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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部:2014年突發環境事件減少近半

  • 發佈時間:2015-01-26 07:1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馬巾坷

  1月23日,環保部通報,2014年全國突發環境事件471起,較2013年減少將近一半。

  對此,自然之友總幹事張伯駒告訴《每日經濟新聞》記者:“2015年,突發環境事件數量下降的趨勢應該會延續。”

  環保部介紹,在471起環境突發事件中,重大事件3起,較大事件16起,一般事件452起。其中,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包括:廣東省茂名市茂南區公館鎮部分師生吸入受污染空氣致身體不適事件;湖北省漢江武漢段氨氮超標事件;湖北省恩施自治州建始縣磺廠坪礦業有限公司致重慶市巫山縣千丈岩水庫污染事件。

  去年重大突發環境事件3起

  2014年突發環境事件數量為近4年來最低,記者梳理髮現,2014年全國突發環境事件471起,2013年712起,2012年和2011年均為542起。

  其中,在重大突發環境事件上,2014年也 “表現較好”。2014年重大突發環境事件3起,2013年3起,2012年和2011年分別為5起和6起。

  為什麼2014年的環境突發事件總數量,較之去年,下降非常明顯,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數量也在近幾年中相對較少?

  張伯駒認為,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與環境監管程式漏洞和公眾知情權沒有得到保障有很大的關係。2014年突發環境事件數量的減少,主要由於我國在環境資訊公開取得了長足的進步。

  近年來,一系列相關的法規、制度發佈和施行正在發揮作用。2013年7月,環保部發佈《關於加強污染源環境監管資訊公開工作的通知》,指出,公眾可以通過環境體系網站看到這些公開的資訊。

  同時,在一些業內專家看來,司法渠道的通暢和政府方面的重視也是環境突發事件數量下降的重要原因。

  以環境公益訴訟為例,2013年,環境公益訴訟案件均未被立案。而在2014年,這種情況得到了很大改觀,整體環境執法和舉報渠道都更加通暢,環境公益訴訟案件也被陸續立案。

  此外,從宏觀層面來講,放棄GDP“保八”目標,經濟增速壓力減小,減少了一些曾經可以強行開工的項目等,這些對突發環境事件數量的減少都起到一定的作用。

  風險管理機制有待加強

  綜觀重大突發環境事件,其誘因有著共同的特性。根據自然之友的研究,企業的主觀違法是一方面,更為重要的是相關行政部門、執法部門、企業缺乏相應的環境風險管理機制。

  張伯駒稱,在重大環境突發事件中,企業的主動違法行為是很惡劣的,但是突發環境事件預案不足,缺乏排查機制是更為主要的共性特徵。

  張伯駒進一步舉例介紹,在金沙江中游,有很多采礦煉礦企業,這些企業的尾礦壩建在江邊很高的地方,如果發生強降雨或者其他地質災害都有可能導致污染物排入金沙江,最後流入長江。如果沒有做相關預案,就會出現很多問題。

  對2015年的突發環境事件,業內專家多持謹慎樂觀的態度,預計2015年全國突發環境事件數量將延續2014年的下降趨勢。

  對於2015年,業內專家預計整個環保法規系統將更加嚴格,會有更多的政策法規、標準的頒布實施。公眾、媒體、公益環保組織的監督會更加有效。環保資訊公開力度會有所加強,例如從今年一月起開始公開環境影響評價報告全文等。

  不過,由於環保領域很多的政策法規是在2014年才正式出臺,執行時間較短,2015年其效果將難有明顯的體現。此外,還涉及到不可預測的自然災害狀況因素,2015年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依然存在。

  張伯駒表示,還應當深化環境評估、環境審批的有效性,放開公眾、社區、公益性環保組織在環保領域的參與程度,加強監督所起到的作用等,多舉措共同發力,才能真正將突發環境事件消弭于無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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