的貫徹實施將對提升我國環境品質起到關鍵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